酒吧里一片安静,没有人敢出声。
那个门口的女侍者在宁天经过门口的时候,连忙弯腰,嘴唇抖了抖,才道,“欢迎贵客下次光临……”
她根本没想到这个奇怪的男人居然这么猛!
一帮黑帮社团的暴徒,都对他点头哈腰啊!
……
宁天从酒吧出来,拖着金毛,找了一个阴暗的巷子。
所谓的巷子,是几栋相邻的高楼大厦之间的缝隙。
城市的霓虹灯照射不到,里面的灯也坏了,所以黑乎乎的。
好像昏沉的黑暗里,藏着一只择人而噬的猛兽。
啪。
直接把金毛扔在地上。
这时候金毛才回过神来,他看了一眼四周昏暗的环境,吓得缩成一团,抖个不停。
随后颤着身体趴在地上,连连磕头道歉,头上的血都滴在了地上,“先生,我错了,我错了!我不是个东西!”
“我以后再也不敢这样了!”
“求求你,饶了我,饶了我!”
显然,金毛是以为因为自己对学生妹下手,宁天要对他下死手了。
宁天没理他,只是看着手里的那个机械仪器。
“嘀、嘀、嘀——”
仪器还是显示地脉在金毛身上,只是那个红点的颜色变得很淡。
比起他之前看到的,颜色淡了一大半。
宁天皱眉,这是怎么回事?
他看着求饶的金毛,面无表情,“脱衣服。”
金毛一愣,吓得眼泪都出来了,“先生、先生你要干什么……我、我喜欢女人的……”
“别废话,让你脱你就脱!”
金毛被镇住,没有办法,只好开始脱衣服,一条一条、脱得很快,没一会儿就光溜溜了。
宁天扫了一眼,金毛身上、衣服上,干干净净的,不可能藏着地脉。
“那为什么仪器还是显示地脉在他身上?”
仪器坏了?
宁天脑中迅速思考,随后又推测了一个想法,“或者说他在哪里沾染了地脉的气息?”
“把衣服穿上。”
光溜溜的金毛如蒙大赦,赶紧开始手忙脚乱地穿衣服。
等他穿完,宁天又问道,“你之前去过哪里?”
“啊?”
“我问你去过什么地方!”
金毛不理解宁天到底要干什么,但人家这么问,他也只能答,于是绞尽脑汁回忆,“我、我去过玉藻会所、妈妈桑居酒屋……还有岛田酒馆……青门町的小钢珠店……”
会所、居酒屋、酒馆、小钢珠店……都是比较混乱的地方,那种地方是藏不了淮水地脉的。
地脉是山水精华,纯净无垢、绝对清新自然的东西。
对混乱的场所有净化的效果,如果放在那里,绝对会引起不一样的反应。
他翻过鹿岛的新闻,没有发现哪里有异常情况。
宁天冷声打断他,“说正经的地方!”
金毛顿了顿,“正、正经的地方……呃……对对对,醍醐寺!我今天上午去过醍醐寺,那里的樱花开了……”
醍醐寺!
宁天当下就确定了,淮水地脉或许就在那里,金毛这种人应该是去过醍醐寺,接触到了地脉的气息,所以被仪器感知到了。
他再拿起仪器一看,果然,此时仪器上显示金毛身上的地脉气息十分淡了,几乎已经消失,嘀嘀声也消失。
应该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金毛身上沾染的地脉气息渐渐消失,所以仪器就开始探测不到了。
宁天收起仪器,转身就走。
他要去醍醐寺!
被留在原地的金毛还是愣愣的,他下意识张口叫住宁天,“喂,你这就走了……”
“啪!”
金毛马上给自己来了一巴掌,宁天不对他下手!这不是好事吗!
还叫住他干啥!
宁天停了下来,语气冰冷地警告他,“去趟医院吧,你脑震荡了,以后再使这些下三滥手段,你会死的。”
金毛果然感觉到脑子又懵又痛的,他连连称是,“嗨嗨!”
宁天走了。
金毛松了口气,庆幸不已,这杀神终于走了!
随后赶紧双手合十,嘴里念念叨叨,“一定是醍醐寺的明王菩萨保佑,我冈田以后绝对是您的虔诚信徒!”
然后挣扎着爬起来,赶紧去趟医院!
……
“大家来看,这里就是鹿岛最有名的一座寺庙,叫做醍醐寺。”
“它是世界文化遗产之一,位列遗产名册第三千四百六十五名。”
“始建于五百多年前的战国时代,由当时著名的三英杰之一,丰臣秀主持修建……”
一个女导游正领着一队游客,参观醍醐寺。
游客队伍里,有个穿着短裙的少女,明眸善睐,十分青春灵动。
正是叶池瑶。
她休息了一天,今天就来了醍醐寺看樱花。
看的还是夜樱。
醍醐寺这边在樱花季会开放夜间游玩,打的灯光不错,会让满树的樱花呈现出一种幽深、静谧的美感,所以名气也很大。
听说这里有一株一百多年的樱花树,本来枯萎了,最近突然开了花,吸引了很多人。
叶池瑶也打算来看看,心情不错地哼着小调,就在这时,嘴里的调子忽然停住。
她漂亮的眼睛眨了又眨,看到了一个人飞快进入醍醐寺,“是……之前的那个坏人!”
她起了兴致,立马追着过去了。
当然,她嘴里的“坏人”,自然是宁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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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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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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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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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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