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犹豫,制服男直接膝盖一软,五体投地跪在了地上,“大哥、大爷……大爷饶了我吧,是我不长眼,我有错!”
他跪在地上就啪啪打脸,“我不该打伤大爷的,我错了,我赔偿!我赔!”
剩下的那几个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们的头都跪了,那他们该怎么办?
宁天也不想纠缠太多,直接冷声道,“把赔偿的钱留下,然后都滚!”
“是是是!”
制服男赶紧从兜里掏钱,一百两百三百的……还有不少零钱,明显都是他们巡检时,从小摊小贩手里搜刮来的钱财。
最后凑出三千多,递到宁天眼前,“大哥……只有这么点。”
宁天将钱拿好,递给了沈军华,“他们的赔偿。”
沈军华傻了一般,接过钱。
“大哥、大哥你看我们……”制服男在一旁卑微地问,
“滚吧。”
如蒙大赦,这一群人狼狈不堪地赶紧跑了。
宁天这时候再去看沈军华瘸着的左脚,“沈老爷子,我看一下你的左脚。”
“啊……好好好。”
沈军华直到这时候才反应过来,赶紧动起来。
他攥着手里的钱,这群巡检部的人之前有多嚣张他是知道的,可就是宁天一个电话,制服男直接跪了,还跪着送钱!
不过沈军华很快明白过来,宁天是什么人?
他可是天极集团的总裁,就像他们沈家当初那样,宁天现在也是天海市的顶层大人物,解决一个巡检部的人这点事情自然手到擒来。
只是沈军华这半年来被磨光了所有的傲气,早就忘了沈家当初的风光,所以下意识觉得宁天不行,所以刚才还想让宁天先走。
“你的脚应该是奔跑的时候被撞的,骨头有些错位和裂开。”
宁天看了一眼就知道造成沈军华歪脚的原因,“我可以帮你正位,不过有点痛。”
沈军华连忙说着“好”,宁天的医术他是十分相信的,当初自己昏迷不醒,还是宁天救好的。
由着宁天扶到一旁,他一只手直接按到了沈军华的歪脚上。
“嘶。”沈军华有些发痛。
“忍着点。”
弥漫出一点点真气,宁天的手掌猛地往下压,一阵剧痛从脚踝上蔓延开来,沈军华老脸一颤,但最后一句痛都没叫出来,只是抽冷气。
可见,沈军华还是个硬汉子,就算老了,也是个有坚持的人。
“好了,”宁天说道,“以后小心点,别太累就行,你走走看。”
沈军华小心翼翼地站起来,走了几步,果然,就这么一下,沈军华发现自己的左脚不瘸了。
宁天的医术真是超凡啊。
沈军华连连点头,“好好,谢谢你啊宁天。”
看着沈军华那张真心感激的脸,宁天暗暗叹了口气,“没事。不过你的红薯今天应该没法卖了……”
“没关系的,我明天再来就好了。”沈军华赶紧笑道。
宁天帮忙扶起了摔倒的铁炉,沈军华还一个劲儿地说着谢谢,最后又聊了几句,宁天才告辞,“我还有事,我就先走了。”
沈军华忙道,“好,那你先去忙吧,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我自己就行。”
宁天转身离去,走远之前还回头看了一眼,看着沈军华佝偻着趴在地上,一个一个去看是否还有完好的红薯。
扒了好一会儿才捡起半个红薯,最后擦去灰尘宝贝似的放到三轮车上。
宁天心里说不上来的滋味。
他本想把这一地烂掉红薯都买下,但宁天知道沈军华也是个有傲骨的人,虽然落魄了,但也不会轻易接受施舍。
宁天想了想,给朱广坤去了一个电话,打完电话才离开。
这边的沈军华忙了大半天之后,才踩着三轮车回到了天海市郊,他们一家六口在这里租了一个大房子,比起市中心,市郊显然便宜很多。
他们已经安稳了下来,只不过当初因为沈家得罪了太多人,这次沈家崩塌之后,落井下石的人不少,以致于他们一家其实过得不太好。
沈家的三个小辈去找工作,处处碰壁,沈威最后去了外地,只有沈婉和沈灵还留在天海,沈氏夫妇也没闲着,干了些零工。
沈军华不想拖累他们,这才去卖红薯。
虽然很辛苦,不过这也够了,一家团圆、开开心心,沈军华经历过大起大落之后,才明白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不是钱财不是权势,而是一家人的亲情。
沈军华刚回家,就接到沈婉高兴的电话,“爷爷!好消息!”
沈军华一愣,“什么好消息?”
“我在设计公司升职了!”沈婉十分雀跃,她的能力其实不弱,只不过之前一直被打压,没想到现在居然升职了。
“啊……好啊,很好,婉儿你加油干啊。”沈军华笑得合不拢嘴。
“那我挂了。”沈婉挂断电话。
没多久,沈灵的电话也来了,也说自己升了职。
沈军华自然也高高兴兴地祝贺,最后挂断电话后,一双老眼里露出了怅然的情绪,他不是傻子,今天突然遇到的这些好事肯定不是凭空得来的。
是因为宁天吧?
宁天今天看到自己这么落魄,或许是看不下去,对下面的人说了一些话而已。
但也就是宁天的一些话,能轻松改变沈家的整个境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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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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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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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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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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