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沙发上的两人都是歌唱职业专家天王天后级的存在,两人慢条斯理的看着这些稚嫩的新秀歌手登台演唱,丝毫不客气的评头论足着。
大多数人都入不了两人法眼。
评价不是‘气息不足’就是‘火候不够’。
要么‘节奏不行’又或‘换气太差’。
邓俪君眸中波光流转着,总决赛的选手看到现在,能入她法眼的没有一个。
当第9位新星选手演出结束后,她忍不住开口道:
“莫尊,如果华星的人都是这种水平的话,我们宝俪金根本不足为惧。”
“难为你了还要紧急出专辑,我看根本不用急。”
“看到现在,这些人里没一个像模像样的。”
王莫尊摇头笑道:
“别急着下定论,还有6个新秀没登场呢。”
“也许下一位就会像模像样呢。”
王莫尊的话音刚落下,就听到电视机前传来主持人的唱名声。
“……接下来这一位是10号选手梅妍芳小姐。”
“梅妍房,风的季节!”
啪啪啪的鼓掌声下,电视机里的舞台上。
穿着一身金黄盛装衣服,仿佛女王般的女人登场了。
“喏,俪君你看,这个打扮的像黄金脆皮鸡的女选手我就觉得挺不错,至少她的台风很棒。”
“什么黄金脆皮鸡,你不要随便乱给人家女孩取外号啊。”
邓俪君脸色不喜的打了王莫尊一下。
“哈哈哈哈……好好好,我的错,不该乱起外号。”
王莫尊笑笑不说了,心里却在想,是真的很像啊!
梅妍芳此时一身金黄衣服打扮,像极了上上一世的他曾经痴迷十数年的联盟游戏中的一位英雄角色——黄金脆皮鸡。
恕瑞玛!你们的皇帝回来啦!
“风的季节……唔,这可是小凤姐去年的代表作,想唱好这首歌可不容易。”
邓俪君听着电视前传来熟悉的音乐前奏,稍微认真了一点。
徐小凤,未来70岁的时候依旧能开演唱会的香江歌坛女长青树,传奇女歌手。
如今的徐小凤正是其巅峰之时,在香江本地歌坛她的光芒仅次于邓俪君的女歌手,她今年33岁比邓俪君大4岁,两女私下里也是好朋友互称姐妹。
风的季节前奏结束,舞台上那黄金盛装女王般的女人哼唱出声。
“凉风轻轻吹到悄然进了我衣襟
夏天偷去听不见声音
日子匆匆走过倍令我有百感生
记挂那一片景象缤纷
随风轻轻吹到你步进了我的心
在一息间改变我一生
付出多少热诚也没法去计得真
却也不需再惊惧风雨侵……”
……
“哎呀!好大胆的女孩,居然改了曲风韵味!”
邓俪君略略吃惊的坐起身来,更加认真的倾听起来。
伴随着歌声渐进,她微微晃晃身子,手里轻轻打个节拍。
随后她嫣然一笑,像个无骨的女人又柔柔的趴在王莫尊身上。
“有意思,小凤姐的《风的季节》曲风韵味像是一位历经沧桑的女强人回首过往时释然下的漫不在意与潇洒大气,听她的歌就像是在听一场三十年的电影。”
“而这个女孩的《风的季节》则像是一位刚登基的年轻女王,声音浑厚宏亮,带着一点霸气与不羁,还有野心!”
“她的唱功虽然不如小凤姐多矣,但却唱出了一点独属于自己的味道。”
“不错,不错,像模像样,不出意外,她应该就是冠军了。”
歌声还在继续着。
王莫尊一边听着歌一边微微摇头晃脑。
思绪陷入前世的回忆中。
他在犹豫,犹豫到底要不要改变她的命运。
她,虽然不是他的菜。
长相一般,唱歌不俗,演技不俗,性格也不俗。
在很多人眼里,她也是一位英年早逝的女神。
他低头垂眉凝视着怀中俪君的侧脸。
另一个世界里,俪君年仅42岁。
而这位梅妍芳更惨,她年仅40岁。
然而这个梅妍房的心并不像俪君那样一直善良温和。
正如歌声中的女王风一般,像个女王一样的霸道。
千夕之争,抢发专辑,打压新人陈慧贤,逼其远走美国。
当众羞辱取笑‘北姑’,让人下不了台,取笑逗乐浑不在意。
“……梦中醒却岁月如飞奔
是否早订下来你或我也会变心
慨叹怎么会久合终要分
狂风吹得起劲朗日也要被蔽隐
泛起一片迷朦尘埃滚
掠走心里一切美梦带去那欢欣
带去我的爱只是独留恨
吹呀吹让这风吹
抹干眼眸里亮晶的眼泪
吹呀吹让这风吹
哀伤通通带走管风里是谁……”
……
歌声结束,王莫尊的思绪结束,回忆结束。
不过,除此之外,她也再无其他劣迹。
97年时坚持原则,不做润人。
此后坚持做国人,更多有爱国言行善举。
浪女回头金不换,就是她的真实写照了。
于是,他下出对梅妍芳的评价。
他低声呢喃着:“小节有损,大节不亏。”
“什么?莫尊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邓俪君抬头疑惑的看着王莫尊。
只见王莫尊低头轻轻吻在邓俪君的额头上。
“没什么,我是说我也觉得她唱的不错,能拿冠军。”
以后有机会,能救她一命还是救她一下吧。
大不了,不要给她犯错的机会。
千夕之歌都很不错,现在是我的了。
就让我提前送给那位陈慧贤不就行喽。
同时王莫尊心头也因她想起另一位老乡受害者‘北姑’。
顺便也改变下她的未来,帮帮她吧……
只是,怎么帮呢?这是一个问题。
奇怪,莫尊他为什么忽然会关注这个女孩呢。
忽然,邓俪君极为敏感的坐直身体。
她双手下意识的搂紧他的脖子。
她心头忽然升起一个念头。
莫尊他是不是看上刚才这个什么梅妍芳啦?
想到这个可能性,邓俪君开始有点小慌张。
她现在已经有点摸清楚这个男人的审美取向。
颜值不是第一位的,才华魅力才是更美的,尤其是唱歌好听的女歌手。
她自己不就是例子吗?要不然她也不会那么轻易的逆袭他。
梅妍芳的颜值不高,唯一的亮点不过是胜在年轻,还有像模像样的歌声。
她对自己的颜值也是心里有数,虽然甜美,但确实不是什么国色天香,她自觉身上的自信亮点闪光点,也只有她的歌声与温婉性格。
相比之下,她的颜值比梅妍芳要高不少,歌声唱功更是要高上数个层次。
但是,她也是知道的,男人都会贪新鲜的野花。
就像她曾经唱过的歌《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家里的花再美再香也敌不过外边的野花。
因为野花又新又香又美又刺激。
现在她是家花了,这个梅妍芳有可能就是个新鲜的野花啊!
该死,怎么办,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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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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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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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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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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