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齿虎是种生性残暴,攻击性极强的妖兽。
它们在见到叶云的瞬间,便低吼着朝叶云扑过来。
若是普通凝元境武者,面对几头二级妖兽的围攻,绝对会手忙脚乱。
然而。
叶云却丝毫没有惊慌,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直到几头利齿虎,与他已经近在咫尺时。
他这才不慌不忙的拔出宝剑。
一剑斩出!
咔嚓!
利齿虎的血盆大口,直接被剑锋无情撕裂!
剑锋从它嘴角撕裂到下颌,再从下颌撕裂到胸腔,然后再是腹部、臀部……
那皮糙肉厚的身躯,在叶云的剑刃面前,如同纸片般脆弱不堪。
只是一瞬间,便被彻底撕裂成两半!
切口整齐平滑,犹如精心打磨过!
紧接着。
叶云又继续挥动剑刃。
他挥剑的动作,虽看似随意。
但出剑的速度,却是快到极致。
刷刷刷刷刷!
只见几道剑光闪过。
几头利齿虎纷纷倒在地上。
鲜血顿时染红地面,汇聚成小型血泊。
在击杀这几头利齿虎后,叶云的修为也得到增进。
不过。
以他目前的境界,想要修为有所提升,并非是一件容易之事。
杀这么几头二级妖兽,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虽然掠夺了这些妖兽的修为。
但叶云并没有就此放过它们的尸体。
他将手放在其中一具尸体上。
一股吸力自他掌心产生,将那具尸体的精血,吸附汇聚到一起,形成一滴浓缩的精华。
这滴精华很快便融入到叶云体内,被他炼化成淬炼肉身的能量,用于修炼《不灭魔躯》。
这种修炼《不灭魔躯》的方式有一个特点。
那便是被掠夺精血的生灵越弱,《不灭魔躯》的修炼进度也就越慢。
反之,则越快。
利齿虎只是二级妖兽。
掠夺它的精血,来修炼《不灭魔躯》,效果微乎其微。
不过。
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能掠夺一点是一点。
毕竟,积少成多,聚沙成塔。
只要击杀足够多的二级妖兽,累积起来也能让《不灭魔躯》有所提升。
接下来的半天时间。
叶云在蛮荒山脉扫荡,又遇到了不少妖兽的袭击。
在这些妖兽中,大多都是一级妖兽。
其中也有不少的二级妖兽。
而它们在叶云面前,都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无论它们是什么等级。
无论它们是什么类型。
叶云都只是一剑。
便将它们轻而易举的解决。
而在击杀那些妖兽后,叶云的修为也增涨了不少。
同时,他也没有放过那些妖兽精血,将其掠夺过来修炼《不灭魔躯》。
……
接下来的两天。
叶云都在蛮荒山脉屠杀妖兽。
夜晚,他便在大树上,随便将就一晚。
一睡醒,就继续杀戮。
在这短短两天时间里,他共计屠杀了上千头妖兽,掠夺了上千头妖兽的精血。
修为从凝元七重初期,提升到凝元七重中期。
可!
即便如此!
《不灭魔躯》的修炼进度,依然还在金钢体第一重。
并没有达到金钢体第二重!
杀了上千头妖兽,竟然都还没突破!
由此可见,这《不灭魔躯》的修炼难度,究竟有多大!
“看样子,得去击杀更强的妖兽才行!”
叶云转头看向蛮荒山脉深处,目光落在那弥漫着大量妖气的区域。
妖气越浓郁的区域,妖兽的数量就越多,其实力也越强大。
妖兽都有领地意识。
通常情况下,灵气充裕的区域,都会被高级妖兽霸占,成为它们的领地。
而低级妖兽,则只能远离那片区域,在灵气不充裕的区域活动。
如此一来,妖兽的等级片区,就自然而然的形成了。
蛮荒山脉中心区域,灵气最为充沛浓郁。
因此,那里都是高级妖兽的领地。
而蛮荒山脉边缘区域,灵气则较为稀薄。
因此,那里几乎都是低级妖兽。
其中以一二级妖兽居多。
而如今,叶云便身处蛮荒山脉的边缘区域。
想要找到二级以上的妖兽,叶云就必须前往中心区域。
刚走到一座山的山脚下,叶云便感受到有什么东西,与他的灵魂产生了共鸣。
“是我的灵魂碎片!”叶云心中大喜。
因为这个与他灵魂产生共鸣的东西,正是封印着他前世灵魂的魂玉碎片!
前世的叶云在陨落时,叶天帝将他的灵魂,封印在「魂玉」之中。
并且,为防止叶云的灵魂逃脱,他还特意将「魂玉」碾成碎片,并将碎片分散到三界各处。
叶云重生在这副身躯上的灵魂,只是一块携带着他前世记忆的残魂。
因此。
他的神识境界,仅仅只有第一境。
若想让神识重回前世的境界,他必须将自己所有灵魂碎片找回。
而那些灵魂碎片,都随着魂玉的碎片,一同散落到三界各处。
所谓的三界,便是指天界、魔界、凡界。
三界之大,超出凡人想象。
想在三界之中,寻找散落的灵魂碎片,简直比大海捞针还难。
而此时。
一块灵魂碎片,就正好被叶云遇到。
叶云立即释放出神识,锁定灵魂碎片的方向。
它就在眼前这座大山的背面。
没有任何犹豫,叶云立即朝山上行去。
一炷香后。
叶云终于来到山顶。
而当他来到山顶时,才发现这座山的背面,竟有许多临时搭建的帐篷。
而在帐篷的周围,还栖息着许多人类。
叶云有些意外,没想到在这蛮荒山脉中,竟然还有人类聚集地。
这个人类聚集地四面环山。
地势险峻,易守难攻。
不失为一块风水宝地。
想必正是因其独特的地理优势,所以这里才会成为人类聚集地。
而叶云要找的灵魂碎片,就正好在这个人类聚集地中。
叶云立即朝山下的人类聚集地行去。
短短几息时间,叶云便下到山脚,出现在人类聚集地前。
这个人类聚集地,大概有一个小镇那么大。
而人类聚集地中的人,大多都是从全国各地,来寻找天材地宝武者。
他们大多都在养精蓄锐。
也有些还在勤奋修炼。
还有些则是摆起地摊,现场倒卖着各种材料。
这些武者都有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的年纪普遍偏大。
其中最年轻的,也至少有三十出头。
像叶云这种黄毛小子,根本不会在这里出现。
所以。
当叶云走进人类聚集地时,立即便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很多人都不怀好意的看着叶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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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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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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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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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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