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安锦看着“苏锐”身上遍布的伤口,窒息般的心痛让她的手止不住轻颤。
他的整个后背像被荆棘反复抽打过,又像被野兽残暴地撕咬过,体无完肤、血肉模糊。
因为伤口红肿发炎,他的后背像吹气般肿胀走形,虽然早已止血,还是有大量血水渗出来。
已经治疗了近一个月还是这个样子。
夜安锦不敢想,刚刚送医的苏锐,伤口有多可怕……
她小心翼翼地用蘸着双氧水的药棉擦拭他伤口渗出的组织液和脓性分泌物,忍着不让泪水流下来。
可是,她想起那次付余生后背受伤,趴在床上乖乖让她处理伤口的情景,眼泪瞬间决堤而出,滴落在“苏锐”的后背上。
“苏锐”明显抽搐了一下。
“对不起,弄疼你了。”
夜安锦赶紧擦掉眼泪,咬着牙继续给他清理伤口,而后动作轻柔地给他抹药、包扎。
丛珍宝说,“苏锐”是在执行任务时,排雷被炸伤的。
刚才护士给他包扎完头部,临时身体不舒服,正好她是法医,只好请她帮着处理下他的伤口。
本来,她很自信。
她出过那么多次现场,见过各种各样的尸体和伤口,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了。
可是,现在她才知道,面对有伤的尸体和幸存的重伤者,完全是两回事。
她能冷静客观地验尸,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有条不紊地工作,是因为她很清楚,尸体是死的,伤口再可怕,也不会再引发疼痛。
她可以放松地检查尸体的伤口,或者面不改色地解剖,为了查明真凶而理直气壮。
可现在,她知道她的每一次碰触都会让苏锐钻心地疼,虽然他自始至终一声不吭。
那外翻的皮肉,那红肿的创口,黄色的渗液……触目惊心,令她不忍直视。
丛珍宝和陈诗圣在一旁看着,一个个红着眼睛,不时别过脸去调息静气。
她的心抑制不住地抽跳,导致呼吸不稳,颤动的手像不是她自己的一样。
她为自己的软弱惭愧,尽可能让自己的动作麻利些,减少伤口暴露引起的各种不适。
她给“苏锐”包扎完,丛珍宝和陈诗圣过来帮着给他翻了个身。
“苏锐”的头部也有伤,眼睛肿成了一条缝儿,也不能说话,只能那么直挺挺地躺着,却艰难地抬起右手,伸出两个手指,做了个“胜利”的手势。
夜安锦再次泪如泉涌。
她不知道她今天是怎么了,表现得这么差劲。
丛珍宝和陈诗圣对视了一眼,默默地退出去关好了门。
夜安锦转身倒了杯水,放了两勺蜂蜜,搅匀了,端到床边。
她记得,那次付余生陪她在法医学院调查周欣莹的案子,曾给她兑了杯蜂蜜水,甜而不腻,沁人心脾,解渴又解乏……
“来,咱们喝一点儿蜂蜜水。”
她拖了椅子坐在他身边,用汤勺舀半勺,吹吹,试了一下温度正好,慢慢倒进他嘴里。
嘴唇也是肿的,不知道脸伤成什么样子了……
夜安锦努力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先做个自我介绍吧,我叫夜安锦,是名法医。其实我不太擅长给人做心理辅导,因为我自己的心里也有伤……”
怎么说着说着,又伤心了。
夜安锦及时打住,费脑地想了想,“我知道你很坚强,我还得向你学习呢,所以也不敢班门弄斧开导你。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听什么,干脆,我给你唱个歌吧。”
见“苏锐”没什么反应,算是默认了,夜安锦清了清嗓子。
“你再喝两口,我想想唱个什么歌好噢。”
夜安锦一边喂他喝水,一边绞尽脑汁。
这几年在国外,国内流行什么歌她都不知道,回来这近半年一直忙,也没时间和精力学两首,这一时半会儿还真想不出唱什么。
她不知道,此时此刻,付余生的心情欢快得像展翅的鸟儿。
他无法睁开眼睛看她,但能感受她的气息、她的触摸,听到她的声音和呼吸,他幸福得晕眩。
他最担心的就是,他拿命护着的女人会受伤,或者更糟。
现在他放心了,她好好的,能给他处理伤口,能喂他水,还要唱歌给他听,简直太幸福了。
他生怕她反悔,又艰难地冲着她做了个胜利的手势。
唉,真是上火啊,满身就这条胳膊还听话。
不过,他还活着,还能和她在一起,没什么可抱怨的。
付余生只觉得嘴里的蜂蜜水甜到心里去了,身上火灼油煎般的疼痛都减轻了许多。
“啧,我脑子进水了么?怎么什么歌都想不起来了?”
夜安锦看着他那个胜利的手势有点儿着急,“这样吧,我唱首儿歌给你听,不许笑话我。”
儿歌好啊,以后可以教给咱们儿子唱。
付余生脑洞大开,充满期待。
夜安锦把杯子放在床头柜上,起身走到地中间,振作了一下精神,尽可能让自己的声音欢快些。
“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呀,握个手呀,你是我的好朋……友……”
她的好朋友和爱人都是付余生……
夜安锦越唱声音越小,最后站在那儿黯然神伤。
付余生险些笑喷了,连儿歌都找最简单的,他的安锦真是个可爱的小笨猪。
他忍不住又抬了一下手。
“还要听?”
夜安锦犯了愁,“我再就只会唱《你怎么舍得我难过了》,有点伤感,还是不要唱了。”
付余生想听。
夜安锦深吸了两口气,调整了一下情绪,坐回床边,轻轻地唱起来。
“对你的思念是一天又一天,孤单的我还是没有改变。美丽的梦何时才能出现,亲爱的你,好想再见你一面……
秋天的风一阵阵地吹过,想起了去年的这个时候,你的心到底在想些什么,为什么留下,这个结局让我承受……
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舍得我难过,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没有说一句话就走……”
脑海里,全是付余生的音容笑貌,他说的每一句,做的每件事,一遍遍重播。
她终是忍不住,泪流满面哽咽着唱不下去了。
付余生想抱抱她,可他全身裹着绷带,两条腿还用夹板固定着,根本起不来。
心疼得要命,他只好扯扯她的头发。
“哎呀,你看我真的好差劲……”
夜安锦自责地抹了把脸,端起床头柜上的蜂蜜水一饮而尽。
那是他的蜂蜜水!
付余生默默地抗议。
喝了水,情绪稳定了些,夜安锦长舒一口气,“兄弟,这么跟你说吧,我没办法安慰你、给你做心理健康辅导。因为我的心理现在很不健康,我深爱的人,他……他没有你这么幸运,所以你没有理由消沉。能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你要开开心心的,早些好起来才能恋爱,才能娶妻生子,一个太少,两个合适,三个也不嫌多,反正国家现在政策放开了,允许生三个。”
三个,一个也不能少,嘿嘿……
付余生快乐地冲她又胜利了一下。
夜安锦真郁闷着了,“哎呀,我怎么扯到这上面来了?我本来能说会道的,怎么今天干什么都笨手笨脚、笨嘴笨舌的?”
付余生举着手不肯放下。
夜安锦看着他那两个包得跟蛹似的手指,鬼使神差伸过手去握了一下。
付余生满足极了,只觉得全世界都开满了花。
身体前倾的时候,夜安锦揣在上衣口袋里的手机滑落出来,她手疾眼快接了。
幸好没砸到“苏锐”身上,要不罪过就大了。
夜安锦庆幸万分,目光不经意地扫了一眼手机屏幕。
两个闪烁的红点在一个位置!
夜安锦呼吸一滞,赶紧打开页面核实。
果然,付余生和刘婧在鑫兴酒店同一个房间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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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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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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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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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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