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也许有危险的犯人在附近,所以连那些值夜者大人都可能过来吃饭。”
“真的吗?值夜者叔叔们也会来吗?”
“我想应该会来的。上次不也是这样吗?事故发生后,第二天这里就多了很多穿着黑色斗篷的值夜者。”
“妈妈,你说要是我们也披个黑斗篷,是不是也是值夜者了?”
“呵呵,不要这样想,你这样对他们是不礼貌的。”
“哦,好吧。”
饭馆内出现了一大一小两个身影。
大的身穿一件灰黑色的布裙,外面套着一层破旧却又干净的青色围裙。她的脸上有些许雀斑,头发挽了起来,用一块红褐色的布片包着,整体有一种利索的感觉。
小的身穿一件打着布丁的黄色布衣,肚子前面有一个大大的口袋,头上绑着双小辫,眼神有着小孩子才有的灵动。
她们将柜台里的剩饭端出来,热过之后,简单吃了起来。面包是从家里带过来的,她们并不住在饭馆里,因为妈妈觉得这不安全。
她们每次都会带来足够的面包,用小火温热,如果客人买不完,就会作为她们的晚餐,这样她们提供的面包,就一直是口感很好的了。
“莫莎,去开门吧,这个点应该已经有人起来了。”
“好的,妈妈。”
莫莎听话的去开了门。饭馆的门是木头做的,两扇门上分别有一个三指宽的木头架子,卡着一根横木。横木上挂着一根绳子,绳子穿过上面的木梁垂了下来。
如果是在里面,轻轻拉一下绳子就能打开。如果是在外面,也有着对应的打开方式。这种门防不了盗贼,甚至如果用全力去踹门,连门带墙都可以一起弄倒下来。
不过,这里并没有人会去做偷盗的事情。因为大家过的都不容易,即便是走投无路的人,也不会去选择偷盗。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里距离一墙很近,常常有值夜者的身影。值夜者在平民的心中地位非常高,没有人敢冒着被值夜者发现的风险去作案。
莫莎打开了门,不一会儿,就有一个中年男人走了进来,他的手里还拿着一个羊皮做的水囊。
“莫伊夫人,还是老样子,给我打一壶热水。”
中年男人将皮水囊和一枚浅褐色的硬币放在了柜台上。
这是王区发行的货币,费尔币。这种硬币一共有三种,分别是费尔金、费尔银、费尔铜,相互间的兑换比例都是1:10。硬币的正面是一个精致的十字架,背面是一种类似塔的建筑。
货币在这里更像是一种兑换券,用来交换物资的中间件,而非资产。各个地区的货币购买力并不一样,每个区域,都有一套自己的衡量标准。
就比如在这里,2费尔铜就能够换一根面包,9费尔铜就可以买到一瓶酒了。
“好的。”
莫伊没有去拿那枚费尔铜,而是先走进里屋打了一盆水,回来倒进锅里,接着用火折子,将下面的煤炭燃了起来,这才回过头来。
因为王区对树木比较重视,所以大力推出了煤炭的使用。这种煤炭是用专门生产的树木去制作的,5费尔铜就能够兑换饭馆半个月的使用量了,所以没人会想着用效率比不上煤炭,还费时费力才能弄到的木头。
“杜兰最近情况如何?我很久没有见她出门了。”,莫伊一边看着火,一边问道。
饭馆里有两个灶台,大堂里的专门用来烧水,里屋的用来做菜的。两个灶台其实是一体的,相隔于墙的两面,有着同一个烟囱。这样的配置,方便她温水或者烤面包时,可以跟客人交谈。
“反应没有那么剧烈了,我想再有两个月就差不多了。我还考虑着,要不要带她去王区。毕竟,那里的条件要好的太多了。”
中年男子说着,嘴角微微翘起,看的出他内心是比较开心的。
他的妻子还有将近两个月就要生了,所以他每天都到这里取一囊相对干净的热水。如果是平常的话,即便他不怎么缺食物,也不会奢侈到连水都要用买的。
“嗯,那里也更安全。”,莫伊的眼中浮现出一抹羡慕,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带着小莫莎去王区生活,哪怕只是短住一段时间。
“本来我还挺犹豫,去王区的花销不说,到那里的路程也不算近,万一路上出点什么事故就不好了。但是现在,我有些坚定了。”,中年人惆怅地看了眼窗外,语气有些加重。
莫伊点了点头,理解地说道:
“是因为昨晚那个大动静吗?”
“嗯。前段时间那个就算了,毕竟那次涉及到的范围太大了。但这次,就只是在这附近,我有些担心。”,中年人不自觉握紧了拳头,脸上透露着忧虑。
“嗯。可以等一下消息,如果值夜者们的态度比较重视的话,趁着他们在这附近的时候离开,会更安全。”
中年人摸了摸脸上的胡茬,认同道:“我也是这样想的,就看这几天值夜者的身影了。说到这里,还要麻烦您帮忙注意一下。”
“当然,我会帮忙注意的。”,莫伊一口答应了下来,这时水已经滚烫起来了,她用早就准备好的盆给开水降了一下温,然后倒入了皮水囊中:
“已经好了,慢走。”
莫伊将皮水囊递给了中年男人,然后才收起了柜台上的那枚费尔铜。
中年男人点了点头,接过皮水囊便离开了。
“妈妈,我们呆在这里会不会有危险啊?”
莫莎显然是听到了刚才的对话,有些担忧地问道。
莫伊眼神微黯,过了1秒才安慰道:
“放心吧,之前更大的动静都没事,现在也不会有事的。”
莫莎“哦”了一声,懂事地没有多问。
早上的客人并不多,除了第一个来的伍和大叔,还有就是跟她们同住一条街的毛婆婆。
毛婆婆的牙口不好,通常会把放硬的面包拿过来让妈妈帮忙热一下,或者是做成面包羹。妈妈不想收钱,但毛婆婆却坚持一周给两枚费尔铜。
“哎呀,什么时候才能来客人呀?”
莫莎靠着柜台,有些无聊地看着屋顶。
“马上就到中午了,估计会有人来吧?盐有些不够了,你去帮我取一些吧。”
“哦。”
莫莎呆呆地答应了一声,慢慢走向了里屋,盐在橱柜里放着。
橱柜可以分成上下两层,上面是分成一个个方形格子的木架子,用来存放一些轻便物品。而下面是有着两扇小门的柜子,里面放有调料。这些调料并不是多么珍贵,只是怕放的时间长了会潮湿,所以才放在相对干燥的柜子里的。
“盐的话,我记得好像是装在红色的袋子里的。”
莫莎小声地自语道,接着拉向了柜门。
“咦?怎么打不开?”
莫莎嘀咕了一声,接着双手抓住门柄,用尽全身力气向外拉去。甚至,她还将身体向后倾去,试图加上身体的重量。
可是,任由她怎么用力,都无法让柜门动上丝毫。
“这是怎么回事?要不去找妈妈来开吧?”
莫莎皱着眉看着柜门,正准备转身离开,柜门却突然打开了。
接着,屋内寂静无声起来。
柜子里面。
莫莎睁大了眼睛,看着里面这个“小孩子”,整个人陷入了深深地疑惑。
“你是谁?”
两人对视了十几秒,莫莎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叶天紧张兮兮地看着莫莎,见她没有向她妈妈“举报”自己的意思,不由得松了口气。如果真被她妈妈当成坏人来对待,自己也只能被迫离开了。
也幸好他聪明,提前伪装成了小孩子的样子,打消了莫莎的戒备之心。
“呃,我,我是隔壁村子过来的。”
叶天扶着额头,还没想好编一个什么假身份。不过既然对方是小孩子,应该很好骗吧?
“你胡说。最近的村子离这里也有十几公里,路上还有野狗,你一个小孩子根本走不过来。而这个村子的人我都认识,根本就没有你。”
莫莎直勾勾地看着叶天,毫不留情地揭穿了他的“谎言”。
“呃,那个,其实..”,叶天揉了太阳穴,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编了。
“你是附近的小混混对吧?也只有那些人中,才有我不认识的‘小孩子’。”
莫莎用一副“我比你知道你是谁”的口吻说道,在“小孩子”上面还加重了语气。
“啊对。”,叶天捶了下掌心,眼睛明亮了几分,接着用骄傲地语气说道:
“没错。我自从三岁起,就是村中一霸。连狗见了我,都得退让三分。”
接着叶天戳了戳莫莎的肩膀,抬高了下巴:
“怎么样?就问你怕还是不怕?”
“不怕。”,莫莎轻声哼了一下,然后嗤之以鼻道:“你们这些可恶的家伙,整日里不安生,就会给别人添麻烦,我讨厌还来不及呢。”
啥?你不怕?我还准备顺势威胁你不要把我说出去呢,你为什么不怕?
你这么搞,我接下来怎么办啊?
“好了我该出去了,你爱呆就呆在这里吧,只要不给我们捣乱就行了。我警告你一句,你最好离那群混混远一点,要不然下次我就拿棍子撵你走了。”
莫莎郑重警告了一句,从里面拿了包东西就出去了。
叶天看着被关上的柜门,大脑一片空白。
这,就成功了?
我是谁?我在哪?我刚刚有做什么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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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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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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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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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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