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贾诩非常了解,而贾诩对他就不一定非常了解了啊!
潘凤现在很想要看到贾诩使出传说之中的那一招……
公子献头!
潘凤曾经苦思冥想过,公子献头的这一招到底该怎么破!
其实,最好的办法的就是直接将计就计。
毕竟。
敌军头领都已经被杀了,敌军多少还是有几分的慌乱了,为何不抓住敌军的这几分慌乱,一举击溃敌军。
并且……
公子献头还有一个最厉害的地方在于藏兵。
要是藏不住兵的话,就算是敌人中计了,要是一下子察觉出了兵力不对劲儿,这个时候还有谁会上当啊!
潘凤知道贾诩藏兵的方式,也知道他的公子献头。
“我倒是想看看,贾文和到底是还有什么手段!”
潘凤将人手都给散了出去的。
四路兵马,从四个方向分别进发。
这很不符合常理了。
就算是的潘凤麾下的战斗力非常强悍。
但是,将军队给分得这么散之后,要是敌人比较擅长调兵遣将。
只要将全部的兵马都用来攻击每一支分散出去的小股部队。
那么,潘凤不就被逐个击破了吗?
……
贾诩正在思考着这个问题。
“难道……”
“潘凤有这么傻吗?”
“不应该的啊!”
“根据吾之观察,这潘凤应该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从洛阳到河北,现在又从河北杀回了洛阳来。”
“要是一个蠢货的话,可能早就已经死了。”
“可是……”
“现在潘凤还活着。”
“那就明显不是一个蠢货!”
“一个这么的聪明的潘凤,为什么会用这么愚蠢的办法?”
“这是一手诱敌之策……”
贾诩并没有准备用公子献头。
主要是公子献头的代价太大了,每用一次都会损失掉一个主公。
樊稠跟他的关系还是挺不错的,就这么宰了樊稠的话。
樊稠的那些手下一定会将他给大卸八块的。
贾诩每次用公子献头都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在杀了自家的主公之后,他不会被愤怒的将士们给宰了。
目前的这种情况。
明显就不适用。
但他又不是只会那一招而已。
目前他这一手就玩儿非常聪明,他将己方的兵马都给藏了起来。
敌人不知道他有多少人,他的兵马又在何处……
一般情况之下来说。
遇到这种情况,谁也不敢擅自出动,毕竟敌暗我明……
可是,潘凤应对就完全不一样了。
他是一点儿都没在怕的。
所有军队全出!
仿佛是一点儿的保留都没有。
这么做的话。
贾诩的摸着的嘴角,嘴里在微微呢喃着,“这样的话……”
“潘凤的中军大营岂不就是完全空虚了?”
“要是吾此时用一支骑兵,直取潘凤中军大营……。”
“那不就擒贼先擒王了?”
“这一切……莫不都是潘凤故意布置出来,诱我上钩的?”
“……”
贾诩此时也好像是有着八百个心眼儿同时在动。
不过,在这种这种心眼很多,相互猜测的情况之下。
很容易的就会造成一种傻逼克高手的现象发生。
往往聪明人都会想得很多。
而在这个乱世之中,一百人里面挑不出一个能写字自己名字的蠢货出来。
聪明人。
几乎就是这个时代的奢侈品。
大部分人都是愚蠢。
因此,很多时候就会造成那种很尴尬的现象。
傻逼克高手。
贾诩是一个很有经验的谋士了。
他一点儿都不着急,先试探一手再说。
他就先从河面之上的动手。
……
张绣带领了一百百人,在河面之上造船。
其实,只要稍微看一眼,就会觉得张绣的这行为很有问题。
一百人,骑着马,经过了大半天的赶路,就是为了过来造几艘小船?
不过。
当消息传到了韩浩手里的时候。
他还是决定出兵。
因为之前朱皓为他铺垫了太多。
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他点了一路司马,带领一屯人前去截杀张绣。
这一路军马的头领名叫邓飞。
擅使一口五十斤重大刀。
那大刀在他手中舞动起来的时候,翩翩如蝴蝶煽翅,呼呼如狂风呼啸。
天下邓氏出南阳。
这邓飞自然也是南阳人士。
南阳邓家目前还没有站队潘凤。
这邓飞也不过就是南阳邓家的一个旁系后代而已。
但要是邓飞在潘凤这里得到了重用,以后肯定会有更多的南阳邓家加入潘凤麾下。
邓飞也终于是等到了一个立功的机会了。
他领命带着千人立刻出发。
从绳池到河边上,骑兵都要走大半天的时间。
步兵走得也就更慢了。
等邓飞到了河边的时候,都已经是第二天了。
张绣的百人在河边扎营,当了一天的诱饵并未见有鱼上钩,他正想要退兵时。
但也就在此时。
邓飞出现了!
他带着数千人,旗帜迎风招展,既没有埋伏也没有出其不意。
就是堂堂正正,大大咧咧的出现在张绣等人面前。
而且还很规矩的直接自报家门,“吾乃南阳邓飞!”
“谁敢与我一战!!”
邓飞手里拿着那五十斤重大刀,稍微的一挥舞起来,就听见呼呼呼的风声咆哮。
既然,有人出来的搦战。
张绣自是当仁不让,挺枪而出。
都是年轻人谁怕谁啊。
而且……
张绣还有着北地枪王的称号!
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
“吾乃北地的枪王,张绣!”清亮的声音响彻起来。
张绣手中一柄长枪,枪身古朴。
长枪一动,枪尖之上甩出一朵朵枪花。
许久都没有过将领之间的单挑了。
周围的将士们,也都自觉的围了起来,嘴里在不断呼嚎着,“杀,杀,杀啊!!”
邓飞挥舞起大刀。
只见那大刀就像是杂耍一般的,在手里不断的来回倒腾着。
一会儿上,一会儿下。
一会儿又直接丢入到了半空之中,接着稳稳当当的落到了手里。
看得周围众人,是不禁的想要拍手叫好啊!
而张绣的眼神之中微微一动。
“噌!”
长枪刺出!
枪尖之上,一点儿白光闪动着。
一枪封喉。
干净利落。
没有任何一个多余的动作。
旋即。
邓飞一头栽倒在地上,喉咙被扎穿。
“打架就打架,杂耍就杂耍,怎么能够混为一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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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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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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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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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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