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眼睛之中,黑色的眼珠和眼白好像分裂开了。
“吾本不想出兵打这一仗的……”
“因为,我也觉得我这一生杀孽实在是太重了。”
“可我最为什么还是出兵了呢?”
“因为,我想要为的铁骑之下的百姓的保住一命!”
“如果,不是我拦着的话,濮阳早就已经化作了人间的地狱了。”
杨凤在说着的时候忍不住的大哭了起来,“可是……”
“吾难得做了一件好事儿,却落得如此的下场。”
她扯掉了肚子上的盔甲,盔甲之下皮肉泛白,几乎半个肚子都已经腐烂了,“我命不久矣!”
“谁能想到。”
“第一次做好事儿,居然就是我的死期!”
“我想起了很多的事情。”
“但……”
“我还不想死。”
杨凤看着潘凤,她整个人仿佛是癫狂了起来,说道:“吾还不想死!”
“你知道我为了走到今天的这一步,我到底是付出了多少吗?”
“我付出了一切!”
“不,比一切还要多!!”
“可……”
“功名利禄,最后的落下成了一捧土!”
“我死了之后,尸体葬于野,皮肉腐烂掉,变成白骨,白骨被饥饿的野狗给刨出来,叼得漫山遍野的跑。”
潘凤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说道:“头领,我也不是什么神仙。”
“你和我说这些也没有用。”
“因为,该死的人我也救不过来!”
杨凤躺在了地上,她看着头顶之上木头,木头上有着一圈圈儿的花纹。
她看得出神了,许久之后才说道:“那就拜托,现在救可救之人吧!”
“我不敢闭眼了。”
“我害怕一闭上眼睛的话,就再也睁不开了。”
“我害怕闭上了眼睛之中,那些被我杀的人,一个个的全部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是黑山军里唯一的女头领。”
“那些被抓上山来的男男女女,一看我是女的,他们或许觉得,女人要好说话一些,要温柔一点儿。”
“而实际上……”
“我比那些男人还要更加的残忍,下手数倍的狠毒辛辣!”
“因为,我是一个女人啊!我想要压过那些男人的一头的话,我就必须要比男人更加心狠手辣,只有这样让那些男人都怕了我。”
“我……才能在这黑山军之中有着立足之地。”
“我想过死会是什么样子。”
“我并不爱美。”
“我仿佛是看见了我腐烂时的样子……”
她伸手拿去一块令牌扔给了潘凤,说道:“这是我的令牌。”
“见令如见我!”
“有令在手,汝便就可以调动全军!”
杨凤躺在的地上,整个人忽然安静了下来,好像是已经死了。
而潘凤伸手拿走了令牌。
他从马车里面出来。
外面众人聚集在一起,士气已经全无。
而潘凤高举令牌,叫道:“全军听令!!”
“左右白骑,前后黑骑!”
“全速赶往濮阳。”
“大耳,大眼,遣步兵在后跟随。”
“三个时辰!”
“我要在三个时辰之内,看见全军赶到濮阳,并且将濮阳给老子围起来!”
“杨喜!你以最快的快马,冒充曹军斥候,在全军赶到之前,提前进入濮阳,向濮阳之中的守军通报,我大军敢往濮阳的消息!”
“众得令者~”
“即刻出发!!”
随着潘凤的命令下达。
大小头领都朝着潘凤看了过去,并没有着急动弹。
“怎么了?”潘凤眼神之中凶狠了起来,“见令不行者,当斩也!”
“白骑,何以不动?”
潘凤看向了一个骑兵头领,厉声喝道。
白骑在冷哼了一声,说道:“别他娘的拿个木头疙瘩来糊弄老子。”
“大头领呢!”
潘凤道:“现在,我就是!”
他忽然的回头,看向了典韦,道:“阵前违令,当斩!”
“典韦,与我取他人头来!”
潘凤的话音一落。
白骑此时刚想要笑的时。
咔嚓一声。
一把短戟直接就飞了出去。
瞬间嵌入到了白骑的脑袋上,身体轰然一下就朝着地面的倾倒下去。
典韦追上去,在人坠马落地的瞬间,将人头给剁了下来。
他抓着的血淋淋的人头,扔给了潘凤。
潘凤单手抓着人头的举了起来,朝着四方叫道:“违令斩!!”
接着,随手将人头给扔了出去。
“典韦,汝做一队骑兵头领,出发!”
典韦翻身上马,回头看着身后,他一副凶神的样子,比土匪还要像土匪,一下子就镇住了身后的众骑兵。
旋即。
典韦带着身后的骑兵快马出发。
典韦走了之后,其他的几路人马,才缓缓的行动了起来。
“这些匪寇,天生贱种啊,吃硬不吃软!”
“非得要鞭挞他们才听话!”
其实,这就是大部分贼寇的劣势。
因为他们是靠着个人聚集起来的,一旦头领死了之后,自然而然的就跟着溃散了。
正规军则是要极力的避免这一切。
军队里面不能有个人崇拜。
军队是也国之军,而不是个人之军。
一般情况之下,军队是由大将军统领,大将军几年就得更换,并且,在能不设置大将军就不设置大将军。
军队里面也不设置长久将军。
等需要用兵的时候,就提拔一位将军,调拨军队与他。
将军带着人马出去的解决掉事情之后,就得将兵权给交还回来,撤掉将军之名。
只不过,这会造成一种什么的情况呢。
将不知兵,而并不知将。
就算是有十成力的精兵,交于一位陌生的将领掌控,最多也就发挥出的三四成的实力出来!
皇帝等人当然也知道这个情况。
不过,兵权他们是决计不能轻易的交托到任何人手里。
当天下大乱起来之后。
将军也变得不值价了,遍地都是将军,只要你能拉起一支军队来,你就能够称王称霸……
濮阳城。
在城中值守的人乃是丁斐史涣。
这两人是从曹操一无所有的就跟随曹操的,两人也是老搭档了。
史涣与城上巡逻下来。
丁斐捡了两块肉,提拎着一个酒壶就来了。
史涣看了一眼丁斐说道:“文候(丁斐表字)不许饮酒!”
而丁斐在摇晃着手里的酒壶,说道:“我拿着酒壶,难道酒壶里面装着的就是酒吗?”
“我难道就不能以酒壶装水?”
丁斐接着的笑了起来,说:“公刘(史涣表字)一路也累了,喝口水吧!”
史涣拿过酒壶一闻,果然是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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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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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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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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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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