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超说:“怎么?看不起?”
“你这种眼高手低的人,一辈子都练不成什么功夫!”
“世界上最简单的招式,就是最实用的。”
“只要把最简单的招式。练到极致,那么你就是登峰造极。拔剑的这招练好了之后,我可以保证,全天下能够打过你的人,不超过十个……”
“恩……十个有点儿少了。二十个吧,三十个,五十……”
“一百个!”
“练好了这一招,全天下能够打赢你的人,绝对不会超过一百个。”
“等你拔剑练好了之后,那就是念达通透,无论是出枪,还是出刀,都是一个道理!”
“通一,则百达!”
潘凤挠了挠头皮,眼睛看着马超,“这……”
“这么一个武夫的嘴里还能说出怎么的有道理的话儿来?”
潘凤好像是又重新的认识了一下马超。
马超这小子不是一个简单的武夫啊。
也不太像是一个将军……
潘凤的脑子里面想了想,他到了一个比较合适的词儿。
侠客!
马超更加的像是一个少年侠客。
马超让全部人下马扎营。
天色已经晚了,今天肯定是等不到的吕布来了。
他在这荒郊野岭的扎营,胆子也真的是非常大,一点儿都不带怕的。
这大旷野上,根本就没有任何的遮掩,只要一队骑兵冲锋过来,直接就把冲溃,而连一点儿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潘凤看着众人扎营,嘴角微微的动了动,说道:“这马超终究还是年轻的啊!武力是足够了,不过带兵打仗还是确实经验。怎么能够在这个地方扎营的嘛!”
“可以找一个高坡,可以找一个树林。怎么能在这大平原上面扎营呢?”
“……”
潘凤也并没有想去提醒马超的意思,毕竟他是去投靠吕布的。
在他的心里,还是吕布比较厉害。
等吕布把马超给打败了之后,他就可以直接转头去投靠吕布了。
不过……
他现在已经没有去投靠吕布的资本了啊!
人也没带来,马也被马超给抢了。
总不能的就去吕布的手下当一个小兵的吧?
潘凤看了一眼旁边的一把剑,手掌微微的动了动,迟疑了一下之后,拿起了那把剑。
噌!
潘凤拔出剑。
“这拔剑谁不会啊?”
“这还需要练吗?”
“马超那小王八蛋是在忽悠我的吧?”
潘凤的心里有点儿怀疑,放下了手里的剑。
来来回回的踱步一会儿之后,潘凤又重新的拿起了剑来。
“拔剑,拔剑,拔剑……”
潘凤连了一百下之后,就感觉到整条手臂都异常的酸软了起来。
“膀子也疼得不行了……”
“我感觉,跟我下去锄地有什么区别?”
“马超那小王八蛋一定是在忽悠我。不想教我就不教。”
“用这种东西来的忽悠我什么意思。看不起我?就想睡觉的把给我打发了?”
“哼……等明天吕布好好的教训那么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小王八蛋!”
……
华雄败了之后,整个人昏昏沉沉的就被人拉着回城了。
他回去说了被马超给打败的事情。
他就感觉到好像是灵魂出窍了一样的,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家的。
不过,吕布已经星夜点兵出发了。
吕布的骑着赤兔,身后挂着一把长弓,走到半路上的时候,弯弓搭箭。
咻!!
一剑射下来一直在天上飞奔的一只大鸟。
“将军,好箭法!”吕布射完了之后,身后立刻就有一个人夸耀道。
吕布回头看了一眼,是李肃。
吕布说:“小把戏而已。”
“高顺!”
“我在天亮之前,要看见陷阵营和的敌人交锋!!”
“是!”高顺轻声应道,带领着的陷阵营直接就快速出发了。
等到天亮的时候。
潘凤从一个草垛子里面钻了出来,他昨晚上睡的马厩。
他是被马超给击败的降将。
降将无论在哪里都是得不到尊重的,想要尊重……只有自己搏杀出来。
潘凤扯掉头上的干草,眼睛看着周围的时候……
马超已经在列阵了。
前方出现了一队军马。
潘凤赶紧的拉起衣服,从旁边提了一把枪就冲了出去。
他现在还没有马。
因为,不配……
潘凤来到阵前。
朝着对面看了一眼,对面来的人并不多。
“是陷阵营!”
“少将军!”潘凤当即的大叫道:“对面是陷阵营。”
马超朝着潘凤看了一眼,说道:“过来。”
潘凤挤开周围的人,来到了马超的面前,说道:“少将军!那是吕布手下的陷阵营,是吕布最为精锐的一支部队!”
“这么说,吕布已经来了?”马超的眼睛微微的眯了起来,看着对面的军阵,就知道那支部队不简单。
“吕布呢?”马超走出阵前,叫道:“吕布在哪儿?”
“让吕布出来见我。”
高顺并不搭话,回头对着旁边副手说了一声,“全军准备!”
“听我号令!”
高顺的指尖微微动了动。
“杀!”
一声令下。
瞬间,全军直接出击。
陷阵营的速度非常快。
马超也没想到,别人根本就不和他说话,直接就掩军杀了上来。
马超一马当先,手里的长枪刺出去,一枪就挑翻一个人,长枪继续的贯穿出去,把那人身体给扎了一个透心凉。
长枪之上挑起一个人,继续的刺进了第二个人身体里。
“啊啊!!”马超嘶吼着,就像是狼入羊群一般,厮杀起来,鲜血溅得满身都是。
“休得猖狂!”
高顺手里一把长戟,朝着马超砸下来。
马超抬手挡住。
反手长枪就疯狂的刺了出去。
高顺手里的短戟,横了起来,用的长戟之间的缝隙,一下卡住了马超的长枪。
直接就破解了马超的枪法,接着高顺从腰间拔出一把刀,从下往上对着马超撩过去。
“给我破!!”马超并没有放弃长枪,而是身体用力,一往无前,硬生生用枪尖穿透了短戟,直接就刺到了高顺的脸上。
可高顺不闪不避,就是和马超硬刚。
他的刀在马超脸上,而马超的枪在他的面前,谁怂,谁就躲。
嗤啦!!
马超的脸上划出一条血印,而高速的脖子上也被拉出一条伤口,鲜血淋漓……
“来啊!!”马超舔掉血腥儿,整个人完全的兴奋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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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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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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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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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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