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临行前的夜里,我过去辞行,并赏了许多东西,家里各人都有份,赵兴的是金锞一双,玲珑嵌宝短剑一把。
算起来,离现在还不足一日。
我还担心赵兴未及时查看那把短剑,或是没能发现短剑上的机关,专门叮嘱林姨娘说赵兴爱舞刀弄棒,这短剑是西洋玩意儿,叫他试试好不好。
与她絮絮交待了许多,她只恭顺地应着,目光茫茫望着两大箱子的宝物赏赐,神思不知飘到了何处。
在我起身离开时,她郑重地朝我行礼道:
“凌家上下与贵人同声同气,愿贵人福寿连绵,自加珍爱,妾余生将为贵人祈福,勤慎持家,恭夫肃己,万不敢忘贵人之盛恩。”
我情知她是心里还总想着宁嫔,内心深处疑心宁嫔就是自己的女儿,只是认不得,还忍不住想要去护着,想叫我照拂一二,可惜后宫的荣宠,皆系皇帝股掌,又如镜花水月,一招行差踏错,就再拢不住了。何况宁嫔就是宁嫔,不是她的烟烟,她实不该再存这样的心思。
我也情知,她自从得知我与刘景淮的情分,就将一腔期望压在了我身上,一如她当初对凌烟给予着厚望。
她想要出人头地,想要荣华富贵,毕生都在追求这些,有时候想想,她还真是可怜,她要是知道我就要走了,定会觉得我傻,背地里骂我不识抬举,多少女子挤破了脑袋想要进后宫,为嫔为妃,我却连皇后都不愿意做。
我望着这个我幼时又好奇又嫉恨的女人,她霸占着我爹爹,她让我娘生了那么多年的闷气,她想要凌烟事事做得比我要好,她总盼着我不成材,没出息,没想到,有一天,她会视我若子女。
盼女,成凤。
我望着这个盼着我好的姨娘,想着,假如我娘还在,我娘会不会也觉得我行事荒唐?还是也不愿我此生在这深宫之中?
我娘是管不着我了,我知道赵兴看到我的信,一定会来助我出宫。
赵兴果真冒险来了,他什么也不问,就兴致勃勃地招呼我出发,就像是要跟我偷偷溜出家门去逛集市一般轻松自然,可这明明是天大的事,连我自己都不敢细想,而他也不问我,更不劝我。
我鼻子一酸,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赵兴曾经想叫我跟他一起走,那是我从土默特部被释放出来,在回城途中,赵兴劫杀了车夫,对我说的也是这句话,他说:“大小姐,我们走吧!”
他兴致勃勃找到我,想要救我于水火,我却视他为水火,质问他能去哪儿?难道跟他躲躲藏藏一辈子么?
如今想要一走了之的人,换作了我,我说要离宫,他就冒险来带我走,到头来,与我掏心掏肺的人,只有赵兴一人。
赵兴接过我手中的小包袱,系在身上,抬头对我说:“待会儿天就要亮了,咱们得赶紧走。”
自入了秋,早朝便改为卯时,从西苑到紫禁城约莫半个时辰,再过一会儿,皇上就该起床了,届时盥洗、戴冠冕、穿朝服、起驾……一套流程走下来,侍候的人都如打仗一般,哪里还能关注别的事?
而此时天尚黑,巡逻守卫正是疲乏之时,天寒地冻,赵兴一身功夫,此时一走了之,当真是悄无声息。
我早想好了,待侍候我的宫人找不到人,去紫禁城里回禀皇上,那时,我早出城去了。
不知是天冷,还是因为激动难抑,我一时难以张口说话,只含着泪对赵兴点点头,没想到他突然红了眼眶,眼泪夺眶而出。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扭开脸去,笑了笑,什么也没再说,转过身去,回头对我伸出手让我跳到他背上,接着双手攀着墙上垂落的绳索,轻轻巧巧翻出了高大的围墙。
南墙外面是一片白桦林,因没了灯火,黑咕隆咚的,遥遥望去,简直伸手不见五指,只能听见萧索的风吹树叶声。
我心里其实一直忐忑不安极了,对前程更是一片迷惘,但我伏在赵兴背上,听着他飞奔疾跑时踩碎枯叶的声音,是那样急促又真实,连同迎面而来的冷风,都在不停地对我说,此去便是与君绝,这样一想,便有万般情思难断难诀,似心头生生剜走了什么,只觉得痛彻心扉。
冷风刺骨,很快就吹得我头晕脑胀,我在混混沌沌中想,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剪不断,理还乱,若不能同心合意,倒不如这般干脆利落来得痛快。
树林深处,栓着一匹黑马,那马安安静静站在那里,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只有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
赵兴喂它吃了一块糖,拍了拍马背说:“好马儿,今儿叫你受累了。”说着,回头看向我,“大小姐,上马吧。”
我心一横,上前抓住了马缰,赵兴托着我,往上一举,就坐到了马背上。
出了林子,便是一条僻静巷道,月落星沉,马蹄声“得得”作响。
赵兴在我身后专注地握缰策马,凛冽的寒风如刀刃一般,我冷得牙齿都在发颤,趁机对他交待道:
“赵兴,你怎么穿这么薄?……等送我出了城,你赶紧回家去……别忘了吃一碗姜汤,你可要照料好自个儿,照料好家里人,我这一走,可能咱们就见不成了,皇上是断不肯放我走的,我只能偷偷跑出来,往后只能隐姓埋名过日子了……反正我爹爹有金娘和林姨娘照顾,阅之和闰相也大了,你又有一身好本领,就算咱们家以后没了俸禄,能过富足太平的日子,也够了,你也……你也莫担心我,我总能顾着自己,等过个几年,风声没那么紧了,咱们……后会有期。”
我说完半晌不见赵兴回应,只低声叱着马,我不由提高声音又问了声,“你可记着了?”
头顶响起他的一声短叹。
“你竟是这样想的?大小姐,咱们从小到大,您说要去哪儿,我哪回不是跟着?别说是怕皇帝老儿责罚,就是下刀子,我也得跟着您啊,我虽不知道皇上怎么伤了你的心,但到了叫您给我写血书的份上,那皇宫定是待不得了,那咱们就走呗,有没什么大不了的,从前那么难,咱们都熬过来的,现在更没什么好怕的。”
赵兴在京兆府任职,已是四品带刀侍卫,身手好,刘景淮登基时立下过大功,他也早已不是凌家的家奴,只是他爹娘是我们凌家的老人罢了,日后追究起来,说不准他还能保住官职,若是跟我走了,那他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所以我连忙道:“你回去!此事是我一人的决定,千万不可耽误了你的前程!”
“什么前程?跟着大小姐混,有前程那自然是好,要是让大小姐您一个人闯荡江湖,眼睁睁看您吃苦,我还要什么前程?我只怕睡觉都睡不好,吃饭也吃不香,日子过得都没劲儿了,前程又算什么?”
“以后的日子我自己也不知道,不过你放心,我带了些金叶子,到那里都能过,你不用担心我。”
我嗓子里发紧,声音都不似我的声音,这时,赵兴忽然猛拽了把缰绳,低声道:“握紧了,像是有人追来了。”
我这才后知后觉听到远处传来轰隆隆的马蹄声,一听便知来人不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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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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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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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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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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