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踩着无数人的尸首,才登上的宝座,不会容许任何威胁的存在,因为稍有心软不慎,应宣宗便是下场。
而他,就是应宣宗心软之患。
寝殿里门窗严丝合缝,并无风钻进来,但到底是深秋了,凉意从脚底一点点爬遍全身,我连牙齿都在暗暗打颤。
如今想来,当初应宣宗只将他逐放边疆,已是心慈手软,明明疑心他,依旧以亲王规格相待。
虽派杨德寿监视,但并未限制他自由,这才一步步养虎为患。
做皇帝,不比旁的,须要心冷血硬,他做的很好。
瑾王犯上作乱,逼宫于太和殿,应宣宗自戕,他携常将军匡扶正义,剿杀反贼,在太和殿里,不等瑾王说完一句话,即下令将瑾王以弑君谋逆罪斩立决。
那是他的皇兄,却被一剑斩掉头颅,与应宣宗齐倒在九五至尊的宝座之前。
唯有他成了最后的赢家。
成王败寇,他为君王。
因那日有太多变故和杀戮,我总不愿去回想,竟忘了他为了那个宝座,什么都可以放弃。
景元虽年幼,禧太后及徐睿同一党气数已尽,但到底还有许多“立遗派”。
就算刘景淮清楚曹君磊照佛景元是于心不忍,并非要与他相背,可是,以曹君磊及曹老爷在朝中的威望,此举无异是与刘景淮对抗。
皇权不容挑战。刘景淮定是下了极大的决心,才将昔日挚友置于非生即死的境地。
意料之中,君磊兄选了那杯毒酒。
刘景淮必伤心透顶,亦失望透顶。
我忽然不寒而栗,曹君磊反护景元,刘景淮是非杀他不可的。
当年,应宣宗伪造遗诏,派人暗杀刘景淮,逼柳太妃自缢为先皇殉葬,刘景淮实是恨极了他那位皇兄。
就算刘景淮不为皇位,也是要报仇的。
所以,他心里定是早想要斩草除根,杀了景元。
他不过是将景元贬为庶民,圈禁了起来,就引起这些不平之论,若不平之,如何荡平所有威胁?
曹君磊一死,韩国公白昭阳,列侯秦善恒,御史大夫纪元等朝臣皆遭清算,前后诛杀一万余人,这才断了应宣宗残留下的所有根基。
他是皇帝,是杀伐果断、英明睿智的君王,此举,无可厚非。
可他为何偏偏是皇帝?
从前,总觉得他被君王压制,活得小心翼翼,一招不甚就有性命之忧。
我常常盼他何时有出头之日,就连得知他费尽心机登上皇位,亦觉得他不过是无奈之举,是迫不得已,还想着他位及九五至尊,往后再无人寻他不自在了。
哪里会料到他仍被皇位禁锢,且会长长久久囚在了那里。
少时,我爹为教我知书达理,请了一个教书先生教我念书,所学左不过之乎者也,毫无新意,但我仍记得那句,子曰:“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
若为了皇位,失了为人之道,还有何意义?
君子世无双,君磊兄才是翩翩如玉、举世无双的公子。
他不是,他是君。
非君子。
书案上的书无声铺开,原本它们都是我的心头好,此时看来却极触目,仿若那是不合时宜的梦境。
便吩咐文锦重又收拾了起来,将棋盘移过来,慢慢独自博弈。
秋日天短,屋里光线渐渐暗下来。
文锦掌上了灯,案上的烛台因离我近,将我的身影映到一侧的墙壁上。
我望着发髻上突出的一支珠钗影子,浑圆的珍珠被放大许多,我伸手取了下来,桂圆大的一颗珍珠,在暖黄色的光线下流光溢彩。
恍然发觉,就算有再多现实牵扯,就算心中有再多怨怼,就算如梦境,我也是深陷其中。
我一点儿不愿跟刘景淮置气,跟他置气,我寝食都不安。
刘景淮三日没来,我借喝醉酒兴师问罪,实是我想他了,念他了,所以我一冲动就去找了他。
但出发前,我还专门戴了这支珠簪,结果却是我眼睁睁看他抱着酷似凌烟的女人走了。
他或许根本没有瞧见这支簪子。
他满心还在疑心我,疑心我喝酒是为了祭拜曹君磊。
脑子里像是万千结乱做一团,哪一样都理不出头绪。
我轻抚着珠簪,那微凉的触感像是一点点渗进了心里,我也渐渐镇静下来,想着:“只要他心里有我,我心里有他,早晚我俩会重归于好,眼下倒是那个宁嫔很是可疑,她怎么与凌烟长得那么相像?但她的言谈举止又分明不是凌烟,还有她的眼睛,竟然是蓝色,她到底是谁?我如何也要查清楚了。”
文锦道:“这颗珠子真是好,奴婢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这么浑圆的珍珠。”
其实,这支珠钗可贵之处,并不在这珠子上,而是这是刘景淮亲手所制。
我没有言语,放下了珠钗,仍旧下棋。
过了一会儿,我才轻声问文锦:“你可知道什么有关宁嫔的消息?”其实我最厌背后打听别人,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如此。
文锦如实说:“宁嫔娘娘出身书香门第,自然是会识文断字吧,咱们皇上说起来,总是待姑娘这样有才情的女子高看一眼,所以她比和妃更得皇上看重,别的倒也没什么,不过奴婢今日见姑娘对宁嫔很是奇怪,像是早认识似的。”
我放下一枚黑子,淡淡说:“她长得似我认识的一个故人,但她有罗刹国血统,你没瞧见她眼睛与咱们不一样么?”
“谁说不是呢,只是奴婢瞧着她与姑娘还有些相似呢,大约是天下美人都差不多好看吧。”
我心中一紧,暗道:“此事非查的水落石出不可了。”便语气随意道:“我想锈一个帕子,没想好花样,明儿请我家里的姨娘过来一趟吧,她甚是手巧。”
一夜辗转难眠,第二日也不觉得困,正午时分,林姨娘总算来了。
屏退众人后,我与林姨娘说了会儿闲话家常,她忍不住恭声笑问:“贵人可有什么嘱咐?”
我凝望着林姨娘,她今日精心装扮过,十年如一日似的美丽,可仔细看,她也见了老态,眼角细纹明显,神态卑微拘谨。
我不由心中感怀,声音也放缓了,轻声道:“林姨娘,可还记得烟烟身上有什么胎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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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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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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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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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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