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上辈子,下辈子李飞李非>第264章 拿下西州城;没有回头路
  上辈子

  王忠嗣的大军依照李非发出的军令,行至半途,在庭州东折罗漫山山脚下扎营。然后留五千人看守大营,所有旗帜一律留置原处,五千士兵全部布防在大营外围,给人一种重兵把守的表面印象。

  不光如此,王忠嗣还下令,每到吃饭时间,抽调一千人专门负责在营地生火,营造出五万军士吃饭的假象。

  余下四万五千人有三千重骑兵,战车一千辆,全部改为轻骑装甲,与原有轻骑兵一起,组成万人骑兵队,三万五千步兵尾随,所有人只带两天的补给,半夜出发,沿着折罗漫山的山脚沿线向西突进。

  经过两天的日夜兼程,远处西州城的城墙已经肉眼可见。

  四万多兵马,离西州只有不到五里的距离,再怎么隐瞒也不可能隐瞒得住,王忠嗣已经远远看到了西州城的城墙上燃起了烽火,乌黑的浓烟冲天而起。

  “两个时辰之内拿下西州城!鼓角手,令旗手就位,列旗!”

  王忠嗣站在高处,一声令下,赤白皂碧黄五色令旗在其左右两旁同时竖起,号角声响,各色令旗开始轮番挥动,四万余唐军跟随着令旗的指示,开始迅速结成箭形之阵。

  两万玄甲兵为中军,携带攻城云梯,五千弓弩手随后。一万轻骑兵分成两队,分别为左右虞侯军,其余一万长枪兵以四千人为一营,入左右厢军之位。

  “擂鼓!”

  “咚!咚!咚!...”战鼓声开始响起,所有兵士整齐划一,开始向西州城压了过去。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随着鼓点开始密集,队伍前行的速度也开始逐渐加快,至百步之遥,王忠嗣拔剑向前一指,五色令旗同时伏倒在地。

  “杀!!!!”

  两万玄甲兵几乎同时发出震天的吼声,乌压压的向城墙冲去。后面的弓弩手一字排开列成几队,前后两队一组,交替张弓搭箭,刹那间万箭齐发,扬起漫天箭雨,射向城上的守军。

  两侧的轻骑兵则在一箭之地以外策马逡巡,等候城门洞开。

  左右厢军分别奔赴南门和北门据守,防止敌军从侧门杀出,攻击侧翼。

  和李非的判断一样,西州城只有不到三千人驻守,且战斗意志非常脆弱,王忠嗣的攻势刚刚展开,守城的士兵便直接举起了白旗,几乎兵不血刃就拿下了西州城。

  与此同时,蒲昌县城的守军已经得到了西州城受到攻击的消息,竟然直接弃城而逃,去往了庭州。

  当这次偷袭成功的战报送到长安,李非非常激动,这次拿下西州,便可以直接北上对庭州形成威胁,更为重要的是,在李适之的腹地有了西州这个据点,去庭州就是一马平川,再无山河阻隔,对于行军以及后勤补给来说相当便利。

  玄宗自然也非常高兴,问李非:

  “你觉得王忠嗣什么时间可以拿下庭州?”

  “回陛下,如果一切顺利,三个月足矣。”

  “那还有什么可能导致不太顺利?”

  “北庭之地,太过于广袤,我大唐驻兵甚少。李适之如果看势头不对,他还可以不等突厥骑兵南下,直接西行北上攻打葛逻禄部族,然后再去支援白眉可汗对抗回纥,如果那样的话,我们可能会鞭长莫及,若是硬要追击,辎重给养都可能跟不上,只会疲于奔命。”

  “那这样的可能性会有多大?”

  这个问题李非没办法回答,想了想说道:

  “臣的意思是,不管李适之逃到哪里,最终的结局一定是被大唐和回纥联合绞杀,只不过时间可能要拉的长一点。”

  李非和玄宗不知道的是,当西州烽火点燃的同时,李适之发现王忠嗣的主力倾巢出动,已经带着将近三万兵马,借着对地形的了解,已经开拔向东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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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辈子

  “你说什么?”李飞不解的问。

  “我是说,刚才好像也有人掐我的脖子,差点没憋死我。”

  李飞迅速的想到了一种可能,当时的屈海四更天出门,也许不是因为兵部事务繁忙,而是去干掉什么人去了,只是遭到了反抗,恰巧此时刚刚和曲海建立了联结。

  像这种私下秘密的勾当,史料中是不可能出现记载的,但作为安禄山的副将,他一定是为安禄山做事。在长安杀人,杀的人是谁?

  看来,安禄山在长安并没有闲着,他一定在暗中推动着什么计划。

  上午七点,李飞给牛倩倩通报了曲海的情况,牛倩倩也非常激动。

  “这样多好,咱们俩和他终于有点共同语言了。也不知道胖子到底能不能成事儿。”

  “他估计吓的不轻,俩边刚有联系,就给了他一个下马威。”

  “确实挺吓人的,你说要真的像你说的那样,人家捅他一刀,曲海就这么没了的话,咱俩恐怕得内疚一辈子。”

  “不会,因为在那个环境下,咱们对曲海的记忆会全部消失,所以,也就没内疚这一说。”

  “哦,对,是这样。不过我觉得那反倒更可悲。”

  “咱们的队伍越来越壮大了,我希望咱们都好好的。”李非说道。

  当晚,三个人聚在了一起,曲海眉飞色舞的形容着当时那个短暂的梦境,也许是因为他期盼的太久,连那个屈海脸上哪里有个疙瘩他都能回忆的起来。

  “怪不得你们之前说做梦跟真的一样,只有经历过才知道这句话什么意思。那就是真的,醒来后明显有一种时空转换的感觉。”

  “你上辈子最起码也算是个兵部郎中,虽然没有李非官大,但也不错了,你要是能让屈海最后弄成兵部尚书,那就直接三品大员,将来拜相都有可能。”

  “可不!就是没说上话挺遗憾,也不知道下一次什么时候能碰上。”

  “说实话,有规律,我之前总结过,但好像越来越不准了,最早的时候,我还在梦里碰到过一个光球,后来就再也没出现过,那种东西一定代表着某种含义,可惜,我文科的,解释不了。”

  “那玩意儿谁能解释?都是第一次碰到。这么看的话,我之前的判断是对的,那个乌云旋涡就是个时空通道,每开一次,两个时空的两个人就会有一次超时空的联结,咱们可能是运气好,知道对应的是谁,下一次就不一定咯。”

  “人一多容易乱,我以后不准备再合体了。”

  李飞的心里其实非常担心,现代人对当时历史的干涉越多,历史的走向也将会越不可控。

  只是现在被逼到这个份上而已,想回到当初,已经不可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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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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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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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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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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