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明呆呆的坐在门槛上。

  舒儿妹妹成亲了?

  -

  回家的路上,沈华亭的脸上没什么表情,一路沉默。林舒随在他的后头,渐渐拉长了距离,她蹲下来,嘀咕了一句:“好累了……”

  半晌,沈华亭走回来,冷眼睥着林舒,嗤笑了一声:“娘子这招使过了。”

  林舒再度开口,“是真的走好累了。”揉着脚踝的手去拉沈华亭的衣角,“夫君背……”

  沈华亭瞥着她。

  “夫君……”

  “好夫君……”

  林舒扯扯他的衣角,又扯了扯。她也不是心虚才向他撒娇。在介绍小渔村村民时林舒未曾漏过季二叔家的儿子季明。林舒口中,季明是个与她同年的渔村小子,在渔村时的童年伙伴。

  除此之外林舒什么也没想过呀,再见季明,她也有些懵。

  可林舒换了个角度琢磨了一会,换做沈华亭有个这样的小伙伴,上来便对他投怀送抱拉手手,她会开心吗?

  林舒想了想,自己吃醋一定比他更凶。

  虽然多少有点不讲理。

  可这不就是喜欢一个人才会有的心态吗?

  林舒于是拿出做低伏小的态度,当然是要想方设法来哄夫君啦!

  沈华亭沉默中将林舒背在了背上,无视村民们投来的眼光往家走。林舒双手环抱着他,将脸埋在他的后颈里。

  回到家,沈华亭将林舒放在凳子上,慢悠悠的说道:“娘子坐好,本官去烧水来洗脚。”

  林舒点头说好,一副乖顺模样。

  灶台里有水,只需生火。林舒见无外人,摘下鞋袜,将一只脚搭在凳子上,轻轻捏了几下走得酸肿发红的脚趾头。

  沈华亭端着木盆走进来,便看到了这样一幕。林舒匆忙将裙子盖住,把脚趾往回缩了缩。

  沈华亭放下水盆,瞥了一眼林舒穿过的鞋袜。鞋亦是换了的普通人家的棉鞋,许是有些不合脚,又许是林舒一双脚没穿得惯,走了一日村路脚跟脚趾都磨红了。

  “左脚。”

  “哦…”

  “右脚。”

  “嗯嗯……”林舒先后将双脚伸出,由沈华亭握着慢慢放入了木盆里。水温是刚刚好合适的热度,两只脚都放进来后,她忍不住舒服的叹了一口气。

  沈华亭弯着腰给林舒洗着脚,林舒的脚趾微微蜷了蜷,慢慢又在他指掌柔和的力道下放松的舒展开。

  洗完脚,天色渐晚。沈华亭将林舒抱着上了床。林舒沾床便睡着了过去。

  翌日,林舒睡到较晚才醒来。她揭开被褥,瞧着自己的足心呆呆出了一会神——眼前是沈华亭在她快要入睡时,吻过她的足心,她在融融春意中转醒过来,染红双颊。

  再后来,蜡烛渐短,林舒累到困倦不行沈华亭才放她睡过去。

  -

  窗外响起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初春到来了。

  林舒从发懵中逐渐醒过神来,自己穿好衣裳和鞋袜,出来遍寻不着沈华亭。

  她怔怔的有些茫然。

  林舒有些饿,在自己弄吃的和先出门找沈华亭之间还是选择了后者。只是正打算出门,小院门被人推开了,沈华亭走了进来。

  “你一早去哪儿啦,是不是去江边看日出了,怎么也不叫醒我?”林舒小跑着出来。

  沈华亭不紧不慢地拉着她走回屋子,“日出明天也可以看。”

  不是看日出?

  林舒低了低头,看到他手里提着个包袱。沈华亭从里头拿出来一双崭新的棉鞋。

  林舒被他摁着坐下来,她眨眨眼,“你从哪儿弄来的新鞋呀?”

  “镇子上。”

  沈华亭天不亮起床,去了来时经过的一座小镇。离渔村小十里的路。云胡他们便留在了小镇上。

  他也没去找云胡,自己寻了一家鞋店,拿出比对好的尺寸,林舒之前穿的都是软鞋,普通的硬棉鞋尺寸便显得有些紧脚了。他又特意吩咐店家往鞋里多垫了些棉絮。

  “鞋子既是不合脚,早该说出来,娘子在夫君面前无需忍受什么。”

  沈华亭弯着腰将林舒脚上棉鞋摘下,换上新买回来的棉鞋。

  他抬眼望着她,“你是本官的宝。”

  林舒轻轻垂下眼,望着自己并拢的双脚,心里荡起的涟漪如层层江波。

  -

  第三日天色未亮前,沈华亭将林舒唤醒。伺候着她穿好衣裳鞋袜,手里搭上一件厚棉披风,带着她出门去江边看日出。

  路边虽然已见细嫩的春草,但眠江还未完全解冻。温柔的晨曦照在冰冻的江面上,晶莹湛蓝的冰面闪着数之不尽的星子般银光。

  远处的小渔村,飘着缕缕炊烟,清晨的光照洒下,更显宁静安逸。

  林舒和祖母是夏日来的小渔村,不知冬春的小渔村,也美的令人陶醉。

  她许久未见如此美妙的日出,心情快乐的同时又带着淡淡的忧伤。山河依旧,大庸的百姓却不再如昨昔那样,千家万户都充满了欢声笑语。

  日出照在林舒的脸上,晨风将她的披风吹得飘起,沈华亭望着她,没忽略她眼底淡淡的情绪。

  “还想去哪?”他问。

  江边有早起凿冰垂钓的人,也有补船的村民。林舒看了一会,敛去眼底的忧伤,脸上重新展开笑颜,絮絮的说:“嗯嗯,田七娘说要打糍粑,过几日季阿公寿诞,村子会很热闹,文婆婆好像生病了,小豆子说他家屋顶让雪压坏了,季六叔家在造新船,还有还有……”

  沈华亭都听懂了。他什么也没说,牵起林舒的手,慢慢朝小渔村走。

  沈华亭花了几日的时间,陪着林舒在小渔村各家各户体验着渔村的日常生活。

  季阿公七十寿诞很快到了,眼前的日子再不如从前,村子里也是宰羊杀猪,孩子们特别的高兴。林舒也是头一回吃这种长桌的流水席,觉得很是新鲜。席面就摆在村头,场面很热闹。

  大家高高兴兴吃到一半,三四辆马车停在了村口。

  云胡穿着常服,领着人将一箱箱一担担的礼放了下来。众人见他向沈华亭行过家主礼,又来同季阿公笑着道贺,随后,便带着人走了。

  林舒看得愣愣的。

  季阿公如何看不明白,这是人家贵人借着他的寿诞,帮扶整村的人。季阿公感激地与沈华亭拱手行了一礼,带笑的道:“我代渔村各家各户的村民谢过公子的盛情……”

  “阿公不必多礼。”沈华亭牵着林舒。

  林舒望着他,将手与他握紧,抿唇柔柔的一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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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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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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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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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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