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皇后娘娘这个身份可是历尽千辛万苦才得来的。
年轻时,阴皇后更是为了救燕帝受了不少伤,不然怎么会只生下一个太子肚子就没了动静!
“金妃娘娘,您说的是。”
宿聘没有和金妃硬着来,她温声软语道:“不过奴婢提醒您一声,即便您生下皇子,您也只是一个妾室,只要皇后娘娘还在,您永远爬不上那个位置!”
似乎还觉得不够,宿聘盯着金妃的腹部,阴阳怪气地道:“还有您生下的子嗣,也只会是太子殿下的臣子!”
金妃高高兴兴的神色猛地黑沉下来。
她冷冷地扫过宿聘。
“来人,给本宫掌嘴!”
金妃当真是气得怒火翻腾,要不是顾忌身份和肚子里的孩子,她都要亲自动手打阴皇后身边的这条乱咬人的狗了!
宿聘冷笑一声。
她压根没将金妃放在眼里,几个纵身,便出了宸云宫。
金妃狠狠地跺了跺脚:“这个贱婢!”
“娘娘,您消消气,别伤到了自己的身子。”宫女们跪在地上,战战兢兢地安抚。
金妃一脚踹在最近的宫女肩膀身上:“滚,都给本宫滚!”
几个宫女淅淅索索地跪行出去,生怕吵到金妃,令她将气出在自己身上。
“站住,你去和皇上说说,本宫看了皇后送过来的珊瑚,肚子就开始疼了,让皇上来看本宫,还有太医,都给本宫去传!”
宫女们不想接这个差事。
谁都知道金妃自从怀孕,皇上以影响金妃养胎就没来过宸云宫。
这肯定是请不来皇上的!
“还不快去,是想本宫摘了你们的脑袋吗?”
“奴婢这就去!”
金妃甩了甩衣袖,坐在椅子上,直直地喘着粗气。
突然,她似乎是想到什么,去桌子前面写了一封信,又将自己随身携带的发簪放在信封里。
她叫来贴身宫女,阴沉着脸道:“知道送到哪里去吧?”
“奴婢知晓。”
金妃揉了揉太阳穴,柔弱地道:“速度越快越好,千万别出现差池,皇后敢让一个奴婢这么折辱本宫,本宫可不会咽下这口气!”
半个时辰后,太医来了。
但燕帝依旧没有出现在宸云宫,金妃心中窝了一团火气,她想把眼前所见的东西都给毁了!
太医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娘娘,您不能再动怒了,影响胎儿和您自己的凤体。”
金妃闭了闭眼,面对太医还是收敛了脾性。
“嗯。”
“臣给您开几副安胎药,您按时吃了。”
金妃见不到燕帝,对这些事都提不起来兴趣,对太医道:“这些琐碎的事你和缪珠去说。”
缪珠是金妃的亲信,贴身宫女姑姑。
“是。”太医正好不想和金妃打招呼,听见这话,感恩戴德谢过了,跟着缪珠去了旁边。
金妃走到外面,看着无边月色。
眼神越发的深邃。
等太医走后,门口多了道人影,等走近了,金妃眼睛一亮。
“妙语,信送到了?”
“送到了。”妙语颔首。
金妃急不可耐地道:“他怎么说?”
“娘娘莫急,他会安排好的。”妙语脸色冷淡,和普通宫女很不相同,“娘娘只需要等待,明日便会有好消息。”
金妃喃喃道:“还是他好,会想着本宫。”
妙语嘴角抿成一条直线,没再吭声。
……
与此同时,双水镇。
红薯大丰收,味道又好,还有红薯藤可以喂猪的消息瞬间炸开了锅。
包括溪水村在内的其他几个周边的存在都来观摩。
还有的想要向程筠购买母种。
程筠没有吝啬,只说来年开春让这些人来找她买,毕竟这些人第一次接触红薯还不知道怎么保存。
大家伙都没意见。
“程娘子,你可要说话算数,别到时候没有卖的了。”
“两万多斤,怎么可能没有卖的?”程筠说了个数字,让来看戏的人都震惊住了。
“真有那么多?”村民们瞪圆了眼睛。
程筠没有隐瞒:“骗你们做什么,若不相信尽可以去看看,反正我们村子的地窖都装满了。”
“哎哟,那可真是个好东西,我们来年肯定也要种!”
这是有利百姓的良种,程筠不会藏着掖着。
在这个吃不饱肚子的年代,吃食大过天啊,只有有了吃食,才能活下去。
“好。”
地里面的红薯藤都剁碎了,红薯根部都抖落了土喂牛了。
溪水村的村民们赚得盆满钵满,对程筠佩服的五体投地。
“当初筠娘要买那红薯我还以为当了冤大头呢,还是筠娘有远见!”边上,周婶笑呵呵地说了句。
“可不嘛?谁能知道这没见过的玩意还能吃!”
“据说还能做什么红薯粉,红薯糍粑呢,筠娘正在捣鼓,等过段时间我们去和她学学,免得来年太多人找她我们都排不上号了。”
“是这个理。”
程筠在溪水村待了三天。
把红薯种植、吃法、保存讲得一清二楚才回了镇上。
她不能保证明年还在这,只能提前教学,这样明年开春,那些村民们还能找溪水村的人学习。
“筠娘,等红薯的种植法传遍整个燕国,那些百姓肯定会感谢你。”
程筠坐在院子里,切着红薯条道:“谢不谢的我不在乎,毕竟这些东西只是碰巧。”
柳慧娴道:“我看才不是碰巧,是冥冥之中天注定的。”
“是么?你还信命?”程筠打趣了句。
柳慧娴笑出声:“命信不信的,好像没那么重要,我当初以为自己没多少年活头了,都认定自己要死了,可还是遇上了你,这不就是老天在和我开玩笑吗?”
程筠想到自己以前不顾性命的出任务。
为组织卖命,后来临到退休睁开眼就到了这个朝代,确实从未想过的滑稽事。
“是,老天就爱开玩笑,我们现在就只需要活好当下,其余都不用去想。”
柳慧娴突然觉得程筠像是夫子,一本正经地道:“筠娘,你说的话和大道理一样。”
程筠往柳慧娴嘴里塞了根晒好的红薯条:“试试味道如何?”
“很香,有嚼头!”
程筠继续切红薯条。
“程娘子!”张宣的声音突然出现在门口,他手里拿着一封信,“我师父写信回来了,还给了你一封。”
程筠让他拆了念,头也不抬。
“程筠亲启,吾已到神医谷,只是冤屈过去数年,一时半会摘不干净,还要花费时间解决,你在镇上可还好?这万医楼确实是个好地方,只是可惜吾不能进。”
“你还要多久才来神医谷?对了,那位内门弟子萧蔷与赫连朝云,又往燕国去了,你们恐怕还会碰面,望小心珍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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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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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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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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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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