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筠被丹阳郡主口出狂言吓到了。

  松开手背着小背篓快速消失在原地。

  丹阳郡主双手被绑在身后,有点重心不稳。

  快步跟过去,可程筠的影子转眼便看不见了,这让丹阳郡主不由得更加相信程筠是个高人!

  她瞪向宁王:“去查清楚她的身份,我一定要让她成为我的师父,她说得对,我之所以不被少将军喜欢肯定是因为性子太过狠辣跋扈,要是改了,少将军肯定会接受我的。”

  “丹阳妹妹,他已经死了!”

  死了的人,她为什么还要执着,不能看看他么?

  丹阳郡主冷眼看过来,嚣张无比地道:“你怎么能和他比,他在我心里,无人可以比肩!”

  宁王眸子里闪过一抹阴暗。

  “怎么了,你怎么还不派人去查?”见他没动静,丹阳郡主忍不住出声,“是你答应我娘要照顾我,我才让你跟过来的,你说话不算数?”

  宁王脸色难看,好看的俊脸很是扭曲,很快恢复过来道:“我这就去安排。”

  丹阳郡主不怎么看他,自然瞧不见宁王的神情。

  不一会,侍卫们追了过来。

  侍卫脸色冷硬倨傲,手里握着精心打造的兵器,脸上的倨傲和主子们如出一辙。

  丹阳郡主转身要走。

  “丹阳妹妹,你这是去哪?”宁王语调宠溺。

  丹阳郡主不耐烦地道:“你能不能不要跟着我了,从京城跟到这,你不嫌累么?赶紧去查刚才那个高人的身份。”

  宁王一点不恼:“手底下的人已经去了,我陪着你。”

  丹阳郡主烦不胜烦。

  她心里面只有那位少年郎,容不下其他人,但宁王像是牛皮糖,一直粘着她!

  娘说过,老宁王忠烈,如今的宁王子承父业,虽比不上老宁王但也不能轻易得罪,她只能咬着牙忍耐下来。

  “宁王,京城的千金小姐们那么多,你何必只盯着我?”

  “丹阳妹妹在我眼底独一无二。”

  宁王知道她的脾性,对她势在必得,怎么可能因为三言两语便退却。

  丹阳郡主懒得再说,摆了摆手进了千里香。

  “妹妹想吃什么,我请你。”

  “我自己吃得起,用不着你说请。”丹阳郡主嫌弃宁王碍眼。

  李掌柜知道两人身份尊贵,亲自过来招呼,还推荐了烤肉以及新出的啤酒。

  丹阳郡主惊讶道:“你们这个小镇子怎么还有我们京城里才有的时兴玩意?”

  “不瞒你说,这些时兴玩意是从我们这小镇子传到京城去的。”

  “怎么可能!”丹阳郡主对京城里的东西有迷之自信。

  李掌柜给丹阳郡主倒了放在深水井里镇过的啤酒,笑眯眯地道:“贵人不信的话,小的也没办法让贵人信,只是郡主不如先试试这些糕点和这杯酒。”

  丹阳郡主和宁王将信将疑。

  吃过后,眼睛瞪大了。

  这糕点和京城里的徐记比起来味道还要好,而这酒,口感香甜,因为冰镇过,喝进嘴里让人浑身舒爽,他们竟然在京城里竟然从未喝过!

  难不成,京城里的那些东西真的是从他们看不起的小地方传过去的?

  ……

  程筠刚回到村子,就有人看见她了。

  “筠娘,快跟我来!”

  说话的人是村子里的,他语调急迫,将她往大榕树下面带。

  程筠扫了眼。

  大榕树下站了不少人,旁边放着很多担仙人掌树,看来是上山的人回来了。

  “开杰!”李大根哭得老泪纵横。

  李开杰躺在地上,手臂上血流不止,明明疼得不行,却强撑着力气睁开眼睛。

  “爹,别哭了,猎户不就是这样么?靠山吃山,我早就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在上山前他就知道是场硬仗。

  碰到猛兽死了也不足为奇,只是他没想到,这次这么不幸运,碰到居然是一头老虎,好在他们人多,不然都回不来!

  “开杰是为了救我们才受的伤,开杰是个好孩子……”

  村子里一起上山的汉子们眼眶纷纷红了。

  李大根只有李开杰这么一个儿子,哪是说不哭就能不哭的:“筠娘来了么?”

  “来了,快让让!”

  人群散开一条路,程筠快步走过来蹲下身,仔细检查了李开杰的伤势。

  “究竟怎么回事?”

  “老虎下山,开杰为了我们殿后,被咬伤了胳膊,这胳膊……”有人叹了口气,不忍地道:“恐怕要废了。”

  “要不是开杰在,我们恐怕都得遭殃。”

  “是啊,开杰是为了我们才受的伤,筠娘你可一定要救救他!”

  程筠冷静地道:“放心,我不会让他胳膊废掉。”

  李大根擦了把眼泪,伤心地道:“别管胳膊,我只要他人不死就行。”

  人命当前,胳膊算什么?

  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李大根是老猎户,知道从虎口捡回一条命有多幸运,他仔细摸索着李开杰身体其他部位。

  “儿子,还有没有其他地方疼?”

  李开杰几乎麻木,脑袋晕乎乎的,这是失血过多的症状。

  “没。”

  程筠剪开李开杰的衣服,胳膊上血肉模糊,伤口深可见骨。

  她很明显地看见,胳膊上的骨头裂开了。

  要是老虎嘴巴再狠点,恐怕整条胳膊都得被扯掉,可见当时的情况有多危急,李开杰确实是捡回来的一条命。

  程筠打开背篓,发现里面居然没有麻药出现,这就意味着……

  李开杰要强行忍着疼了!

  “忍着点疼,我要给你胳膊重新固定位置。”

  程筠扫了眼周边的几个男人,命令道:“压着他的四肢,再拿个棉团塞进他嘴里。”

  众人照做。

  接下来的半个时辰,李开杰时不时地传来杀猪似的尖叫,大小便也是失禁的状态,好在,简单的手术结束。

  李开杰浑身上下全是冷汗,混杂着污血,脏臭不堪。

  可在场的众人没有一个嫌弃他。

  他是救命恩人,是英雄,没人敢瞧不起——

  “本来我们第二天就能回来的,可那里的仙人掌似乎被人砍了一些,我们只能重新找,开杰让我们在山洞里过夜,第三天下午才找到的新仙人掌。”

  “正当我们砍完了,回来的时候,碰上了老虎,那老虎有些奇怪,像是从山顶溜达下来的,本来好像不打算攻击我们,可不知道咋回事,有个东西朝它飞了过去。”

  榕树下,李开杰被抬回家擦洗换洗衣服了。

  其余的上山人在程筠面前絮絮叨叨,开始讲述山上发生的事情。

  程筠听着众人说的话,只觉得古怪,好像有点不对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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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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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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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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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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