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让昭宝别紧张,似想到什么,便看向李掌柜道:“昭宝他……”
李掌柜早就把程筠一家子都打听清楚了,自然明白她要说什么:“放心,我和堂叔说了,只不过是小孩子,不妨事的,就算不入科举也能读书习字。”
程筠安心道:“谢谢。”
李掌柜老脸一红:“是我该谢谢你,这么多生意往我们酒楼送,让令弟赶紧进去吧。”
“好。”程筠蹲下身,给昭宝整理下衣衫,“昭宝,怕不怕?”
昭宝摇摇头,拍着小胸脯:放心吧嫂嫂,我是男子汉,不怕!
下一刻,便雄赳赳气昂昂地进了那扇门。
程筠和李掌柜一直等在门口。
半个时辰后,昭宝没出来,李掌柜的堂叔李举人反而出来了,只见他脸色黑如锅底,鼻子里还哼出冷气,狠狠地朝李掌柜翻了个白眼。
李掌柜心里咯噔一声,总觉得事情不太妙:“堂叔,怎么了?是不是那孩子惹你生气了,他……年纪还小,又不会说话,你别和他计较。”
哎哟,可不能把堂叔得罪,也不能得罪程筠,李掌柜夹在中间都快成肉夹馍了!
李举人怨气大得能吃下一头牛了:“你不是说这孩子还没开蒙么?你骗我干什么,这孩子聪明得很,我问他问题,他反而在纸上问我问题!”
李掌柜眼神古怪的道:“啥意思?”
李举人把答题纸甩到李掌柜的脸上:“啥意思?你还有脸问,自己看吧!”
李掌柜匆匆扫了眼答题卷。
只发现昭宝写的字工整有度,字体也非常好看,上面赫然写着——
问题:如何看待科举?
答:功名利禄犹如过眼云烟,你若不在意,那它就不重要,可这个世道不能没有这些,贫苦百姓想摆脱现状就只能靠考取功名。
夫子这般问我,不知夫子怎么看待科举?
李举人可能是口头上回答了。
昭宝又写了一行字:对于夫子来说,功名利禄也在首位。
小孩子的字纯真又清澈,倒是让李举人红了脸。
中了举人,就可以当个小官了,他时常觉得自己看不上这些世俗的东西,自诩清高,否则也不会开私塾当夫子。
可今日——
李举人才发现,一个孩子居然也能看透他的本质。
之所以不为官,是因为他为人耿直不懂怎么为人处世,被人排挤,他这才告老还乡,只不过读书人又怎么会不畅享自己当大官的场景。
所以他开私塾收学生,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学生能代替他踏上高位,说出去,也能给他长脸。
今日昭宝写下的这些话,犹如当头棒喝。
李掌柜有些摸不准头脑,他试探地问道:“堂叔,那你是收还是不收?”
程筠也朝李举人看了过去。
在这时,昭宝晃着小手从里头走了出来,他双手背在身后,小脸蛋稚嫩软乎乎的。
昭宝老气横秋地抬了抬下巴:我就是最棒哒崽!
李举人一咬牙:“收!”
在场的几人同时松了口气,李举人看向程筠:“你是他嫂嫂吧,我们东正私塾比其他私塾束脩要贵五两,你可接受?”
其他私塾束脩五两银子一年,东正私塾借着和东临书院有牵扯,再加上又是举人当夫子,自然比旁地私塾要贵上许多。
程筠毫不犹豫地道:“接受。”
李举人颇受打击,不想和陌生人多说话:“去缴费吧,领一套书籍和私塾里的校服,明日就可以来上学了,在我这上学就得遵守这里的规矩,不能迟到早退。”
说完,毫不停留,转身进了屋子。
昭宝走过来把自己的小手手手放到程筠的掌心里,抬起小脑袋望向程筠,眨巴着那双黑黝黝的眸子,仿佛在问:嫂嫂,我有没有给你丢脸?
程筠戳了戳昭宝带着婴儿肥的脸蛋:“昭宝,以后你可就是私塾里的学生了!”
不能让他一个人读书!
昭宝目光忽闪忽闪的:那妹妹呢?
程筠也想把珺宝送到私塾里来,可刚才她打量了一圈,私塾里没有一个女孩子,看来在这个朝代,是不允许女人和男人一起读书。
有钱的千金小姐们估计会请老师在家里面上女学。
平民百姓的话可能就只能认命了,再者,这个朝代就连男孩子都读不起书,光说溪水村,就只有谢青、谢三郎,里正家的小儿子在私塾里。
其余的都是在土地里刨食,好的在镇上或者省城找了活计。
程筠握住昭宝的小手手:“珺宝的事以后嫂嫂再想办法,你在私塾里学到的东西也可以回去教珺宝。”
再者,还有谢三郎不是么?
让谢三郎下学后教导珺宝,估计是绰绰有余了。
从东正书院离开,程筠就和李掌柜分道扬镳了,她带着昭宝去了书肆,买了当下最有用的书籍,这才回了溪水村。
昭宝往东临书院的方向一瞅再瞅。
程筠拍了拍他的小肩膀:“今天嫂嫂回去还有重要的事,就不等相公了。”
昭宝没看了,握紧程筠的手,迈着小短腿走的很是稳当。
回到家,程筠只喝了口凉水又匆匆出了门。
珺宝盯着她的背影,眼神之中满是可怜兮兮的味道,仿佛被程筠抛弃了。
她幽怨地道:“嫂嫂都没和我说话,也没说想我,她是不是不爱我了?”
容婶:鬼精灵!
说着,珺宝拉着昭宝的手就去找铁蛋玩去了,仿佛刚才沉浸在悲伤的崽子不是她,容婶在门口看的哭笑不得。
这次程筠没有去找周婶,而是去了村头的李里正家。
里正出门了,程筠就在屋子门口等了老半天才把人等回来。
“三郎家的,你怎么来了?”里正对程筠印象深刻,主要是这小媳妇长得太好看了,水灵灵的,又聪明热心肠。
把三房分出去,还能把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他想忘了都难。
程筠不知道里正心里在想什么,踌躇了会道:“我想和里正商量一件事。”
里正正了脸色,边让程筠进院子:“啥事,是不是大房那边又闹幺蛾子了?你尽管说,我肯定给你和三郎做主。”
程筠摇头,说了来意:“我想在村子里建个作坊。”
里正惊了。
开门的手都停下来了,猛地转身看向程筠:“你说啥?啥作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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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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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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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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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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