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冲喜那日病秧子相公他醒了程筠谢蕴书>第17章 吃点软饭怎么了
  谢三郎动作顿了一下:“我没说过要去书院。”

  甚至已经明确拒绝了!

  “为什么不去?”程筠加两小只纷纷看向谢三郎,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可是很吃香的。

  谢三郎被盯得无所遁形:“没为什么,家里没那么多余钱供我浪费,更何况我在家里头抄书还能挣不少,没必要去书院。”

  程筠觉得谢三郎在撒谎,肯定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她可是和周婶打听清楚了。

  谢三郎从小读书就厉害,轻而易举地考上了童生,本来是在私塾里读书的,回了村子后又得了去书院的名额。

  可不知道为什么谢三郎在书院待了半个月就回来了。

  程筠道:“有了这些野鸭蛋,家里就有银钱了,到时候你还是去得起书院的。”

  野鸭蛋两文钱一个,这里大概有两百枚不到,顶多卖三百多文。

  读书压根就不够,更何况这还是她的银钱!

  “我不想吃软饭。”谢三郎表情异常严肃,他不想欠她。

  程筠语重心长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身体不好,吃点软饭怎么了?再说了,你我之间是夫妻,分得那么清干什么,你读书厉害,指不定以后我还能当个状元娘子呢?”

  谢三郎嘴角抽了抽:“我考不上。”

  程筠道:“你没试过怎么知道考不上?更何况你不是说要对我负责么,不过你若真不想去我也不逼你,好生在家里待着我养你也没差。”

  珺宝摸着脑袋上的小揪揪:“是啊是啊,嫂嫂说得对,大哥,以后我们养你。”

  昭宝软乎乎的小手拍着小胸脯:养你哇!

  谢三郎呵呵了!

  让个女子和弟妹养别人不笑话他都要笑话自己!

  反正说什么他都不会去的,谢三郎杵着拐杖进了门。

  程筠紧随其后道:“相公,你出来帮我把这些野鸭蛋洗了晾干,我要去买点粗盐。”

  粗盐比细盐便宜,正好用来腌咸鸭蛋。

  谢三郎“唰”地一声拉开门,脸色很不好看:“这么晚了还去镇上?”

  “嗯,你别管了,天色还早,我尽量在天黑之前赶回来。”程筠背着大背篓,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等人走后,谢三郎和两小只开始洗野鸭蛋。

  珺宝的小手板在水里面撑开,问道:“大哥,你看看我的手。”

  谢三郎把洗好的野鸭蛋放到簸箕里:“怎么了?”

  珺宝挤眉弄眼:“没之前那么瘦不拉几啦!这都是嫂嫂的功劳!”

  昭宝也学着珺宝张开手,献宝似的举到谢三郎的面前。

  短短几天,两小只其实并没有什么大变化,可珺宝说的没错,家里面没有之前那般穷困潦倒,被人欺压,确实都是程筠的功劳。

  谢三郎道:“以后你们要好好报答你嫂嫂。”

  嫂嫂?

  嗯,他怎么说得这么顺口,难不成他打心眼里已经把她当成自己娘子了?

  珺宝笑嘻嘻地道:“我们知道,可是大哥,嫂嫂让你去书院,你为什么不肯去啊?”

  谢三郎沉默了会,不知道想到什么,脸色阴沉:“大人的事,小孩别问。”

  “哦——”

  珺宝抬手比了比自己的小身高,她其实很想说,她已经不是小孩子啦,可和大哥比起来,她好像是挺矮的。

  等洗完鸭蛋晾干,程筠也背着背篓回来了。

  天色还没完全黑下去,她把背篓里的东西拿出来,有两个大陶瓷坛子,一大袋子粗盐、香料,还有一坛子酒味很浓的白酒。

  另外两个包裹看不出来是什么,包得很严实。

  “珺宝,帮忙烧个火。”程筠道。

  珺宝现在已经是烧火小能手,屁颠屁颠地去了。

  程筠给大锅子洗干净,加了水、香叶、生姜、花椒、八角、桂皮等香料,等煮开了,把粗盐加了进去,边加边用锅铲搅拌。

  两小只都挺好奇的,不知道程筠这是要做什么。

  “嫂嫂,你要煮鸭蛋吗?”珺宝小脸都皱成了小包子状,“煮太多我们吃不完的。”

  天天吃鸭蛋,他们会不会变成圆滚滚的鸭蛋啊!

  “不煮。”程筠看盐水煮得差不多了,吩咐道:“珺宝,可以把火撤了。”

  珺宝照做。

  等盐水变凉的期间,程筠把野鸭蛋都放进了买回来的陶瓷坛子里,数了数,整整一百九十八个,她留了八个吃,剩下的统统放了进去。

  紧接着,她把白酒加进了盐水里搅拌,约莫半刻钟,她把盐水倒入陶瓷坛子,盖上盖子密封。

  做完这一切,她才拍了拍手开始准备做晚膳。

  吃饭的时候,珺宝时不时地往两个大坛子瞥,程筠知道她好奇,便道:“那个东西要一个月后才能吃,叫咸鸭蛋。”

  谢三郎的筷子顿了一下,盯着程筠看了看:“你怎么会做?”

  这东西,京城里也有。

  只不过只有达官显贵的饭桌上才会有,是个新鲜玩意。

  “唔,可能是我天赋异禀吧?”程筠不要脸。

  谢三郎不说话了。

  吃过饭后,程筠给两小只洗了澡,便拿出包得很严实的包裹,打开一看,里面居然是笔墨纸砚,还有新的麻纸。

  谢三郎看到这些东西就不淡定了:“我说了不去书院。”

  程筠冷冷一哼:“我又没让你去,也没说这些东西是给你的,我给昭宝和珺宝不行么?”

  谢三郎被噎了下:“行。”

  半晌,程筠状若无意的道:“相公,这东西我放在这,等你想去书院了随时都可以去,你好好考虑下,我不想你以后后悔。”

  看她这样,谢三郎说不出冷酷无情的话来。

  他干脆指着自己的腿道:“我现在腿脚不便,去不了书院。”

  程筠眼睛一亮:“那等你腿脚好了,是不是就去了?”

  书院是不可能去的,不过这没必要让她知道,指不定过段时间,她就自己打消了这个念头了。

  谢三郎没吭声。

  “对了,我还有件事想要问你。”

  谢三郎道:“什么事?”

  程筠看向他道:“昭宝是天生不会说话,还是后天导致的?”

  ……

  镇上村东口,张宅。

  张宣眉飞色舞的说完来龙去脉,赞叹道:“师父,你以前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还不相信,今天那丫头算是给我上了一课。”

  张景沉思道:“如果那个病人有你说的那么严重,那丫头的医术恐怕在我之上。”

  张宣犹豫:“这……”

  “砰——”

  有人在这时敲门,声音很是不客气:“张神医,你打算什么时候跟我们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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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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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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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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