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衣服一看就不止五两银子。

  她想了想,将两套衣服拿出来,统统放进了背篓里,走到大门口,她又看向谢三郎。

  “你给我好好待在床上别乱动,伤口更不能碰水。”

  说着,她盯着珺宝道:“你们就负责盯着他,若他不听话就告诉我。”

  珺宝软乎乎地表示立场:“我是哥哥那一边的,我不当叛徒。”

  程筠笑眯眯地道:“也行,反正也不是我瘸。”

  珺宝翻脸比翻书还快,举手发誓道:“嫂嫂放心,我肯定看好哥哥,绝对不让他碰水乱动!”

  谢三郎愣住了。

  只不过短短一晚上的功夫,她竟然将珺宝收拾得这么服帖?

  ……

  程筠顺着原主的记忆去了集市。

  又找了一家名叫余氏当铺走了进去,她准备将两套衣服给当掉。

  管事的摸了摸衣服的品质,又看向穿着打扮都和村姑打扮无异的程筠:“这衣服你哪来的?要当掉?”

  程筠道:“怎么,当个东西还要盘问祖宗十八代?”

  管事的其实是觉得这衣服不是程筠的,他道:“倒也不是。”

  “那问什么,死当。”她已经看过衣服,和普通衣物没什么区别,里面也没什么隐藏的物件,留着她也不穿,当了最为合适。

  毕竟她现在已经成为了原主,那就得好好地将日子过下去。

  管事的看程筠小小年纪却这般不卑不亢,不由得多看了几眼:“死当可以,不过这衣物应当是被人穿洗过,价格给不了太高,二十两,你接受吗?”

  程筠没说废话,拿了二十两就走了。

  紧接着,她便开始采买物件,贴身的衣服、鞋子,还有肚兜,油盐酱醋、白面大米、陶瓷灌,药材,药杵子等。

  最后她走到肉铺。

  “肉多少钱一斤?”程筠问。

  屠夫捏着刀往案板上一剁:“瘦肉十文,肥肉十四文,姑娘要来上几斤?”

  程筠又指着四块猪板油问道:“那这个呢?”

  “八文。”屠夫又道:“这可是我今日才杀的猪,新鲜着呢,若姑娘想要,我就便宜两文钱卖给你。”

  “我都要了,再来三斤瘦肉两斤肥肉,骨头……”

  屠夫见她这么爽快,立即道:“骨头基本上没人要,你给我十文钱,这些你都拿走!”

  骨头上没肉,基本上没有冤大头会买。

  程筠见骨头足足有五六斤,也没多说话,古代人是不怎么爱吃骨头的,但她买回去熬汤正好。

  十文钱的猪骨头,三十文钱的瘦肉,二十八文钱的肥肉,一百四十四文钱的猪板油。

  在肉铺这里就花了二百一十二文钱。

  再加上之前买的七七八八,程筠总共花了五两银子,她花了十文钱租了一辆牛车,将东西都放了上去,想了想,又走到麦芽糖摊贩前。

  “姑娘,两文钱一块,来一块?”

  程筠付了钱道:“来三块。”

  “就是她!”

  她刚接过纸袋子,骤然被团团围住,几个凶神恶煞的壮汉死死地盯着她,像是要将她活吞了般。

  她动,他们也跟着动。

  显然是冲着她来的。

  程筠眉眼微微一皱:“有事?”

  “这两件衣服是你当掉的?”领头人黑沉着脸,从身后拿出两件衣服。

  程筠看了看,的确是她当掉的那两件。

  她没有否认:“是。”

  “小偷,跟我去见官!”领头人见她承认,给小弟们使了个眼色,想要强行带走她。

  程筠怎么会让他碰,毫不客气的踹飞了小弟:“什么小偷?那衣服是我的陪嫁,我想当就当,关你们什么事?”

  小弟自由落体后就躺在地上哀嚎,疼得爬不起来。

  这一行为惊呆了在场的众人,就连领头人面目都凝重了起来:“怎么就成了你的陪嫁了,这分明就是我们家小姐的东西,你这村妇好不要脸!”

  程筠问:“你们家小姐是谁?”

  如果真是他们家小姐的东西,怎么进了程筠的箱子里。

  难道是程家的某人偷了东西却不小心放进了她的陪嫁箱子?

  领头人趾高气扬地道:“你没资格知道我家小姐的名讳!”

  瞧领头人的嘴脸,程筠有点不耐地道:“那你也没资格在这污蔑我,让开。”

  “现在小偷都这么有底气?”

  人群后,传来一道刺耳刻薄的女声,壮汉们让到两边,程筠顺着声音看过去,就瞧见两个衣着华贵,戴着满头钗环,约莫十三岁的姑娘。

  秦烟看见程筠,眼神之中闪过一抹厌恶:“我还当谁能偷走我衣服呢,原来是你这个傻子!”

  认识原主?

  难不成衣服真是偷的?

  可搜遍了原主记忆,程筠都没有查到偷东西的字眼,而且即便原主傻,但也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算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了。

  秦烟居高临下的道:“小傻子,这衣服肯定是你上次偷偷溜进秦府的时候偷的,是不是!”

  “只要你乖乖承认,跪在地上高喊三声是你偷了衣服我就不为难你。”

  程筠眯起眼道:“我没做过的事我为什么要承认?更何况我都不认识你!”

  “人赃俱获,你居然还狡辩!等等——”

  秦烟冷笑道:“你刚才说什么?你说你不认识我?小傻子,你这傻病更严重了?人都不认识了是么,我倒真希望你不认识我!”

  站在秦烟身边的富家千金开口道:“烟儿,这位不会就是你那位傻子……姐姐吧?”

  秦烟怒视道:“是,她是傻子,但不是我姐姐!”

  富家千金赔笑了声,虽然想看笑话,但也不敢真的得罪了秦烟。

  她目光扫向程筠,那眼神充满对秦烟的讽刺。

  秦家是秀城排名第一的世家,而秦烟是大房续弦程氏生下来的嫡女,其中还有件喜闻乐见丑闻,那就是那位姓程的续弦在和秦大爷成亲之前与别的男人生了个女儿。

  那个女儿还是个傻子,被养在程氏的娘家。

  想必就是眼前这位——村姑了吧?

  程筠站在旁边听到了几个字眼,又结合起原主的记忆,很快就明白过来,眼前这位千金小姐就是原主同母异父的妹妹。

  “还有事么?没事我就先走了。”

  天色不早了,再耽搁下去,天黑之前都回不了家。

  见程筠这么无视自己,秦烟气得要死,以前程筠可是追在自己屁股后面一口一个妹妹,让自己落了好大的脸面。

  如今她居然敢装作不认识她?

  秦烟给小厮们使了个眼色道:“偷了我的东西还想走?把她给我抓了扔进县衙去,就说秦家大爷让他治治这个小贱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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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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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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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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