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又笑着对苏时说道:“贤弟近来可好?”
苏时看到秦樾的打扮,心情不禁又好了许多,因为如果说苏时打扮得如同开屏的孔雀,那么秦樾的打扮就像要去皇宫赴琼林宴。
苏周急忙回礼道:“有劳秦贤弟久等了。”
两人寒暄的几句,秦樾说道:“请苏大哥和贤弟随我进府。”
苏周忙说道:“秦贤弟请。”
“等一等。”苏时忙说道。
秦樾回头疑惑的看着他:“贤弟,还有事?”
苏时摸了摸鼻子,看着大哥,忍不住苦笑道:“不是还要等大嫂吗?”
秦樾此时脸上笑意更浓,说道:“许夫人早已进府,舍妹此时正陪同许夫人在后院赏花。”
秦樾一脸笑意的看着苏时,而他的笑容里似乎另有深意。
苏时自然明白他的笑容里的意思,脸上不由自主流露出一些尴尬之意,急忙说道:“我们进府吧。”
秦樾引着两人来到秦府大堂偏厅,苏时一走进偏厅,向里望去,突然间完全愣住了,脚步也不由自主停了下来。
偏厅里的人并不多,秦府家主秦之道和国子监祭酒孔文顺正在谈笑风生,一个年龄和秦樾相仿的年青人满面春风,站在秦之道一侧,在认真聆听两人的谈话。
但让苏时目瞪口呆的是偏厅之内竟然有两位番人。
这两人身材皆很高大、健壮,鼻梁高耸,只是一人头发为棕色,眼大眸深,另一人皮肤白晳、金发碧眼。
苏时自然一眼就辨认出来棕色头发的是波斯人,而金发碧眼的人自然来自欧洲。
他久居京城,见得最多的外国人是胡人,波斯人也不少见,但欧洲人却几乎从未见到,更加没有想到会在秦府里见到一位欧洲人。
此时两人站在博古架前,正在欣赏架上的瓷器,而且不时低声交谈,虽然苏时听不真切,但隐约听出来两人用的却是英文。
苏时正在惊疑时,突然听到一阵爽朗的大笑声,等他回过神来,孔文顺已经来到他面前,笑道:“苏小哥,几日不见,想不到风采更胜以前。”
苏时知道他在暗指他自己夺得镜湖诗魁之事,忍不住苦笑道:“不过是运气使然。”
孔文顺道:“一口气接连作出八首惊世绝伦的诗来,这也是运气使然?”
苏时夺得镜湖诗魁的事已经流传开来,而且他夺得诗魁的经历之离奇,简直是亘古未有。
他人未在诗会出现,却凭八首诗拔得头筹。
连作八首诗并不难,难的是首首皆是传世之作,当此事流传出来,引得京城文人无不侧目。
更引起不少流言,既有流言说苏时作诗时有神仙相助,也有流言说他不过是抄袭别人诗作。
更有甚者说那些诗绝非苏时所作,应是多人为他代笔,毕竟八首诗风格各异,如果皆出自一人,那此人诗情之高,可谓历史第一人。
总之众人对于苏时在诗会上的表现莫衷一是,众说纷芸,但疑者众、信者少。
不过孔文顺对这些流言嗤之以鼻,在他看来,即使叫苏时七步成诗,对于他来说也是易如反掌。
随后他又在秦楠口中得知当时的情景,当时苏时一拿到诗题,几乎不假思索,一首诗便脱口而出,其思维之敏捷、才华之高绝,无出其右。
这时那年轻人也走了过来,自我介绍道:“在下秦方,秦樾秦大哥的堂弟,苏公子在诗会上所作的诗在下已经拜读,钦佩不已,得知秦樾兄要宴请苏公子,便不请自来,还望苏公子莫怪。”
秦方虽然说对苏时钦佩不已,但神情却没有丝毫钦佩之意,甚至流露出一丝淡淡的不屑。
苏时自然毫不介意,而他的注意力也不在他身上,所以笑了笑,随意说道:“我不过是偶有所得,若单以文采而言,自然与秦公子无法相提并论。”
秦方不由得微微一愣,他没有想到苏时的姿态竟然放得如此之低。
只不过苏时姿态放得低,但表情却是淡淡的,显然只是自谦。
不过他的应答让孔文顺都微微有些失神,因为他见过无数才子,大多数都心高气傲,特别是像苏时这样的年纪,而且还刚夺得诗魁,更应该是意气风发,甚至目空一切。
孔文顺没见到苏时之前心中还有些担忧,害怕他一朝成名便得意忘形,但现在看来,苏时竟似根本不在意这所谓的诗魁。
苏周已经和秦之道攀谈起来,毕竟他们的父亲镇守边关,无法参加这次聚会,正所谓长兄如父,也只有苏周陪着秦之道。
这时苏时忍不住向孔文顺低声问道:“孔老,那两位番人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此时那两位番人见有人来,知道今天晚上的主角到了,便停止了交谈,这时秦之道也把苏周带到那两人面前分别作了介绍。
而此时孔文顺也向苏时介绍道:“那两位番人其中一位是波斯人,原本是波斯贵族,因羡慕大乾文化,常年在大乾游学,还为自己取了一个汉名,叫常慕华。在大乾游学期间与子川兄结为了好友,昨日才来到京城,正巧在今日拜访子川兄。”
“另一个人呢?”
“那位番人今日我也是第一次见面,是与慕华一起来拜访子川的。既然是番邦友人,子川兄倒也不好拒绝,所以才会出现在这里。”
此时那两位番人和苏周交谈了片刻,看到苏时在关注他们,而苏周也注意到苏时的举动,于是向他们介绍了苏时。
那常慕华既然心向大乾文化,对京城的镜湖诗会自然也非常关注,听到苏时的名字,便知他是镜湖诗会的诗魁,又看见苏时竟然如此年轻,一时之间竟然呆立当场。
等他清醒过来,仍然震惊的看着苏时,然后大步向苏时走来,而另一位番人也紧随其后。
常慕华走到苏时面前,立即拉着苏时的手,惊喜道:“在下常慕华,见过苏时公子。”说到这里,他忍不住长叹道:“我刚到京城,便听见公子盛名,心向望之,不承想今日便得见公子真容,倒是有缘、有缘得很。”
虽然常慕华的语气还有些生硬,但汉话已经说得很流利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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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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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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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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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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