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气宇轩昂,走路从容不迫,背着手,说话气势很足。还有?”
“还有什么?”
“还有,皮肤白皙,不似我们庄稼人,风里来,雨里去,日晒雨淋的,面容黑,粗糙,皮肤上都写着的呢。”
“再说,我们这样的人,为生活奔波,为一日三餐操劳,没有时间会待在这儿候人。”
须发斑白的老人侃侃而谈,杨杞德愣住了,老人观察人好仔细啊?
凡事都能说出个一二三,真是见过场面,阅历丰富的人啊。
找他可是找对了,活字典啊。
杨杞德止住了老人的絮叨,“老哥,你见多识广,我服了。这些猎人想必都认识吧?”
“当然啊。”老人又打开了话篓子,“我活了快七十岁,经历了清朝、民国到了现在,历经三朝啊。这大山方圆百里,还能有我不认识的猎人吗?”
杨杞德心中窃喜,解开小周兄弟身世之谜或许就在这里了。
“老哥,听说几个月前这山里发生了一场人狼大战啊,最终野狼死亡枕藉,尸横遍野。”
“这个事啊,还真有,那可是杀得天昏地暗啊,不,黑夜里杀得野狼人仰马翻。”
老人到过现场,当时也是惊骇失色。
现场见不到野狼的尸体,显然现场清理过,但是血迹犹在。还有几具野狼尸体较远,是在奔跑中命丧黄泉的,死相狰狞恐怖。
这绝对不是一般人干的,老人真不明白这到底是谁干的?何时来了一股神秘的力量,取令人谈虎色变的野狼性命易如反掌?而且猎的是野狼群?
“老哥听闻是谁干的吗?”
“这个啊?”老人支支吾吾,说不出所以然,可是又不肯承认孤陋寡闻,那岂不让自己的“活字典”名号蒙羞?
“这个啊?听闻是,不真实的传闻是,是……”老人支吾了半天,结结巴巴,终究还是说不出所以然来。
“老哥,我听说是一个猎人所为,是一个少年英雄呢。”
“什么?”老人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还会有这样的人?真稀罕!
这方圆百里三个县的猎户,老的少的,还会有自己不认识的人?
再说,就凭一个人的力量要歼灭这些高大慓悍,悍不畏死,噬血成性且饥饿交加的的野狼?可能吗?除非他不是人,是神。
自己生活在这里快七十年了,天天与大山打交道,还没有见过神呢。
“能说具体一些吗?”老人问道。
“据说是姓周,二十多岁,使用的是一支膛线枪,枪法如神,百步穿杨,百发百中。”杨杞德描绘道。
“你如何得知这些消息的呢?”
“老哥,你还真的说对了,我还真的是政府机关的办事员呢。我在政府耳闻过此事,不知对也不对?”
“你们官家的人也喜欢听这些传闻?”
“姑妄听之。”
“呵呵,老朽长了见识了。”
“老哥,你长了什么见识?”
老者说道:“你想啊,一个人,威风凛凛,单枪匹马,手持先进的膛线枪,枪法如神,黑夜里杀得野狼人仰马翻,尸横遍野?”
“这是人?还是神?或者是赵子龙重生?就是赵子龙重生,他怕也难做到吧?俗话说,一虎也难敌群狼啊。”
“这你也相信?”
杨杞德接过话头说道:“老哥,我的话还有另外的一个版本呢。”
“还有另外的一个什么版本?”老者追问道。
“这个版本说的是小周其实是后来才到现场的,因为现场发生了一群野狼围攻几个身陷险境的人。这几个人是到山区打猎的城里人,因为迷了路,一时回去不了。”
“身陷险境的这几个人都有猎枪,面对野狼的疯狂进攻,他们击毙了不少野狼。可是子弹用尽后,剩余的野狼将他们紧紧围住,一场杀戮无法避免。”
“就在凶险万状之时,小周横空而出,手持一支膛线枪犹如神兵天降,‘砰’的一声,将最凶猛的头狼崩掉了半个脑壳,脑浆迸裂。其余的野狼吓得魂飞魄散,四散逃亡。”
“这样才救了这些来山区打猎的城里人的命。”
听了杨杞德的这些话后,老人点了点头,“这样讲,还多多少少能说得通。不至于太离谱。”
“老哥,你就是本地的活字典,土地公公,家长里短,无不知悉。可以说对这里的情况了如指掌,你说说看,这小周的事情是真的吗?有不有这个人哟?”
老者沉思了一下,半晌才道:“你说的这么个人,老朽还真的不知道。这里的猎户姓周的罕见,没有这个姓氏的。何况山里的猎人持有的都是土铳。”
“小周不是本地人,但是你没有见过外地人到这儿行猎?”
老者抓耳挠腮,陷入沉思中。
“你这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是有这么一个人,二十上下,孔武有力,持着的确实是把新式膛线枪,与你说的小周倒是相似。”
“对上了!”杨杞德心“卟卟”直跳,或许谜底就要从老者的话里揭晓。
可是老者接下来的话,让杨杞德大失所望。
“但是他不是一个猎人。”
杨杞德急切地问道:“为什么不是?哪有持着猎枪不是猎人的?”
“他来无踪,去无影,挺神秘的。”
“老哥,你就凭他来无踪,去无影,天马行空,就断定他不是一个猎人?”
“我这样讲,肯定有这样讲的理由。”
“老哥,有什么理由?”
“据其他的猎人说,这人行事隐秘,持枪只是在山里面转悠,很少见他打过什么猎物,经常是空手而回。”
“连一只小兔子,也没有见他打过。”
杨杞德满腹疑问,“那他手持猎枪来这里为何?猎枪不用来打猎?为何?”
“是啊,让人起疑。”
“还有更离奇的呢。”老人说道。
“还有什么更离奇的?”
“还有我亲眼见他晚上扛着猎枪进山呢。”
“晚上进山?”杨杞德一惊,这不就对上了?自己遇险不就是在晚上吗?小周并不是从天而降的,他其实也在山里转。
他在山里转,为的是什么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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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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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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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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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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