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一,也就是黄龙府之战后的第三天,凌中岳的天岳军在离库库和屯约三百里一个叫乌贝巴拉的地方,突然遇到了完颜贞烈的五万金兵。
这次,完颜贞烈作为原金国的皇帝,决定亲自指挥这场战斗。
而此时,凌中岳因为还没有抵达库库和屯,也没有收到金兵联合鞑靼人研制出来那种三连发强弩的情报。
凌中岳一听说前方正是完颜贞烈的残余金兵之后,立即决定对他们展开进攻。
完颜贞烈以前当皇帝之时,就收到了各种盛军攻打金国城市的各种情报。
他最担心的就是盛军的那些热气球、炸药,还有火炮等。
完颜贞烈立即作出安排,先是派斥候密切注意到盛军是否会有哪些武器,如果发现有这些武器,那么他们就只能选择快速逃跑。
如果他们只有连弩,那就直接用他们的强弩与盛军展开对攻,因为他知道,他们的这种强弩比盛军的连弩更厉害。
完颜贞烈心里非常明白,在二百五十步到两百步之间的距离,那是他们金兵的最佳战机,可一旦盛军冲破了这个距离,那么金兵就危险了。
完颜贞烈给下面的每个将领都下达了命令,按照每隔八十步安排一排人架起连弩,只有第一排人的前面站着一些人拿着弓箭迷惑盛兵,等盛兵对他们发起进攻之时,前面的人胡乱放一通箭后迅速离开,给后面让出位置来。
所有使用强弩的金兵一定要在盛兵距离自己两百步到两百五十之间射完那强弩上的三支箭,射完之后,不管情况怎样,都要在第一时间上马迅速离开。
这样,又能让出位置来,等第二排的人继续用强弩进行射击。
凌中岳根本就没有考虑过对方会有强弩,见到对方也是五万人,却停在一个地方正等着他们。
只不过敌人的阵式令凌中岳非常奇怪,队与队之间竟然相隔了那么多空隙,而且那些人身边都有一匹马,而士兵却又都没有骑在马上。
凌中岳一时不知道金兵这是一种什么阵法,立即与他的副将钟乐东商议道:“钟将军,你说说,敌人这是什么阵式,为什么他们是这样布阵。”
钟乐东也是从建阳就跟着邱索的,经常听邱索讲用兵之法,知己知彼,方能不百殆,显然,现在他们对于金兵的这种阵法并不熟悉。
“将军,敌人的阵法太过诡异,我们当小心应对。”
凌中岳哈哈大笑道:“怕什么,我们的连弩天下无敌,一举冲过去,必然杀他们一个片甲不留。”
钟乐东赶紧劝道:“将军,岂不闻用兵之道,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既然敌人用这样一种诡异的战法,我们也应该有相应的应对手段,如果我们什么都不顾就冲过去,说不定就吃大亏。”
凌中岳也是熟读兵书之人,听钟乐东这样一说,也觉得有些道理。
于是说道:“钟将军,敌人是五万人排成五排,每两排之间相隔了七八十步的距离,既然他们每一排只有上万人,我们要不也只安排一万人向他们发起冲锋,你觉得如何?”
钟乐东摇了摇头道:“将军,反正对方就驻在那里没有动,末将以为,不如我们也在这里先等一等,尽量弄清楚了对方为什么那样布阵以后再行动。”
凌中岳一听就觉得言之有理,于是命令所有人都随时做好作战准备,但没有命令不得主动进攻。
此时,双方相隔约有五百来步的距离。
凌中岳为了弄清楚敌人为什么那样布阵,便让人架起人字云梯,登到最高处,再望远镜仔细观看。
这一看,他终于看出来了问题,原来,对方每个人的身上都摆放着一把弩弓,那弩弓有点像自己的连弩,但明显比自己的连弩要大,那装在连弩里面的弩箭也比自己的弩箭要更长更粗。
凌中岳顿时震惊了,说道:“钟将军,敌人的身后都放着一支连弩,那弩箭比我们自己的弩箭要长,他们一定仿制出来了我们的连弩,这仗要是只用连弩与他们对战,那还真可能会吃亏了。”
然而还在凌中岳与钟乐东商量之际,有斥候来报:“报,将军,敌人主动往前来了,他们保持着阵形,正缓缓向我们靠近。”
原来,完颜贞烈见盛军迟迟没有向他们发起进攻,害怕盛军发现了他们藏在身后的强弩,就命令士兵们主动前进了。
由于他们的强弩比较笨重,所以又只能保持阵形一步一步向前行进,并且要做好随时停下来朝着盛军射击的准备。
凌中岳见状,立即命令最前面的一万人,主动迎战金兵,并且告诉了他们,金兵也有连弩,一定要小心应对。
最前面的那一万人,由一个叫冷翰轩的人指挥,这个冷翰轩也是武义团的成员,在收到命令之后,立即命令所有兄弟上马,手持连弩,一个个伏在马背上朝着敌人发起冲锋。
就在冷翰轩的这一万人发起冲锋之际,完颜贞烈立即命令所有金兵停止了前进,并且做好用强弩射击的准备。
那最前方的金兵指挥官一直在计算着盛军离他们之间的距离。
四百步,三百五十步,三百步……
“强弩准备!”
随着一声令下,金兵突然退后一步,身体趴在地上,将他们的强弩露了出来。
“射击!”金兵将领眼看着盛军到了二百五十步射程内,立即发出来了命令。
“嗖嗖嗖……”金兵上万支弩箭齐射。
那些骑在马上的天岳军虽然防备着敌人的连弩,却没有想到他们隔着二百五十步就朝他们射击。
也幸亏他们的准度不怎么样,但是,当每个第一排金兵的三支弩箭射完之后,冷翰轩的一万人也只剩下两千来人了,冷翰轩也中箭身亡了。
而他们却只有少部分的人骑着马冲得快,接近了金兵之后,发射了连弩。
但是对金兵杀伤力微乎其微,金兵只损失了几百人,然后,那些射完了三支箭的金兵又都骑着马迅速撤退了,露出来了身后八十步外的第二排金兵。
凌中岳和钟乐东都是大惊失色。
“鸣金收兵!”凌中岳反应得快,或许也是他早就考虑到了这一点,就在敌人突然露出后面那排士兵之时,立即下达了命令。
一万人只剩余两千人了,听到锣声敲响,立即调转马头就撤了回来。
而金兵取得了如此大胜,他在完颜贞烈的要求下,却并没有继续追击,一是他们的强弩无法端在手里射击,二是完颜贞烈时刻担心着盛军的火炮等重武器。
一战就损失了七千多人,这让凌中岳十分沮丧,还幸亏他听了钟乐东的话,只派了一万人前去试水,要是派的人太多,这一战就全军覆灭也不是不可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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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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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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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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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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