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武第一个看到了他骑着马进来,赶忙跳出了圈外。
与此同时,屋内的人也都已经举着手枪瞄准了沈谷中民。
但他们一时还是不敢开枪。
虽然沈谷中民骑着马,兄弟们都是在地上与金兵厮杀,但一来是沈谷中民来得太快,二是他们仍然害怕没有伤着沈谷中民,反而会伤了自己的兄弟。
而郑武见到沈谷中民进了院子后,跳出圈外,一手拿着刀,一手从腰间抽出了手枪,打开保险,子弹上膛。
然后快速地朝着沈谷中民迎了上去。
二十米、十米、五米……
沈谷中民见到一个不怕死的独自一人朝他走来。
手中的弯刀早已做好了一刀将来人削去脑袋的准备。
“呯!”
就在沈谷中民手中的刀刚要向下挥去的时候,一声爆响传来。
然后,沈谷中民的额头上爆出了一朵灿烂的血花……
高大的身躯突然歪了下去,一只脚都还来不及从马鞍的脚蹬里抽出来,他就被那匹马拖着整个人在院子里狂奔起来。
“呯呯呯……”一连串的声音响起。
见到郑武用手枪动手之后,其他的情报人员也纷纷从身上掏出来手枪,对着还活着的金兵和正在从外面赶进来的金兵不断地射击。
一些刚冲到了院门外的金兵看到里面的情况之后,一下子吓得汗毛倒竖,赶紧勒转马头,想要逃走。
然而晚了。
外面,也响起了枪声。
被沈谷中民派出去报信的金兵首先倒下,然后就是围在宅子外面的金兵一一中枪。
原来是文吉城率着他那一百多人跑着过来了。
他们先是解决了外面仅剩的十多个人。
然后举着手枪也一起冲到了院内帮忙。
连同沈谷中民在内的两百多名金兵,在内外手枪的夹击之下,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就全都毙命。
等将金兵们全都干掉了之后,这才发现沈谷中民的那匹马还在拖着他的尸体满院子跑。
文吉城一把抓住了那匹马的缰绳,试图取下尸体,可一时竟抽不出来。
这时一个兄弟过来帮忙,举起弯刀,一刀就将沈谷中民的那条小腿给剁了下来。
战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结束。
情报人员除了几个人挂了一点彩,基本没有多大的损失。
现在的问题是接下来该怎么办,这边枪声大作,很快就有敌人的援军要到来了。
“先剥下这些金贼的皮,能穿的尽量穿上。”文吉城立即吩咐道。
兄弟们二话不说,立即动手,将倒在地上的金兵从头到脚脱了下来,再穿到了自己的身上。
这些甲胄、衣服、鞋子等其实大都被鲜血染红了,还有一股刺鼻的血腥味。
但是他们顾不了这么多了。
等大部分人都打扮成金兵之后,文吉城立即再作出安排:
“接下来,我们先迅速离开这里,往城北去我们的第二个驻点,路上如果遇到小股敌人,我们就直接消灭,遇到大股敌人,能躲则躲。”
“我估计,我们的军队也就是这几天就要到了,接下来的时间,我们一定要在大军到来之前,在城中搅得天翻覆,让他们不得安宁!”
“好!”众人齐声回答。
可敌人只来了两百多人,那些甲胄也不够每个人一套。
郑武想了一个主意,那就是由那些没有换衣服的兄弟们骑着马先行,而他们这些扮成了金兵的人再骑着马在后面保护他们。
说走就走,基本没有耽误多少时间,众人立即分成两批往城北而去。
情报人员到了黄龙府城中之后,除了在城西这里买下了一个空置的宅子,在城北也有一处。
而这两处地方,都是他们经过摸索,发现很少有金兵出现才买下来的。
当初就是为了以防万一买下来的,没想到还真就用上了。
要不是因为那沈谷中民多疑,派了金兵到处搜查,还有他们自己故意让敌人发现,金兵还真难以找到他们。
…………
这个时候,金兵绝大多数都在城南那里进行训练,主要还在练那种轮流放箭的速度。
将军府中,沈谷中民的副将沈谷时顺和其他官员们发现沈谷中民带着人去捉拿奸细,却久久没有回来。
没多久又有人向他报告,说是城西传出一阵噼噼啪啪的响声,像鞭炮声,却又有一些不像。
听到消息的沈谷时顺立即感到事情蹊跷,赶紧带着一队士兵去查看情况。
一大队官兵,循着声音找到了刚才双方战斗的地方。
看到那个场景,一个个都震惊得张大了嘴巴。
因为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两百多具尸体。
每一具尸体的旁边都流着一滩还没凝固的血,而且尸体都只剩下内衣内裤了。
很快有一个士兵认出来了沈谷中民。
那样子真不惨不忍睹,一条小腿被齐面砍断,脑袋上还有一个血洞。
金兵哪里见过这种情况,他们怎么也想不清楚,那血洞是怎么出现的。
明显不是被箭矢射伤的。
有的人身上中了刀,但大多数人都是身上留下了一个血洞。
更令人恐怖的是,经过确认,现场全都是金兵的尸体,没有一具其他人的尸体。
两百多人,据带他们过来的官员们讲,从沈谷将军领人过来,到现在都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
可就是这短短的时间,他们全都死了。
而那官员还斩钉截铁地告诉他们,那个前来报告情报的士兵确切地说了,盛军奸细在这里总共只有二十二个人。
这敌人是怎么做到的呢?
细思极恐。
沈谷时顺立即命人到附近找目击之人,很快,他们调查清楚了,有人亲眼看到了沈谷将军领着人先是将这个宅子围了起来,后来又领着他们冲进了院子中。
接着就传来了噼噼啪啪的响声。等响声停下来之后,就见到先是一批人骑着马跑了出来。
等了一会儿之后,又有一批士兵骑着马也跑了出来,一路往城北方向疾驰而去。
两批人加起来总共约有三百多人。
沈谷时顺立即明白了,原来是沈谷中民轻敌了,只带了两百多人过来,却想捉拿三百多人。
结果双方打了起来。
可是,那奸细只有三百多人,就算个个武艺高强,要杀掉两百多人也不应该有这么快啊?
还有,那噼噼啪啪的响声是什么?难道他们还能利用爆竹杀人?
现在,沈谷中民死了,领兵的担子就落到了沈谷时顺的肩膀上了。
沈谷时顺立即作出决定,派人赶紧去城西查找到了盛军奸细,找到了之后要不要轻易动手,而是赶紧派人到将军来进行报告。
这些盛军奸细太诡异了,他们一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杀人手段。
在不明白他们是如何杀了这么多人之前,他决定要小心翼翼应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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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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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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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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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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