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的胡小珍正在满心欢喜地缝制一件男人的衣服,胡嫂子下了工,回到家看到的就是女儿这副倒贴的样子。
胡嫂子简直眼前一黑,上前一把抢过衣服摔在地上。
胡小珍被吓了一跳。
“娘!你干什么呀!我这还拿着针呢,扎到手怎么办?”
胡嫂子气得恨不能撕碎了这件破衣服。
“你爹在战场上拼死拼活地为了这个家,都没有得过你的一针一线,如今为了个身无分文的男人,你倒是贤惠起来了!”
胡小珍皱着眉头捡起衣服,还细致地拍了拍上面的灰尘。
“娘,您不是一直教我要贤惠嘛,如今我学了,您倒是不高兴了。”
胡嫂子恨不得撬开胡小珍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装满了浆糊。
“我让你贤惠些,是希望你找个正经婆家好好过日子,不是为了让你去给一个无赖做填房!”
胡小珍觉得母亲的话说得重了,眼泪汪汪地看向她。
“娘!您不要这么说阿胜哥。
我知道,您嫌阿胜哥和离的时候没有分到家产,那说明他为人良善,但是阿胜哥说了,他以后会赚大钱的,您也不要太瞧不起人了!”
胡嫂子被她气得简直要晕过去,丈夫是个大度敞亮的人,自己也是爽朗直率的性子,夫妻俩都是懂事理的明白人,也不知怎么,唯一的女儿却像听不懂话一般,每每与她讲道理都被她的胡搅蛮缠绕晕,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胡嫂子干脆坐了下来,把重复了无数遍的话又掰开了揉碎了跟女儿讲:
“娘不是嫌他没钱,娘是觉得他这个人人品不行!
你想想,他若是个好好过日子的人,为何之前的媳妇要带着两个孩子同他和离?
若不是被逼急了,哪个母亲会让孩子过上没爹的日子?”
胡小珍抹了一把眼泪,不服气地嘟囔。
“娘怎么知道不是那女子人品不行?我看她就是嫌贫爱富,看着别人家的男人赚了钱,便嫌弃了阿胜哥,才带着孩子回了娘家,还找人来给阿胜哥泼脏水。
反正我相信阿胜哥,他不是这样的人!”
胡嫂子咬着后槽牙。
“他妻子嫌贫爱富还能同他过了这么多年?
再说你凭什么说你比人家更了解那个黄胜?你们相识才多久?不过就是他在灯会上帮过你一次!
你好好想想,那时候他还没和离呢!一个有妻儿的男子,频繁地同你一个未婚的女儿家联系,是何居心!”
提到这个,胡小珍的脸上甚至飞上了一抹红晕。
“阿胜哥帮过我,就说明他人品不差的,再说我比他夫人年轻漂亮,他爱同我说话那不是正常的嘛。”
胡嫂子要不是舍不得,简直想给她一个巴掌。
“住口!你一个未婚女儿家说出这种话丢不丢人!
我告诉你,我和你爹是不会同意你和那个黄胜在一起的!
我劝你趁早死了这条心,等两年就找个好人家嫁了!否则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胡小珍自小也是在父母的掌心里长大的,何曾听过这么重的话,当即就红了眼眶。
“娘!您是想要卖女儿吗?”
胡嫂子眼前一黑,他们夫妻辛辛苦苦这么多年,都是为了这个独生女儿,结果却换来她这么一句无情无义的话。
胡嫂子的巴掌都扬起来了,但到底没舍得落下去,紧攥着拳头转身走了。
胡嫂子毕竟平时还要上工,也不能日日在家看着女儿,所以胡小珍趁着她娘不在家,还是溜出来与黄胜偷偷约会了。
“阿胜哥,这是我给你做的衣裳,你试试合不合身,不合适的地方我今日便拿回去改。”
黄胜净身出户的时候就带了几件衣裳,如今没了家,自然也就没人给他缝补浆洗,胡小珍的这件礼物真是送到了他心上。
他一把接过衣服,又握住胡小珍的手。
“不用试,小珍做的衣裳一定是又舒服又合身的。”
胡小珍羞红了脸,也没有抽回自己的手。
黄胜被前任大舅哥带人给打了,又被从家里赶了出来,街坊四邻自然都知道这件事,都在看他的笑话,这弄得他很没有面子,所以本来他对胡小珍也算不上多上心,但现在反而有些想把人娶了。
只要娶了年轻漂亮又家世好的新媳妇,谁还敢瞧不起他!
之前的媳妇带着孩子回了娘家,那是她没福气,配不上自己!
不过是挨了几巴掌,谁家的女人不是这么过来的,偏她受不得!惯的!
黄胜听胡小珍说过,她爹爹是镇北军的人,军饷很高,她娘又在镇北侯府名下的厂子里做工,还是个管事,工钱也是不少,听说日后只要她娘推荐,她也是能进工厂的,那可是人人羡慕的好活计。
黄胜自己没什么赚钱的本事,之前都是给别人打零工的,之后若是娶了胡小珍,也算傍上好人家,吃喝不愁了!
“小珍,现在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还这么贤惠的可不多了,我可真是有福气。
真的好想赶紧把你娶回家。”
胡小珍红着脸颊,羞答答的。
“我也想和阿胜哥成亲,只是……我爹娘那边……”
黄胜皱着眉,他就知道,小女孩容易被情情爱爱的东西所骗,但她的父母肯定没有那么好糊弄。
“小珍,你父母……是不是嫌弃我没钱啊?你放心,我虽然暂时确实不富裕,但我一定会对你好的。
我以后一定会赚大钱,让你过得比宫里的娘娘还顺心。
等我有钱了,就给你买所大宅子,给你找七八个丫鬟贴身伺候着。”
胡小珍被他哄得十分开怀,娇嗔地扯着他的袖子。
“阿胜哥你真好,我爹娘都没有这么说过呢。
再说谁要七八个丫鬟呀,有我们两个就足够了。
我也不要什么大宅子,只要能跟你在一起,住茅草屋我也是愿意的。”
黄胜在心里直翻白眼,你愿意我可不愿意,你爹娘那么有钱,我就不信你成亲他们一分钱不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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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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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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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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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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