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苑从屏风后面走出来,想到温月泽刚刚霸道狠厉、盛气凌人的样子,不仅不觉得不适,反而心跳得有些快。
温月泽看见她,周身的气场都温柔起来。
“刚刚可是吓到了?”
辛苑摇摇头,其实他们并没有说什么不得了的东西,虽然气势上迫人了一些,但也不至于吓到她。
“温公子往日和荆瓯先生行走于大晟各处,常遇到这种事吗?”
温月泽拿过茶杯给她倒了一杯热茶。
“没有,我往日陪在老师身边,行官道,住主城,其实大多数时候都是布帆无恙的。
只有非常少的时候会和一些江湖人打交道。
其实这些也还好,混迹江湖的,倒比饱读诗书的更好相处。
他们讲究一个义字,虽言辞行为上都粗野些,但定好的规矩就是规矩,只要按规矩办事,便是你好我好的皆大欢喜。”
辛苑捧着茶杯听他说话,突然对他过往的生活有些好奇。
“温公子应该会些功夫吧?你第一次面对江湖中人的时候便能如此从容了吗?”
温月泽心中暗暗窃喜,阿苑终于对他产生了兴趣!
“不瞒阿苑,我的这些江湖习气,还真不是陪在老师身边的时候学会的,都是在家的时候跟我娘学的。
哦,我是会些功夫的,我舅舅教的。
不敢说是个高手,但一般路上遇到些山匪盗贼的,十几二十个还是没问题的。”
辛苑惊讶得嘴巴都合不上了。
“跟令堂学的?温公子不是出身凌州温氏吗?”
温月泽点点头。
“是啊,但我娘又不是出身温氏,她年轻时候是当地漕帮的大小姐,自己功夫就不错,是我爹花了好多心思才追到的。
我舅舅现在是漕帮的当家人。”
辛苑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了。
这凌州温氏……好像和她想象的门阀世家有些不太一样。
也许,这样的人家应该不会在意自己的身份吧。
意识到自己在考虑什么,辛苑心头一凛,赶紧岔开话题。
“温公子,你如此确定徐嫂子会跟我们走吗?
若是最后她选择留下,那你这番功夫岂不是白费了?”
温月泽看看外面的天色已经不早了,便提出两人回去客栈。
他起身帮辛苑披好大氅,带着她往外走去。
“阿苑,这世上有一句我非常不喜欢的话,但它很多时候都是对的。”
辛苑有些疑惑地看向他,他不回答自己刚刚的问题,为什么突然说这些?
“什么话?”
“女本柔弱,为母则刚。”
辛苑更加听不懂了,她自然也知道这句话,也觉得是对的,为什么温月泽不喜欢。
她正疑惑的时候,温月泽笑着看过来。
“我娘,在家的时候是骄纵跋扈的大小姐,嫁给我爹这么多年,生了我们兄弟三人,性子也是一点都没变。
我们几兄弟在我爹心中的地位是远远不如我娘的。
我二哥小时候不听话,不好带,我娘管不了他,气得直哭。
我爹知道了,二话不说把我二哥扔给了祖父祖母,带着我娘游山玩水去了。
过了两三年,两人才回来,那时候我二哥都长大了,自然也就懂事了。
我娘早就忘了儿子不听话这回事,看我二哥怎么看怎么乖。
就这我爹还不放心,单独把我二哥拎到一边,告诉他,要是再气我娘,就把他踢出温氏,儿子多一个少一个的不要紧,夫人只有一个。
这还是我小时候我二哥耳提面命告诉我的。
他和大哥都说,在爹面前怎么样都可以,但是如果惹娘生气,就做好被温氏除名的准备,祖父母也救不了我!”
辛苑听得笑出声来。
温月泽也微微一笑。
“所以你看,只要女子过得顺心,这世间不需要她为母则刚。
一个被迫竖起铠甲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母亲,定是受到了来自外界的迫害。
不过很多时候,这个迫害都不是外人给的,而要么是婆家,要么是丈夫。”
辛苑听懂了他的意思。
“所以你觉得,徐嫂子最大的软肋是妞妞,她就算不在乎自己吃苦挨打,也想让妞妞逃离那个家?”
温月泽点点头。
“是,白天我问妞妞的话,戳中了徐嫂子心中最疼的部分。
是个人都能看明白,妞妞跟着这样的父亲,只能胆战心惊地活着。
而且到了婚配的年纪,还很可能因为彩礼而被嫁给一个并不合适的男人,重复徐嫂子苦难的一生。
这是任何一个母亲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我猜她拼个头破血流,也想为女儿争取一个机会。”
辛苑没有再说话,两人就这么并肩往客栈走着。
夜里,睡不着的辛苑回想着温月泽白日里说过的每一句话,做过的每一件事。
她的理性在拼命地克制,但真的很难不对这样善良温柔的人心动。
其实他本可以不做这么多的,他只要当着那男人的面说出工钱和待遇,就能轻轻松松带走徐嫂子,至于之后那男人来擎州要钱,横竖也找不到他们府上。
甚至他找本地帮派所付出的代价,都远高于徐嫂子的价值本身。
他已经不是在找一个教刺绣的师傅了,他就是想助徐嫂子脱离苦海。
也许是受家庭教育和父母关系的影响,温月泽的骨子里对女性就是尊重的。
明明男子在这世间占尽了便宜,明明他是众多男子中最出类拔萃的那一批,但他从不高高在上地俯视女性。
他自己也知道,身为男子,无法对女子真正的痛苦感同身受,但不无视她们的困境,不嘲弄她们的遭遇,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伸出援手,这些本身都比他的出身和学识更加可贵。
辛苑比旁人的感受还要强烈一些,她书读五车,很多事情便更容易看透本质。
她看似出身高门显贵,可她为家族创造出的价值,实际上也仅仅是她作为女子的价值而已。
她曾经是太师府的长房长女,是何家的大小姐,而不是作为何香彤被这世界需要着。
等她终于到了擎州,摆脱过往重新活出一片新天地,才渐渐从这种困顿中脱身。
在昏昏睡去之前,辛苑还在想着,如果更早一点遇到夏书颜或者温月泽,也许她的人生都会有很大不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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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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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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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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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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