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的风又冷又硬,以往他们也有御寒的衣物,但是没有用,一阵北风全都打透。
直到第一拨值夜的兄弟激动地反馈,这衣服和鞋子当真是暖和,站了两个时辰,硬是没有感觉到冷!
渐渐地所有人都感受到了棉衣棉鞋的好处。
说这些衣物能提升镇北军的战斗力有些不现实,但不得不承认,大家不受严寒之苦,确实练起兵来都更有精气神。
算算时间,肖云驰已经陪自家夫人待了快十天,也该返回镇北军大营了。
夏书颜一边帮他系上披风一边问道:
“每年这个时候咱们和北狄都必有战事吗?”
肖云驰握住媳妇的手。
“差不多,大雪落下之前,北狄一般都会对周围的几个国家进行一番劫掠,抢点东西好过冬。
等雪下得厚了,他们也就不方便出来了。
所以这个时候镇北军要严阵以待,绝不能让北狄占了便宜。
不然这些家伙就会像闻见血腥味的狼一样,拼死也要咬你一口。”
北疆环境艰苦且战事最多,是全大晟都知道的事情。
只是去年夏书颜还是坐镇京都,这些战事于她而言只是密报上的几行文字。
可是今年,她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战争近在眼前。
她知道肖云驰是大晟战神,她也知道入冬之前的这些战事只能算是摩擦和试探,可她还是控制不住地会担心。
自从肖云驰走了之后,夏书颜可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牵肠挂肚。
但夏书颜不是会被情绪控制的人,她知道自己与其这么白白担心,还不如抓紧时间为镇北军做些什么。
只要她能早一日提升自己人的战斗力,也许将士们就少一分伤亡。
夏书颜凭着自己的记忆画出了镇北军的马匹装备和武器。
镇北军也分为骑兵和步兵。
步兵用刀,这武器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只是受限于铸造技术,折损率比较高。
这个要等肖云驰拿下铁矿山,所以可以暂时放在一边。
镇北军的骑兵目前装备的是鄯州马和长枪,长枪这个武器倒是可以想办法改良一下,提升它的杀伤力。
夏书颜想了想,还是叫来了天梁和摇光,然后给他们看了自己画的战戟的图片。
天梁一眼便看出了这兵器的不同之处。
“夫人,这是何物?”
夏书颜的指尖轻轻点了点画纸。
“这叫戟,是戈和矛的结合体。
你们看,它除了顶部的尖刺,又增加了两侧的勾刃,能够让一次攻击产生两次杀伤,可适合我们的骑兵?”
摇光兴奋地连连点头。
“果然不错!看着不仅能突刺,还可以有勾、割之用。”
摇光一边说,还一边想象着比划了几下。
夏书颜看天梁一直没有说话,便看向他。
“可是有什么不妥之处吗?”
天梁沉思了一会。
“夫人,这兵器确实很好,属下唯有一点担心。
这种长戟若是将军来用,自然是如虎添翼。
但如果是战场经验不十分丰富的年轻士兵,怕是突刺与回勾之间,于马上很难掌握平衡。
一个劲儿使不对,被对方卸了力道,还可能会落马。”
夏书颜点点头,果然专业的事还得听专业的人的意见。
“天梁说得有理,来,取一个咱们现在用的马鞍来,我们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也改良一下,帮助将士们增加马上的稳定性。”
天梁赶紧转身去取,摇光则是愣在原地,有些不解。
“夫人,改了马鞍便能坐得稳了吗?将军说这个要靠腰腹的力量的。”
夏书颜微微一笑,这个她多少也懂一些,华国历史悠久,战场上的装备也是随着朝代的更迭不断进步的。
像镇北军现在使用的马鞍,其实更接近于华国西汉时期的软马鞍,其主要作用是帮助把战马脊背上的压力分散到肋骨上,减少战马负担的同时也能防止病变。
而夏书颜想要改良的马鞍,则是要把软马鞍的鞍垫换成座板,同时在前后两侧加上高鞍桥。
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增加骑兵在马上的稳定性,减少使用戟这样的武器带来的反作用力。
而且为了降低骑兵的技术难度,夏书颜还设计增加了马镫。
几人带着工匠把第一套成品打造出来的时候,摇光迫不及待地上马试了一下,撒开了跑了一个大圈子,策马回来的时候,还做了几个高难度动作。
摇光人还没下马,大嗓门已经传了过来。
“颜先生,天梁,你们快看啊!”
天梁此刻已经顾不得斥责他没规矩了,他完全被新马鞍的效果征服了,恨不得赶紧把摇光拉下来,自己也骑上去试试。
不过可惜摇光嘚瑟的时间有点长,他再骑一圈有些不像话了,总不能让夫人站在这里等他们吧。
夏书颜也很满意这种效果,看来改良是成功的,应该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到镇北军的骑兵。
夏书颜看了看天梁放在马鞍上就收不回来的眼神,也觉得好笑。
“别看他了,明日这套就是你的了。”
策马归来的摇光正好听见夏书颜这句话,噘着嘴道:
“夫人偏心,为什么这一套先给天梁啊。”
夏书颜笑他小孩子心性。
“放心,天梁也留不住。”
说着转身看向天梁。
“明日你快马去一趟军营,把咱们做出来的长戟和新马鞍马镫都给将军看一下。
问问他这些在战场上可会有用。
若是想要批量生产,问他是给咱们拨个人,还是我把材料送过去他在军中直接做。”
“是!”天梁领命。
第二日,天梁起了个大早就快马回了镇北军大营,果然如夏书颜说的一样,这套东西当即就被将官们抢走试了个遍。
尤其是右护军属于力量型选手,他和其他人不一样。
其他人骑马的时候爱用长枪,他偏偏要用大刀,杀伤力是够强,但每一刀挥出去,都要用力把身体回正,不然就容易栽下马。
如今夏书颜给的这套装备,对他来说可真是再称心不过了。
“天梁!好兄弟!啊,不!大哥!你把这套东西让给我怎么样?
反正咱们军中也要做了,你就多等几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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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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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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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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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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