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是一种通体潦黑、面貌丑陋的小鸟,因为人们觉得它不吉利而遭到人类普遍厌恶,正是这种遭人嫌恶登不了大雅之堂入不了水墨丹青的小鸟,却拥有一种真正的值得我们人类普遍称道的美德——养老、爱老。
据说这种鸟在母亲的哺育下长大后,当母亲年老体衰,双目失明飞不动的时候,小鸟便将觅来的食物喂到母亲的口中,回报母亲的养育之恩。
……
很早以前,一只母羊生了一只小羊羔。羊妈妈非常疼爱小羊,晚上睡觉让它依偎在身边,用身体暖着小羊,让小羊睡得又熟又香。
白天吃草,又把小羊带在身边,形影不离。
遇到别的动物欺负小羊,羊妈妈用犄角抵抗保护小羊。
一次,羊妈妈正在喂小羊吃奶。一只母鸡走过来说:“羊妈妈,近来你瘦了很多。吃的东西都让小羊吸收了。你看我,从来不管小鸡们吃喝,全由它们自己去扑闹哩。”
羊妈妈讨厌母鸡的话,不客气地说:“你多嘴多舌搬弄是非,到头来犯下拧脖子的死罪,还得挨一刀,对你有啥好处?”
气走母鸡后,小羊说:“妈妈,您对我这样疼爱,我怎样才能报答您的养育之恩呢?”
妈妈说:“我什么也不要你报答,只要你有这一片孝心就心满意足了。”小羊听后,不觉下泪,“扑通”跪倒在地,表示难以报答慈母的一片深情。
从此,小羊每次吃奶都是跪着。它知道是妈妈用奶水喂大它的,跪着吃奶是感激妈妈的哺乳之恩。
这就是“羊羔跪乳”。动物都知道感恩父母、孝敬长辈的道理,妈妈照顾它,它感谢妈妈,难道人不会吗……哎
王祥冬天为继母捕鱼的事情,被后世奉为奉行孝道的经典故事。
王祥早年丧母,继母朱氏并不慈爱,常在其父面前数说王祥的不是,因而失去父亲之疼爱,总是让他打扫牛棚。
一年冬天,继母朱氏生病想吃鲤鱼,但因天寒河水冰冻,无法捕捉,王祥便赤身卧于冰上,忽然间冰化开,从裂缝处跃出两条鲤鱼,王祥喜极,持归供奉继母。
从此,继母像变了一个人,对王祥非常好,王祥又去捉了几只黄雀让继母吃,继母病也渐渐地好了。他的举动,在十里乡村传为佳话。
……
董永家里很贫穷,父亲死后没有钱入葬,就变卖自身借钱安葬父亲。去财主家做工抵债的途中,遇到一位女子(仙女化身),主动地要求做董永的妻子。
夫妇一同到了财主家。主人要求织出三百匹细绢才可以抵债。
他们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了任务。在回家的路上,走到月前相会的那株槐树下,女子辞别而去。
……
白泽回过神来,继续看着接下来的事情。
那是一个不变的问题,只因为这类事件多如牛毛。
人有好坏,而人性又是经不起考验的。
而接下来的案件让白泽眉毛一挑,这似乎是普罗大众之中会经常出现的。
是否在幽暗的小巷子里,会遇到三五妙龄女郎,衣服穿着清凉,还会说一句:“来玩啊!”
挥挥手,尽显娇女本色,那一刻仿佛看到了爱情,又仿佛看到了失足妇女,想着钱包余额还足,拯救不了一群,拯救一个还是可以的。
没错,接下来就是黄色产业……包括但不限于酒廊……理发店……带色直播…
堕落的理由五花八门,但大多数逃脱不了欲望的牵引……
就算有被迫的,那也只在少数……
女性连环杀手,其实并不常见,但一旦出名,也必定是女性凶手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
曾丽外表出众,杀人的手段也极为残忍。
而且纵观她所杀害的人,都是曾经帮助过她的好心人,但她却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和贪婪,手起刀落将恩人分尸后,再抛尸各处。
曾丽,1967年出生在一条河省木丝丝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
家里面有兄弟好几个,她是唯一一个女儿,所以父母对她便格外地宠爱。
因为她自小便生得俊俏,所以从小学开始,她就十分受男孩子的爱慕和追捧。
她也逐渐学会了利用自己的美貌优势来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比如好吃的,好玩的,总有男孩子为了让她开心,从家里面偷偷带给她零食、水果,零花钱。
于是,在家境贫困的曾丽眼里,这些男孩子就是她未来过上好日子的最佳路径。
而她也在现实中逐步地践行着她的“理论”。
初中毕业之后,她就没有继续读书了,在陆续交往了几个家境殷实的男朋友后,到了要结婚的年纪,最终她选择了当时村里家境最富的男生结婚了。
“这么多的男人,唯独选择阿伟,别以为长得多帅,爱情什么的那都是虚妄浮云,票子才是王道。”看着阿伟,曾丽这样子想。
可是好景不长,阿伟虽然对她不错,但是在她进城几次后,开始迷恋起了城里的灯红酒绿。
“哇……城市好繁华,在村落落里……”曾丽被都市的灯红酒绿迷了眼,甚至于有些陶醉。
她觉得自己的姿色不差,但是对比起城里的女孩,却显得十分土气,她渴望像城里的时髦女孩一样,开始向往外面的广阔世界,于是她开始有意无意地往歌舞厅跑。
她的行为自然引起了婆家的不满。
“女孩子家家的,三天两头往那些不三不四的地方跑,成何体统……你这是不守妇道……”阿伟的母亲指着鼻子说教。
“懂个毛……年轻人潇洒一下有错吗?
没错……我这是追求时髦……”曾丽开口反驳,嘴巴和机关枪一样,那叫喋喋不休。
“你你你……”阿伟母亲一时无言以对。
阿伟在一边一言不发,沉默寡言。
……
在和阿伟的家里发生了多次的激烈冲突后,两人的婚姻终于走到了尽头。
曾黎重获自由后,便第一时间跑到佳木斯市,那个她向往了很久的“大都市”,可是现实却打脸了。
她既没有学历,也没有工作经验,在这样一个大城市里,房租都交不起,连吃饱饭都成了问题。
可是她不甘心,觉得既然出来了,就必须要风风光光地再回家。
她起初落脚在一家小饭店,不过工作辛苦,薪资又低,在她正要换工作时,一个姓朱的大款看上了她,这位朱老板50多岁,是做建材生意的,看见曾丽的第一眼就迷上了她,曾丽当即便决定跟他走了。
“这位大老板,虽然年纪大了点,肚子大了点,脑袋秃了点……不过嘛……有钱啊……”曾丽眼睛冒光,似乎在为找到饭票而欣喜。
在被朱大常包养后,曾丽确实又过了一段好日子,住着租给她现成的房子,也不用出门工作。
朱大常固定每个月给她一笔钱,还时不时送她点金银首饰。
慢慢地她手上攒了16000元,在90年代,这不是个小数目了。
于是,她便想着钱生钱,投资干点啥,不过她不想劳动,自然就是拿出去这笔钱帮她赚利息。因为她租的房子,房东就在楼下还开了个水果店。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万一有一天朱大常……”曾丽胡思乱想着,现在生活不错,那都是暂时的,看来得为自己铺路。
房东叫陈晓东,平时曾丽去卖水果总能和他聊几句,知道房东做些投资,钱放在那里能够比银行的利息高出不少,于是,马艳红就把16000元拿给了东哥,想着钱生钱赚得更多。
本来日子过得好好的,但有一天晚上朱大常和马艳红正在睡觉的时候,门被人砸开了,进来一大帮地痞流氓。
当着曾丽的面,将朱大常活活砍死了,大常一死,她的金主就没了。
曾丽裹着被子瑟瑟发抖,生怕这些人丧心病狂,连她也一起咔哒一声响。
地痞流氓看了曾丽一眼,十分嫌弃的开口.“咦……还不如楼下按摩店的小妹……”
说完话,一行人离开。
曾丽长出一口气,沉浸在金主爸爸消失的痛苦里。
曾丽又回到原来的生活,不过她想起自己在东哥那还投资了16000元,便想着全要回来。
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东哥告诉她钱都赔光了,这简直是祸不单行!
东哥说不光她的钱全打水漂了,自己也投资失败了,房子因为发生了人命,没人买也没人租,现在他只想带着老婆孩子回老家,他手里只有3000元钱了,全给曾丽,剩下的13000元日后慢慢还。
“丽丽……对不住了……哥哥手里就这么三千……剩下的慢慢还……”东哥说话的语气很沮丧。
一听这话,曾丽心里十分生气,那叫一个怒目圆睁。
心里觉得如果陈晓东走了,这个钱可就真的是打了水漂,再也要不回来了。
心想着既然钱没了,她也不会放陈晓东。
“哎……东哥……既然你要离开,今天我做东,感谢这段时间的照顾。”曾丽心里打着小算盘。
于是,曾丽假意要在临走前为陈晓东饯行。
“丽丽……哪能让你破费,让你嫂子好好显露一下厨艺,,就在家里吃个便饭。”可是徐学礼表示,不能让她破费,要自己老婆下厨,在家里吃一顿。
于是,曾丽便打定主意,绝不饶过陈晓东这一家子。当晚曾丽拿着备好的啤酒饮料去了陈晓东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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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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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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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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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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