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玉轩看着巴掌大的一张纸,纸张的质量并没有很好,是很次等的书写纸,且很容易洇染,但纸张上的字却没有这种状况。
虽然字很小,但有柳骨颜筋的之势。
“这是谁写的?”卓玉轩心中猛地一震,如此有才华之人,怎么可以沦落到在街边卖吃食为生?
小厮啊了一声后回答,“禀公子,那烧烤摊上有两名妇人,其中一名专门负责做烧烤,另一名稍微年长的妇人收账。”
“还有两名约莫十来岁的孩童打下手。”
卓玉轩不认为这是女人能写得来,想来是那两名妇人家中之人写的。
“三/表哥。”沈韶只看了一眼纸张,上面的字,龙飞凤舞,一眼就让人着迷,但她在意的却不是字,而是这张账单。
卓玉轩闻声转眸看去,黑眸静默着下文。
“你不觉得这样的方式很奇特吗?”沈韶指了指账单,再去看人潮拥挤的烧烤摊。
“刚才我就在想,这么多客人,看似很乱,但他们都很有秩序。”说着,沈韶指了指烧烤摊旁边的位置,“这些人都在等烤串。”
听这么一说后,卓玉轩看过去,很快就发现问题的所在了,这烧烤摊看似很乱,但一点儿都不乱,相反,很有组织,分工很明确。
“难道这也是他想出来的?”卓玉轩低眸去看手里的纸张。
这一看,卓玉轩就皱眉了,“烤肉串要十文钱一串?鸡小腿要十五文钱?鸡大腿要二十文?鸡翅中十五文?韭菜三文?茄子五文?”
价格竟然是这么高的吗?
卓玉轩惊愕了一下,抬眼看烧烤摊前的人,眉心蹙了蹙,略微有些不解,“这比普通小食肆的价格都要高昂,为什么还如此多人?”
沈韶就知道这一点,食指点了点,接着解释:“三/表哥,民以食为天。”
“况且,这香味,谁闻了都不想试一试?”说完后,沈韶闭上眼,享受地呼吸。
卓玉轩暂且放下账单,“味道如何,还是要尝过之后再说。”
但沈韶说得对,空气中飘浮着的浓郁香味,是他从未闻过的。
好似一丝一缕萦绕在鼻息周围,实际上霸道得很。
其他食肆的香味,在它面前,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一呼一吸之间,全部都是烧烤的香味!
如此看来,卓玉轩对那烧烤多了几分期待。
与此同时。
周和毅送完刚出炉的烤串,摸了一把额际上的汗水,再去看摊前的客人,一直都这么多,就没有减少过。
但他们从开张到现在,却没有犯过错。
而这一切的原因,都是穆婉。
周和毅想到了两天前,穆婉说要开一个小型的家庭会议,说的就是营业期间的运作。
比如说,给客人的账单要详细一些,最好标注出名称、数量、价格。而留给自己看的,就方便一些,用一些特殊的字眼符号来代替。
周和毅是听得糊里糊涂,就觉得有些繁琐,但现在操作起来,一点都不麻烦,而且很轻松,他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用做什么。
“老二,你去把这些送到一百二十六号的客人手上。”周母仔细核对过了,这才交给周和毅的。
周和毅接下任务。
周和缜细数过剩下的烤串,烤肉原本准备一百串的,但大嫂说不够,多备了一百,总共两百串,现在就剩下一扎了,一扎是十串。
另外鸡小腿、鸡大腿、鸡翅中的数量就更少,每样都只是准备五十串,现在已经没有了。
韭菜带了五斤,一串就一小把,现在还有小半斤。
茄子就更少了,才三十只。
那么总共就可以卖出五两银子。
周和缜算到五两银子的时候,讶异得瞪大双眼。前两天,大嫂和娘亲在门口摆卖馒头和包子,也就三百五十文左右一天。
可现在一天可以赚五两银子!
五千文钱!
周和缜当即就吸了一口冷气,恍恍惚惚,反应不过来。
这一会儿,穆婉忙得不亦乐乎,哪怕是口罩闷热,嘴巴周围都是汗水,但是很享受,很喜欢这个过程,特别是看着客人们期待的眼神,她一点儿都不觉得累,甚至可以继续做,做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
下厨,真的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情。
啊,太开心了,太舒服了!
好想一直都保持下去啊!
穆婉越做越有精神,手下的速度一点儿都不减,反而愈发精简。
周母在旁边都能感觉到穆婉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喜悦,心情也忍不住好起来了,但她的好心情和穆婉是不同的,她高兴的是客人多,赚的钱多。
周和毅将一百二十六号的单子送过去了,是那个小厮的。
小厮知道卓玉轩想要知道账单上的字是谁写的,就顺口问他,“小兄弟,你这账单的字是谁写的?”
“是我大哥。”出门之前,周和煦就告诉他了,字的事儿没有必要瞒着外人,也不用在意旁人的目光。
周和毅看着小厮,黑眸在无声无息地打量着对方,“有什么事儿?”
“没,我家公子觉得这字写得好。”小厮把钱袋给他了,“这些是公子赏的。”
周和毅并未碰过这些事儿,但周家的家教就是,那应得的。
“抱歉,这些我不能要。”周和毅拒绝了。
小厮还没见过不要钱的人,愣了一下后,再去看周和毅,不忍发笑起来,“小兄弟,不瞒你说,我们家公子平日并不好打赏,今日是看见你家大哥写的字好,觉得是个可造之才,不想让他局限于这市井当中。”
“这一笔钱,是我们家公子想要和你家大哥交好用的,你拿回去,给你家大哥买些笔墨纸砚。”
小厮说完后,再次把钱袋放到周和毅的衣襟里面,还轻轻地拍了拍。
“小兄弟,你收好了。”
说完,小厮不等周和毅反应过来,脚底抹油,走了。
留下周和毅一个人,心茫然地看着他的背影,皱眉思考着,有钱人交朋友都这么大方的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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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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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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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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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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