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白小正太不只是一个贪玩的孩子,又听了他有理有据的一通分析后,庞高远已经十分拜服,在看完他分配的人员后,不禁担心起他的安危来。
就算他再有谋略,可上了战场,刀剑无眼,不留点精英在身边,一旦出现了什么意外可怎么好?
“遇到危险?哈哈哈……!”
然而,王离在听到他的话后,突然大笑起来,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般,“你可知宫内的石狮子有多重?”
“少说也有千斤重!”
宫里的石狮子因摆放位置不同,所以大小略有差异,但怎么也不会低于千斤。
“嗯,两千斤的石狮子,在我们小公子的手中,就像是玩具一般,可以随意的举过头顶戏耍!”
王离神色轻松,边笑边说。
“什么?你是说……两千斤重的石狮子,可以举……举过头顶,随意戏耍?”
庞高远眼睛瞪的老大,露出一个难以置信的表情,一边说,还一边凭着想象,将手举过头顶。
怎么想都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的力气在军中就已经算是不小的了,每次掰手腕,他不说第一,也得是第二!
可即便如此,他也搬不动一个石狮子啊。
那玩意圆了咕咚,很难找着力点,相比其他东西来说,难度更大!
更别说是举过头顶,随意戏耍。
他想都不敢想!
“没错,就是你这个样子!”
王离笑着点点头,确定了他的想法。
若不是小公子身量小,胳膊短,一手举起一个石狮子都没问题!
“真没想到,小公子竟然有这么大的力量!”
庞高远着实震惊。
看这小子长的白白净净,与其他孩子无异,没想到竟然是深藏不露!
不仅智谋过人,还有着超出寻常人百倍的力量,实在不能小觑!
幸好昨日他没做什么太过分的举动,不然惹怒了小公子,他的脑袋就得被拧下来当夜壶!
“所以说,这些人马,你可以担心彭越、可以担心樊傻子,唯独不必担心小公子,他将飞鹰队的将士都分出去,那是怕他们出事,为了安全起见!”
王离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
“原来如此!”
再看向小正太,庞高远眼中顿时又多了不少敬佩之意。
小小年纪,竟然如此体恤下属,将最精良的兵力都分给了下属,而自己则只带普通将士!
如此胸怀,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
“小公子,您将所带的火炮平分,可又不肯带飞鹰队,一旦遇到强敌,就靠咱们这一万人,怎能应对的了呢?”
带兵刚刚行进了半个时辰,连大秦的地界都没出,随行的章邯就苦着张脸说道。
原本小正太准备自己带着一万将士去清扫匈奴部落,他与王贲、蒙恬留守。
可他与王贲都死活不同意。
这位可是陛下最疼爱的小公子,又是第一次前往匈奴,若是真的出现什么意外,他们的脑袋还要不要了?
王贲除了担心自己脑袋之外,还要为女儿着想。
女儿与小公子已经定亲,整个咸阳城都知道了,若是小公子出现什么意外,女儿这辈子就不用再嫁了!
就算是想嫁,也没人敢娶!
“带的斥候可都派出去了?”
然而,小正太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跨坐在马背上,不断的拧动望远镜。
“小公子就放心好了,斥候早已派出,并且都是当地驻军,对这一带的地形十分熟悉,只要有消息,他们便会立即来报!”
王贲拱手说道。
“嗯!”
小正太并没说其他,仅点了点头。
只要斥候全都派出,一旦发现匈奴的大军,便会在第一时间回来禀报,即便不敌,也有足够的时间掉头或隐蔽。
况且他们还有火炮与地蕾这些热武器在手!
即便来不及掉头,光是这些东西拿出来,都够他们喝一壶的!
“报……”
就在这时,一位经过伪装的斥候策马奔腾而来,在临近小正太身前之时,突然勒住缰绳,翻身下马,“禀报小公子,前面有一村庄被屠,尸横满地,鲜血成河,惨不忍睹!”
“屠村?”
听闻此言,小正太的脸色立即就不好了,“赶紧带路,本公子要去瞧瞧!”
“是!”
斥候策马飞驰,在前面带路,小正太带领一万将士紧随其后。
绕过两座小山,便抵达了斥候所说的村庄!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当亲眼看到血流成河的场景后,小正太的心还是突然一震!
原本该是翠烟袅袅,一片祥和的村庄,此时已经被鲜血染红。
地上横七竖八躺着不少尸体,有一些身上还插着弓箭!
“血迹鲜红,看起来应该是刚刚发生的事情,若是我们能再早来一步,他们就能免于此难!”
小正太十分懊悔。
但也就是片刻,眸中突然闪过一道狠厉的光芒,“立即派人寻找马蹄、车辙印,将这帮人给我找出来,本公子要让他们血债血偿!”
他们身在边境,不用多说也知道,这个村庄必定是被匈奴人袭击了。
况且百姓身上插着的箭,也是匈奴惯用的,确定是他们无疑!
“是!”
这件事也刺激了王贲与章邯,两人也目露凶光,恨不得现在就将那些匈奴人抓住、撕碎。
斥候全部上阵,寻着印记寻找。
小正太带着兵马跟在他们身后!
由于步兵较多,再加上拉着火炮、弹药这些辎重,所以行进的速度要慢了不少!
“小公子,我怎么觉着事情不太对劲?”
大约两刻钟后,王贲瞧着地上的车辙印,疑惑的嘟囔起来。
由于对匈奴的习性不太了解,所以他也不敢确定,只是心中有所疑惑,这才低声嘟囔!
小正太的体质异于常人,即便是他压低了声音,可还是被小正太听的一清二楚!
“岳父大人,可是发现了什么?”
“额……这倒不是,我只是觉得这些车辙印未免太过清晰了,一点掩盖的迹象都没有!”
王贲说出了心中疑惑。
昨日刚下过雨,这些印记很难销毁,所以韩信才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追上匈奴人,将他们全部剿灭。
可今日风和日丽,阳光正好,道路也已经干的差不多,想要毁掉印记还是十分轻松的。
可他们为何没有这么做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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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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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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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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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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