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氏王稍稍恢复了一点精神,便朝着在场的众大臣怒骂,“我月氏好歹也是一个大国,竟然被三千秦军打的没有还手之力!难不成就这么被秦军三千灭了不成?”
“王上,我军两次出兵失利,若说第一次是轻敌导致战败,但这一次可是准备充分,带了十二万大军出发,结果就这么两个人回来,说明秦军的实力不可小觑啊!”
“是啊!秦军在灭了匈奴之后,又连灭三国,必定有着传说中的神秘武器,估摸着他们一定会乘胜追击,下一步就是我月氏王城!”
“依照眼下的情况,需要尽快召回楼兰的兵力,并且派人通知乌孙,让他们出兵配合,不然的话,我们月氏城破,他们乌孙也别想独善其身……!”
在月氏王的逼问下,几个大臣勉强开了口。
虽然不知这样说会不会令月氏王暴怒,可这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了!
一旦秦军真的攻入王城,别说他们性命不保,就连他们的家人也是性命堪忧!
“可……楼兰那边已经攻了近二十天,或许再坚持一下,就能全部拿下!”
月氏王眉头紧蹙。
既不想舍弃即将到手的楼兰,又想要保卫国家!
“王上!埃尔久攻不下,光是粮草都耗费了不少!不如先放到一边,保住月氏再说!”
“是啊!楼兰城高楼坚,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够攻的下来的,若是不先将秦军赶走,就算是攻下了楼兰,也无济于事!”
“王上,楼兰就在那里,跑不了,不如我们两国合力,先将秦军赶走,回过手再收拾楼兰也不迟啊……!”
大臣们苦口婆心的劝说。
“这个……”
月氏王托腮思索。
讲真的,他一直垂涎楼兰的财富与女王的美貌,现在让他放弃,他还真有点舍不得!
可现在月氏所能调动的军队,就只剩下两万。
按照眼下的情形,根本就不够。
王城、楼兰!
经过一番对比,月氏王终于下定了决心,“好!就依你们,立即派人到乌孙和楼兰,一方面劝说乌孙,另一方面将军队赶紧调回来!快!一定要快!”
“是!”
其中一位大臣领命,赶紧转身跑了出去。
他们虽然没见过秦军的实力,可十二万大军全军覆没,可见其实力非同小可!
……
“太子殿下,再有不足百里,便要抵达月氏王城,可要加快行军速度?”
陇西郡守带人抵达南马城后,飞鹰队便将整理好的战利品,以及活着的战马全都交给了他们,整装出发,前往月氏王城。
只要将月氏王灭了,整个月氏也就算完了。
“不!在王城五十里处驻扎,先不入王城!”
嬴飞羽单手挑开马车的帘子,开口说道。
为了让王婉少受些辛苦,小正太特意在南马城寻了一辆马车,虽不及咸阳的豪华,可也比骑在马上强得多!
“不入王城?这是为何?”
将士不明所以。
“拿下王城虽然容易,可若你是月氏的士兵,王城被攻,月氏王被杀,你还会去奋力抵抗吗?”
“那肯定不会,国都没了,还抵抗个什么劲儿啊!哈哈!”
“这就对了,这些将士一旦逃走,日后必生反骨,即便是不起兵造反,也得伤害我大秦百姓,不如一起都收拾了!”
“嗯!太子殿下说的有理……!”
将士恍然大悟。
与百姓不同,士兵接受过训练,刻在他们脑子里的就是忠诚两个字!
一旦四散逃跑,保不齐当中就会有人不安分!
以后即便是大秦百姓移民过来,也很难同化他们!
百姓不同,只要上面的政策好,让百姓吃饱穿暖,管他谁统治呢,都是一样的!
“再走五十里,刚好天黑,咱们就可以驻扎了!”
将士领命后,策马奔腾,继续前行。
……
傍晚时分,月氏王城再次收到消息。
“大王……大王,秦军已经抵达王城外五十里!”
“什么?五十里?”
月氏王顿时心中一沉。
如此说来,岂不是马上就要攻入王城?
“赶紧……赶紧将众大臣全都叫到宫里来,快!”
此时,月氏王再也不淡定了。
这才几日的工夫,秦军就已经兵临城下。
若是按照之前的状况,城内的两万人根本就不够他们打的。
“是!”
侍卫领命,赶紧去办。
半个时辰以后,众大臣已经到的差不多。
由于来的实在太过匆忙,有些大臣连官服都没整理好,发髻也是乱七八糟。
“怎么办?都赶紧拿个主意吧!如今秦军就在城外五十里处!随时有可能攻进来!”
月氏王在大殿之上来回的踱步,焦急不已。
“大王先不必太过担心,秦军在战场上虽然厉害,可他们没有云梯,短时间内,也未必能攻的上来!”
其中一位大臣安慰道。
“对,对,楼兰一个小国,我月氏都攻了这么久,秦军不可能这么快就攻入王城!说的对!传令下去,关闭城门,没有本王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许打开!”
这一句话倒是说的月氏王宽心不少,赶紧命人关城门。
“王上放心,城门这两日就很少开启!”
月氏已经大乱,百姓都悄悄在家呆着,若不遇大事,谁还会乱往城外跑?
所以这两日的城门几乎就没开过!
“好,好,没开就好,一定要将王城给我守住了,不然秦军入城,不光你们得死,咱们这些人都活不成!”
月氏王厉声呵斥。
“对了,乌孙那边可有消息?怎么说的?楼兰那边的消息送过去没有?大军可回城了?”
之前还野心勃勃,对大秦十分鄙夷的月氏王,如今也怕了。
毕竟只有五十里的路程,骑上快马,一日即达,随时都有攻城的可能性!
“回王上,在孙将军的劝说下,乌孙已经答应倾举国之兵,联合月氏,一起对抗秦军,王上就放心好了!”
一位大臣出列禀奏。
“好,好,算他乌孙够意思!楼兰那边呢?怎么样了?”
“已经拔营还朝,此刻应该已经在路上了!”
“好!派人去先去催促,让他们日夜兼程,以最快的速度赶回来!将秦军灭了之后,本王重重有赏!”
“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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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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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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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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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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