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她昨日求了半天,要照顾小正太的饮食起居,小正太这才答应让她跟去的!
“咦?你们看,那个是不是虞姬?咸阳城第一美人?”
“嗯,好像是啊,她怎么会跟在小公子身边?”
“你们的消息也太不灵通了,没听说小公子当街暴揍阎乐,救下了虞姬吗?”
“听说了,可没想到虞姬竟然跟在小公子身边?”
“小公子文韬武略样样精通,跟在小公子身边不是很正常嘛!况且人家只是在别院烧水端茶,当个侍女,也不是当什么妾室!”
“虞姬若是再回去,那阎乐肯定得报复,倒不如跟在小公子身边,还安全些!”
“真是羡慕小公子,能有这样的好福气!”
“羡慕去吧,以小公子的本事,你就算回娘胎从学也赶不上!”
“那倒是……!”
一起跟着送行的百姓见到虞姬后,立即引发热议,尤其是那些单身男人,眼神中满满都是羡慕。
“不灭赵佗不还朝!”
“不灭赵佗不还朝!”
大军出发,将士们一个个雄赳赳气昂昂的喊起了口号,挥舞着合金战刀,在阳光下闪着寒光,威武的很。
别看只有三千人,但那气势不输三十万大军!
“小公子当心啊!”
“我们在城里等着你们!”
“大家早日回到咸阳!”
……
随着队伍越走越远,送行的人也开始大声呼喊。
其中不少人都是飞鹰队的家属!
在听说孩子要上战场以后,既激动,又担心!
“李丞相,你说……若是飞羽那小子真的打了胜仗回来,身负军功,以后在朝中的话语权可就更重了!”
看着小正太远去的背影,赢繁悄悄的凑到李斯身边,压低了声音说道。
“哼!公子多虑了!”
李斯冷哼两声,露出一个不屑的眼神。
“丞相的意思是……?”
看到李斯的态度,赢繁顿时又来了希望。
“兵家大忌就是出兵张扬,让敌军摸清我们的情况,那赵佗既然敢自立为王,肯定会在咸阳城中布下探子,还没等小公子抵达岭南,赵佗就已经收到消息,做好了应对之策,我看他们这趟是凶多吉少!”
先不说岭南一带的恶劣环境,即便是这小子都解决了,也不可能利用三千人就战胜当地十万大军。
即便这些人再厉害,以一敌十,也只能对付三万!
“那就好,只要他回不来,朝堂之上还不是都听丞相的!”
赢繁安心的笑了笑。
“就算回来也无妨,军令状可不是吃素的!”
……
小正太等人带着粮草,行军的速度很慢,不像英池,骑上快马,仅仅五天时间就已经抵达了九江郡。
“小池,你说啥?你现在跟着小公子?”
英池回到家,又带了不少金饼回去,英父一双老眼瞪的浑圆。
英母也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他,“你不是说到咸阳城去找份工做,怎么又变成跟着小公子了?”
“英池,你这钱不会是偷来、抢来的吧?哥已经受了黥刑,出门都抬不起头,咱们家可不能再出一个了!”
看看榻上的金子,英布思索再三,这才开口劝说。
“哎呦!爹、娘、哥,你们怎么就不相信我呢?我现在真的跟着小公子,每月十金薪俸,这些不过就是我一个月的薪俸而已!”
英池露出一丝无奈的笑容解释。
倒也可以理解,一家人每年种地所得的粮食,除了交徭役之外,也就勉强够糊口的,根本没见过这么多钱!
突然拿出这么多钱来,他们不害怕才怪!
“即便是小公子招工,每个月的薪俸也不可能十金啊!”
英父依旧眉头紧蹙,看着明晃晃的金饼,连动都不敢动一下,生怕扎手似的。
“哎呦,你们怎么就不信呢……!”
英池一拍脑门,实在无奈,“小公子招的是府兵,并且一招就是两千人,每个人的待遇都跟我一样,并且我们马上要跟着小公子出征岭南,捉拿叛贼赵佗,等到得胜还朝,每人还赏十金!”
“出征?你要出征?”
英母赶紧抓住儿子的手,关切的询问。
“没错,娘亲,你放心,小公子本事大着呢,你瞧瞧公子给我们发的刀,一把把闪着寒光,削铁如泥,收割人头不在话下!”
英池跑出门,将自己绑在马鞍上的合金战刀抽了出来。
“唰……”
战刀出鞘,英布的眼立马就直了。
“这……这……?这怕不是陨铁打造?”
“是什么材料我倒是不知,听说是小公子的师父给他留下的,锋利无比!”
“师父?”
“没错,小公子的师父是神仙,教了小公子不少利国利民的东西,还能知晓前后两千年的事情!”
“哦?”
英布震惊的接过战刀,反复摸索,查看,露出一副羡慕的目光,不自觉的嘟囔起来,“若是我没有犯错,如今或许也能跟随小公子,得到这样的战刀,跟随小公子一同前往战场!”
“你就别想了,连村里招更夫都不要你,更被说是小公子了,还是在家老老实实的种地吧!”
英父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这个时代刑罚严重,即便是偷盗都要剁手,最轻也是躲手指。
跟这个相比,黥刑已经是当时最轻的刑罚了。
只用针在脸上刺字,再涂上擦洗不掉的颜料,让其成为永久性的记号,给人以精神上的羞辱!
只要是受过黥刑的,不允许参军、做官吏,就算是大户人家雇佣家丁都不会选他们!
所以在英布受了黥刑后,英父十分气愤。
倒不是嫌他丢人,而是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现在到了成婚年龄,竟然连一个上门提亲的都没有,以后能不能成家还两句话说着!
“唉……!”
英布深深的叹了口气,将战刀还给英池,并拍了拍他的肩膀,“既然跟了小公子,以后就好好干,咱们家日后就指望你了!”
纵使心中万分不舍,可他已经没那个资格,只能无奈放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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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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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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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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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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