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子就被猜中了,百里笙顿时觉得没趣极了。
他叹了叹气,有些无奈道:“阿煜,你总是这么聪明做什么?和你猜谜,当真是无趣极了。”
苏煜尘瞥了他一眼,看似安抚地说了句,“我只猜中是苏梓安的人,又没猜中具体是他手下的谁。”
“对哦,那阿煜你猜猜这回你那好皇兄派的谁去了浣月国?”百里笙又再次兴冲冲地开口。
“孙千越。”
对方又一下子给出了答案。
百里笙:“……”
“我猜,他应该是派了孙千越去接触了浣月国那位不受宠的小皇子吧。”
百里笙:“……”
“呵呵,你可真聪明呢!没错,你说对了,孙千越的确接触了南宫寻风。不过,除了南宫寻风,他还去了一趟浣月国大公主的府邸。”
苏煜尘挑了挑眉,“哦?南宫琴晚吗?她不是已经削发为尼常伴青灯?孙千越去找她做什么?”
“不知道,南宫琴晚身边高手众多,我没能潜得进去,具体不知道他们谈了什么。不过孙千越是第二天才从公主府出来的,瞧那模样,估计是劳累了一晚上。”
闻言苏煜尘并未给出什么反应。
对于他来说,这些人不过就是一群跳梁小丑罢了,反正等时机成熟时,这些人也不会活着。
显然百里笙也是这么想的,嗤笑了一声后,有些鄙夷的开口。
“苏梓安可真够没脑子的,真当那浣月国女皇跟他府里那群歌姬一样蠢?竟然敢堂而皇之的接触浣月国的皇子公主,呵,现在就希望孙千越命够硬吧。”
不然,离开浣月国的,只能是他的尸体了。
“不提他们了,马上就是圣孝贤皇后的诞辰了,苏梓安那厮肯定不会让你这么顺利的完成,你可做好了准备?”
“嗯。”
“行,那我就没什么问题了。”他伸了个懒腰,笑着道:“这日夜兼程的回来,可是累死我了,若是没什么事,那我就先回去啦。”
“嗯,给你放半个月的假。”
“哇喔,阿煜,你这是转性了?竟然给我放这么长的假?”
苏煜尘瞥了他一眼,淡淡道:“那就十天。”
“别别别,我就是说说而已,你可是未来的天子,说话可不能出尔反尔!说好半个月就是半个月,少了一个时辰都不成。嘻嘻,不同你说啦,我去找素莲姑娘姑娘听曲儿了。”
说罢,百里笙就一撩长袍,哼着小调儿往外走。
苏煜尘看着他的背影,“你这回……又要在那里待多久。”
“唔,自然是待到我不想待为止啦。”百里笙顿住脚步,笑嘻嘻地回头,“怎么,要不我请你也去玩玩?”
苏煜尘收回目光,好意提醒着他。
“那就不用了,我只是想告诉你,小心别给人发现了身份。”
“哈,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呢,你就放心吧!到时候保管你去了都认不出我来,走啦。”
百里笙朝苏煜尘挥挥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苏煜尘坐在书案后方,久久之后突然露出一抹无奈的笑容。
他和百里笙在很小的时候便认识了,真要论起来,他和百里笙还有点子亲戚关系,是同辈。
由于百里笙比他稍微大了那么几天,便一直以他兄长自居。
从认识到现在,帮了他很多忙,好几次就他于危难之中,就连十一年前那场几乎将他这条命夺走的刺杀,最后也是他和梦菀儿将他从鬼门关里拉了回来。
因此,苏煜尘十分信任他,但除了信任之外,他们还有超越君臣的感情在,那就是——亲情。
百里笙拿他当弟弟看,他也把百里笙当兄长。
而他之所以露出这种无奈的笑容,皆是因为百里笙即将去见的人——素莲姑娘。
此人乃京中最大的青楼玉林楼的艺妓,百里笙一旦在京中停留,除去任务时间外,大半的时间都宿在素莲姑娘这里听她唱曲弹琴。
而素莲之所以如此吸引百里笙,皆是因为她长了一张和百里笙那亡故的母亲有七分相似的脸。
百里笙的母亲,苏煜尘只见过一面,是个温柔大方的女人。
她因为自幼习武,性格不似寻常人家那般柔弱,富有英气的同时又充满温柔。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敢大声斥责那些抨击她无才无德不配为一国首富之夫人的酸腐书生的女人,最后却命丧于一群觊觎她主母之位的贱人手中。
苏煜尘现在都还记得,当得知他母亲去世时匆忙赶去百里笙家中所看到的百里笙。
他眼神空洞,仿佛一具失去灵魂的人偶。
那样的百里笙一直持续了很多很多年,怎么和他交流都没用。
直到有一天,百里笙红着眼眶对他说:“阿煜,我又见着我的母亲了。”
从这一刻,他的灵魂才终于回来了,人也越来越开朗,从沉默寡言变成了如今的模样。
苏煜尘不止一次动过将素莲姑娘从玉林楼赎出来的念头,但都被百里笙回绝了。
他是这么说的,“阿煜,如此便够了,我怕到时候我一贪心,上天就又把她带走了。”
听着的语气着实让人心疼。
于是,自那之后,百里笙总是变换着各种模样,凡事空闲时,皆停留在素莲那里。
为此,苏煜尘感慨却又无可奈何。
因为他知道,那是他最后的精神寄托了,思及此,他又重重叹息一声。
罢了,既然他喜欢,他便护着!
无论是谁,休想再伤害他所看重之人!
苏煜尘收回思绪,从书案下的抽屉中掏出一张防护布局图,思考还有什么地方有纰漏。
就在这时,一个人影忽然从他半开的窗户闪了进来。
下一秒,一个全身着黑衣的男人便跪在了书案前,面上覆着半面铜面具。
“殿下,一切已按您的吩咐,安排妥当。”
苏煜尘头也不抬,淡淡道:“嗯,辛苦了。”
“不辛苦,这是属下的职责,能为殿下效劳,是属下之幸事。”跪地的黑衣人连忙答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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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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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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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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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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