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王骁的冲杀江东士兵就犹如是见到自炼狱而来的恶鬼一般,完全提不起一点战斗的欲望。
纷纷溃败,四散而逃。
昨天的那一战,实在是给他们留下了太大的阴影了。
以至于他们现在想想都觉得一阵的胆寒,更加不用说与王骁作战了。
“司徒威武,都跟着司徒冲啊!”
战场之上,将士们最能直观感受到的从来都不是那些谋士深谋远虑,步步为营的计策,而是武将们带头冲锋,杀人无数的英姿。
因此当王骁那将千军万马视作等闲的强悍实力展现在他们的面前之时,江东的士兵全都陷入了深深的恐惧与沉默当中。
无论是谁在面对王骁那可怕的战力面前,都无法保持冷静与理智。
然而彼之恶魔,吾之英杰。
当曹军的将士们见识到王骁那恐怖的战力之后,他们的脑海中自然也就只有一个念头了。
跟着王骁冲!他们必将战无不胜!!
这就是他们的想法,而他们也真的就是这样做的。
随着王骁那完全就是碾压的可怕战力爆发出来之后,曹军的士气是节节攀升,而江东士兵的士气却是低落谷底。
眼见这种情况江东诸将的心中都是一寒,尤其是举着一面大铁盾,被周瑜雇佣而来保护自己的甘宁,更加是觉得心底一阵胆寒。
“周公瑾,你大爷的!这真的是人?你就是打算让我跟这种怪物打?!”
甘宁自认也算是天下少有的英豪了,一身武艺不说天下无双,但名列前茅肯定是不在话下的。
自从组建了锦帆贼之后,自己纵横长江上下游,就没有见过谁是自己的对手。
但是现在,甘宁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叫做恐惧。
这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恐惧与不安,让甘宁甚至都在思考自己这一单生意是不是接错了?
“怎么?”周瑜冷眼斜视了一下甘宁,然后语气格外淡漠地说道:“甘兴霸,你不会是怕了吧?”
“怕?”甘宁闻言当即便眉头一拧,脸上浮现出一抹恼羞成怒的神情:“我甘宁活这么大就不是什么叫做怕?但是你之前可没有跟我说过,这话王骁会有这么强!”
“所以呢?你现在是想要反悔了?”
周瑜并不在意甘宁此刻的反应,因为周瑜很清楚现在已经不是甘宁说不干就能不干的了。
上了这个战场,不分出一个胜负来,就没有人能全身而退!
“反悔?”甘宁舔了舔嘴唇,露了贪婪之色:“的确是要反悔,但我要反悔的是价钱,你之前给价钱可不太够,现在我要加钱!”
甘宁本就是盗匪,盗匪自然是贪财的。
只不过甘宁与一般的盗匪有些区别,他虽然贪财,但是却也厚待下属。
他对外人是贪婪,狡猾的豺狼。
而对自己人,则是仗义疏财的大哥。
甘宁喜欢的不是钱,而是将钱财施舍给别人之后,对方那种感激万分,欢喜不已的态度。
这会让甘宁有一种别样的成就感与满足感。
但也正因如此,甘宁比其他任何的盗匪都要来的缺钱。
所以他才会同意周瑜的招揽,前来为周瑜做事,因为周瑜给的钱足够多。
“不过是钱财而已,只要你能坚持到此战结束,我保证你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周瑜但也不含糊,扭头就给甘宁画了一个大饼。
得到周瑜的承诺之后,甘宁的脸上也露出了一抹笑容。
显然相比起面前这个可怕的王骁,还是钱财对甘宁吸引力最大。
“公瑾,我们接下来怎么办?王骁已经快要杀过来了,这些士兵根本就没有胆子上去阻拦王骁啊!”
眼见着王骁就要冲过来了,周瑜身边的凌操此刻也是一脸担忧向周瑜询问着。
原本凌操向着周瑜执意要将王骁给引诱过来,应该是有什么应对之法的才对。
但是谁知道对此,周瑜却只是平静的说了一句话。
“普通士兵挡不住那就让丹阳兵上,另外甘宁你不是要加钱吗?那你的锦帆贼也得出力才行啊。”
周瑜的话让凌操和甘宁都是眉头一紧。
他们都不是傻子,这不是摆明了送吗?
就王骁那个杀星,叫再多的人上那也是送死啊!
就算是丹阳兵与锦帆贼要比一般的士兵更强,但能强多少?
面对王骁这个杀星,还不是只有死路一条啊!
因此二人都觉得周瑜这完全就是在敷衍了事,可就目前这个情况,他们也没的选了,只能听命行事。
丹阳兵历来都是精兵的象征之一,因为丹阳这个地方民风彪悍,从此地募集而来的士兵往往战力远超其他士兵,因此便被称之为丹阳兵。
锦帆贼则是甘宁一手带出来的悍匪,同时实力强劲不可小觑。
二者纵然是见识过了王骁的强大,但却也毫无畏惧,反而是迎头上前打算将王骁给拦截下来。
但结果自然也是不言而喻的。
唐完了就是宋(送)。
面对王骁,这些所谓的精锐,与那些寻常士兵并没有什么两样。
毕竟蚂蚁和南方大蟑螂,在他们自己的眼中或许区别很大。
但对于人来说,这不都是虫吗?一脚就能踩死的,区别不大。
所以王骁几乎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同,便已经好似一把尖刀插入豆腐之中一般,轻轻松松的便杀穿了丹阳兵与锦帆贼的队伍。
这一路上,处处可见断臂残肢,血肉泥浆。
王骁所到之处,就像是那莽荒巨兽肆虐过一般,看上去是那样的触目惊心。
令无数人都为之胆寒不已。
此时此刻,王骁的周身都已经被鲜血所浸透。
周身上下散发着强烈的血腥味,但所有人都知道那上面的血,就没一点是王骁自己的,全都是他们自己人的。
是那些被王骁给一锤子打成肉酱的人们流出来的。
王骁就像是一尊魔神一般,缓缓来到周瑜的面前,甘宁与凌操二人急忙上前想要阻拦王骁。
但王骁却根本没有在意他们,而是看了一眼被绑在战车上的乐进尸体,然后又看了一眼周瑜:“周公瑾,我人已经在这里了,所以你的杀招呢?我其实挺好奇的,你到底有什么办法能够杀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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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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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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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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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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