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曹操又不是皇亲,不好在皇宫里面举办大典,所以只能在司马门。
这里算是距离天子最近的地方了。
当然如此曹操和王骁一定要到皇宫里面去办,刘协也没办法,只不过对于这种形式,其实二人都不太在意的。
太过于逼迫刘协并不是什么好的选择,有的时候还是需要稍微让他松一口气的。
所以最终定下来,在司马门举办封王大典。
曹操一大早的就在为了封王大典而准备着,眼看着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
因为汉朝的时候,还没有像后来有什么亲王、郡王之类的划分。
在衣服上也没有太过于严苛的要求,因此曹操只是穿了一件暗红色暗绣龙纹的直裾。
腰带则是的一条团龙玉扣腰带,以及其他的一些贵重玉器做点缀和装饰。
准备一切之后,曹操便打算带着丁夫人出门的。
但是这才刚一抬腿,曹昂就叫住了他。
“父亲,刚刚去于禁将军去检查司马门附近的防务时,发现有人提前在司马门暗藏了刀斧手,意图不轨!”
“在司马门附近暗藏刀斧手?谁呀?胆子挺大,就是这脑子不太好使,今天封王大典,我铁定是要严防四周的,这个时候在司马门附近昂藏刀斧手,不被查出来才奇怪吧?”
曹操一副对此很不屑的样子。
不过想想也是,这操作就相当于在皇帝的寝宫安插刺客,打算行刺是一个道理。
基本等同于自己找死。
正常来说这个时候,曹昂应该说对方是谁,然后曹操就好直接下令处理的。
但是听到曹操问是谁的时候,曹昂却为难了。
犹豫再三,最后这才为难的开口道:“父亲,是吕布吕温侯。”
“什么!?”
顿时曹操的嗓门都高了几个调,一脸的错愕地看着曹昂:“你再说一遍,谁来着?”
“是……吕布,那些刀斧手虽然藏得很好,但是从他们的所用的武器上不难看出,都是陷阵营的武器,于将军仔细看了看其中有几个人他还认识,都是陷阵中的将官。”
听到这里曹操忍不住皱了皱眉,这都什么事儿啊?
“吕布他几个意思?以前杀丁原杀董卓,杀出瘾了?现在想把我一起杀了?!”
一般来说听到是吕布,首先应该怀疑的就是王骁。
毕竟吕布可是铁杆的王骁拥趸,他这样做十有八九是得到了王骁的命令。
但是曹操却没有这样的猜测,甚至都没有怀疑过一下王骁。
因为怀疑了也没用,要真是王骁的命令,他还能怎么办?现在去质问王骁,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吗?
“老师应该对此并不知情,此前就有探子回报说过,吕布似乎一直都很期待老师造反,所以这次的事情极有可能是吕布自己擅作主张。”
“该死的吕奉先,他这是在逼着我处置他啊!”
曹操闻言心中更是烦躁,也不知道吕布到底是怎么想的?
非得要撺掇着王骁造反,简直就是没事在是做。
“妈的,等什么时候老子要走了,高低得将吕布给一起带走,不能这么一个祸害继续留着!”
不能收拾王骁,但没说不能收拾吕布啊!
曹操此刻对吕布已经是存了一份杀心了,继续让这个家伙上蹿下跳的,也是让人头疼啊。
但对此曹昂却有些担忧地说道:“温侯他不过做惯了这种不惜一切代价往上爬的事情,如今见老师有机会能够作用江山,便想要借着老师的势力更上一层楼罢了,只要老师不为所动,我们便是安全的。”
曹昂一脸平静的说着,而曹操听到这话,也是微微点头,似乎很是认可的样子。
“这倒是,以往我便常说,我们曹家能有今日多亏了重勇的相助,日后无论是发生什么,我们都不应该和重勇刀剑相向。”
曹操说到这里,眼中闪过了几分追忆的神情。
“记得当年我曾与重勇说过这件事,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你猜当时我是如何说起此事的?”
“不知。”
曹昂摇了摇头,他其实对于曹操和王骁之间的事情了解的并不多。
但也正是因为了解的不多,所以才会如此的好奇。
“当时我曾说过,一只兔子死了,还有其他的兔子,一只鸟没了,还有其他的鸟,所以狗一直都会有目标,而弓也一直都会射箭,如此自然不存在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事情发生。”
“我要将目光所及,将脑内所知的一切都变成我的天下!都变成汉人的疆土,三韩、南蛮、百越等等!这些都是苦寒之地,以往从未有人想要彻底征服他们都仅仅只是打一打,让他们老实了,俯首称臣即可。”
“但我却觉得这样不够,这远远的不够!当年汉武帝倾举国之力打的匈奴四分五裂,俯首称臣,原本以为这样或许天下就安宁了。”
“但结果呢?北方草原没了匈奴,还有鲜卑、还有乌桓这些家伙就像是地里面的杂草一般,总是会在你不注意的时候,就长出来,然后让你头疼,所以我想要让他们全部都消失,让他们都汉化成为汉民,只有这样才能长治久安。”
曹昂听着曹操的话,认可的点了点头:“这的确是最好的办法,也是儒家常说的内圣外王,教化万民,但想要成功却并不容易。”
“所以这不仅仅是我的目标,也是你的目标,现在你还年轻,重勇也还年轻,但我却已经老了,快要五十的人了,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去见你爷爷了,等你成为世子之后,许多东西便要学着上手了。”
曹操抬手摸了摸曹昂的脑袋,然后起身往外面走去。
曹昂则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吕奉先那边的事情先不用管他,我估计此刻重勇已经知道了,他自有应对的,我们只需要专心将这些个世家给盯好就行了,他们不是说今天一定能让我见到重勇的人头吗?我可是很期待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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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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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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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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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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