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紧紧抱着她腿的霍延麟,苏令晚心头一暖。
“能得小公子喜欢,是民女的荣幸。”
霍延麟仰着小脑袋眼巴巴地瞅着她:“那你今日吃了饭再走好不好?你还没教我折小青蛙呢,今日教我行吗?”
小家伙的眼神,充满了期望。
苏令晚的拒绝就在嘴边,可她怎么也开不了口。
她是真的不愿留在这里,可她也真的不想让霍延麟失望。
就在两难之际,静昭长公主笑着出了声:“麟哥儿当真是与你有缘。”
苏令晚不解地抬头,对上长公主温和的眼神。
“你可还记得五年前的中秋之夜?你父亲捡到一个孩子?”
长公主的话,让苏令晚脑子里突然浮现一段模糊的记忆。
那一年中秋,父亲带她上街看花灯,她穿着父亲为她新做的裙子,头上还戴着父亲给她买的绒花,一蹦一跳地随着父亲去了最热闹的那条街。
那天晚上,街上人很多,但父亲一直牵着她的小手,带着她穿过川流不息的人群,看着街边五颜六色的花灯,最后停在一个卖糖葫芦的摊子前。
小时候的她,最喜欢的零嘴就是糖葫芦。
每次出门,父亲就会给她买上一串,她右手拿着糖葫芦,左手被父亲牵着,那一刻的苏令晚,觉得自己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小孩。
可刚走没几步,父亲突然停了下来。
他牵着她走到一个巷子口,那里有小孩在哭,他哭得很小声,就像个被家人遗弃的小可怜虫。
待走到跟前,才发现对方很小,小小一团缩在角落里,哭得满脸都是泪。
父亲忙走上前,轻声安抚他。
那小孩终于停了哭,但眼睛一直盯着苏令晚手里的糖葫芦,最后糖葫芦没保住,落进了小孩手里......
她对糖葫芦的记忆很深,其余的部分记忆变得很模糊。
只知道那一晚的糖葫芦没吃上,一整晚她都很委屈,只是第二日父亲从外面回来,给她带了两串糖葫芦。
她永远记得那一刻的开心和欢乐。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当年那个孩子就是霍延麟。
苏令晚真的很意外:“真的是小公子?”
长公主笑着看她:“都忘了?”
“是,”苏令晚不太好意思,“民女只记得那小孩抢了民女的糖葫芦,当时心里特别委屈,其它都不记得了。”
“怪不得。”
长公主觉得好笑,随即又轻叹一声,看着她柔声问:“我听说你父亲过世了?”
提到父亲,苏令晚神情低落,她轻垂眼睫,掩饰住自己的忧伤:“是,父亲前年意外去世。”
父亲的去世不是一时的暴雨而是一生的湿润。
只要想起,心就会难过,难过到想流泪。
见她这般,长公主心有戚戚。
她伸手过来,轻轻拉着她的手,柔声道:“你父亲对麟哥儿有救命之恩,麟哥儿又这么喜欢你,这大概就是命中注定的缘分。”
“现在世道艰难,你一个女孩子在外做点小生意维持一家人生活更是难上加难。”
“咱俩虽说是第一次见,但打心眼里我喜欢你这个丫头。”
眼前的姑娘长得白白软软的,眉眼又精致,不施粉黛,却好看得让人移不开视线。
她继续道:“我呢,这辈子就生了俩小子,本想着再要个小娇娇,但生麟哥儿的时候伤了身体落了病根,吃了多年的药也不管用,我今年也四十了,也早就歇了那心思。”
“说这么多,其实就想问你一句,”长公主一脸慈爱地看着苏令晚,声音温柔得让人想哭,“你可愿意当我的女儿?认在我名下,我做你干娘!”
能被长公主认作干女儿,这大概是整个京城贵女都不敢奢想的事。
静昭长公主,先皇最宠爱的女儿,当今圣上的嫡亲妹妹,护国大将军乃国公府夫人......
要论出身,她比皇后还要尊贵。
苏令晚整个愣住了。
不!
应该说是傻眼了。
她以为自己的耳朵出现了幻听,可当她对上长公主慈爱的眼神时,眼眶倏然通红,以至于她极力地控制,才没落下泪来。
她跪在地上,叩首,声音微微颤抖:“民女何德何能......民女不敢!”
她何德何能入得了长公主的眼?
她何德何能攀上霍家的亲缘?
她不敢!
不敢妄想!
她只是一个被苏家撵出家门靠着一间铺面为生的孤女......
她......她不配!
“傻孩子!”长公主起身,从地上扶起她,见她脸上挂着泪,忍不住叹息一声,“有何不敢?你心思纯良,勤劳又能干,被苏家赶出去并没有自怨自艾,而是靠着自己的一双手撑起一个家。”
“晚晚,你很厉害的!”
“但再厉害,你也是个姑娘,你才十七岁,可你看,”长公主翻开她的手掌,抚上她掌心的茧子,有些心疼,“身边若是无人依靠,你这辈子会过得很辛苦。”
苏令晚低头,看着自己生了茧子的掌心,顿时泪如雨下。
两年!
父亲去世两年,她苦苦支撑着这个家两年,无数次累到崩溃的时候,她很想有个能依靠的人。
可没有!
身边的人似乎都觉得,这个家就该她撑着。
累死也该她撑着。
没人心疼,无人安慰,更没有依靠。
见她哭得伤心,长公主将她拥进怀里,没出声,就这样任由她宣泄自己内心压抑已久的情绪。
一旁霍延麟,见苏苏哭得这样伤心,也瘪起了小嘴,抽泣起来。
一旁的云嬷嬷,也忍不住红了眼眶。
苏令晚并未哭多久。
即便是伤心,她也是有分寸的。
今日是公主生辰,流泪本就是大忌,哭更是不应该。
她深吸一口气,鼓足了勇气对上长公主期盼的眼神,嘴巴动了动,轻轻地说了一句:“民女......民女不知道该如何做?”
长公主笑了。
“你就继续做你自己,我不干涉你的自由,只记得隔三差五回府来陪我和国公爷吃顿便饭。”
苏令晚一听,微微松了口气。
她点头:“好!”
云嬷嬷见了,忙泡了一盏新茶递过来。
苏令晚立马明白她的意思。
她后退一步,双手提着裙摆在长公主面前跪了下来。
随后接过那盏茶,恭恭敬敬地双手递上:“干娘,请用茶!”
(霍大人:媳妇变妹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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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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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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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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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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