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越之我全家都是反派>第278章 好饭不怕晚
  ……

  第二日。

  秦落霞做了很多准备。

  腿上绑了一块绑腿,里面放着好多针,用陨铁打造的细针,做暗器极好。

  她一般不喜欢暗戳戳的。

  她比较喜欢大刀。

  不过世间对女子感觉还是有些限制的。

  总觉得女子用大刀杀人不好。

  所以只能用一些小道具了。

  后宅女子杀人都是往精细化发展。

  比如语言杀人,气死对方,让对方乳腺不通,甲状腺激素分泌紊乱,高血压,低血压,子宫肌瘤,长期水磨工夫,总能达到目的。

  优点是付出成本低,而且不好被定罪。

  缺点是周期太长,副作用会不小心反作用到自己身上,也可能气人不成,反被气死。

  比如下毒,这个要有点主动性,还要有一定的医学知识打底。

  缺点是给人下毒这个操作,等于是违法了,一旦被发现会遭受法律惩罚。

  优点是见效快,立竿见影。

  比如吹枕头风,让别人去杀。

  优点是不好直接被判刑,最多是胁从罪。

  缺点是你要足够能耐能吹枕头风,否则就会被骂毒妇,这个枕边人敢因为你几句话杀别人,他日也会报应到你自己身上,容易反噬。

  除了这些刻板印象。

  再就是直接用武器。

  用剑、刀、斧子、锤子、锄头、榔头、棍子、飞镖……等杀人。

  优点是时间短,也不一定短,看你技能熟练度。

  缺点是违法犯罪,会被判刑。

  总之杀人犯法,不要以身试法。

  这几天朝臣们背诵的法规法则细则里也明确有这一条。

  规定了不能杀朝廷命官。

  规定了不能用刀杀,不能下毒杀,不能刺杀……但是还是有漏洞,可是气死对方,可以跟皇上吹枕头风(耳边风),让皇上杀……

  总之秦落霞给自己增加了一些装备,飞刀,软鞭,蘑菇粉,暗器针,头簪可以插进头骨的那种……然后才去太阿寺。

  第二天,不准备带棉棉和小从了。

  让他们乖乖在家玩一天。

  一早。

  秦落霞就出门了。

  天微寒,阳光甚好,她骑马出门的。

  英姿飒爽。

  ……

  天微寒,阳光甚好,杛栖迟和江枫一块骑马出门。

  二人来到江边。

  江州就是大江边上得名。

  江家老宅有一部分靠着江边。

  这段时间荆州那边的机动人员陆续往江州这边迁移了。

  杛栖迟在江州安家,訾碌的义子,因为訾碌死的突然,也没有交代。

  只有訾干将,訾文鑫,还有訾远迁三个义子愿意留下来,其他都另谋高就了。

  其实訾干将也有七皇子的人来找他。

  但是他跟江枫关系交好,老杛让他留下,他觉得老杛这人,行,他平日一脸奸猾样,义父暴毙,他却没有走,而是留下来料理后事,还照顾了从横。

  杛栖迟当初说他要留下来照顾少主。

  訾文鑫和訾远迁也留下来了。

  于杛栖迟来说,并不算最坏的,哪怕一个人都不留,总比日后起事,背后被背刺好。

  走了很好,留下来更好。

  如今他们知道杛栖迟选的义父的接替人不是他自己,而是江二。

  众人不知道杛栖迟为何如此看好此人。

  不过已经在一个锅吃饭,也不急眼前。

  众人一起安置在江州。

  倒是难得过上了一种似乎举世无争的生活。

  真如桃花源一般。

  他们在这看似普通的村中。

  练武,干活,吃饭,读书,日复一日。

  訾文鑫他们没有觉得被怠慢了,因为江二长子江枫也跟他们一起干,一起吃,一起练武,一起学习。

  都是年轻人,一起,一起学习进步,又互相竞争,有争强好胜之心,惺惺相惜。

  本来訾干将很爱说老子天下第一。

  訾碌收留的义子,都是有过人之处的,訾干将就是身体强横,天生无敌的感觉。

  但是江枫居然把他打的不上不下,让他很心服口服。

  訾文鑫也号称文曲星,名字是后取的,文有三金重,他记忆力极好,十分聪慧。

  江枫文学方面造诣居然也很好,跟訾文鑫很聊得来。

  而且江枫不是那种严肃书呆子类型。

  他性格开朗,跟谁都说得上话,面相又属于憨厚没有攻击性的那种好看,很容易就和訾碌三个义子打好关系。

  不过没有想到和江枫关系最好的反而是最后来的訾远迁。

  訾远迁看着挺沉默,瘦瘦小小的,属于很有爆发力那种人。

  咬住人不放,像是野狗一般凶残。

  平日却很不显。

  阴阴的。

  他和江枫关系好像很快就很好,大概是看对眼了。

  同龄少年在一起,训练,成长,学习,畅想未来,偶尔也回忆一下过往,听了每个人过去的悲惨,似乎关系就亲密了起来。

  也没有说什么社恐之类的。

  因为这个时代,人与人相见相识都不容易,所以一旦相识相交,就愿意托付全部。

  这是很美好的一件事。

  像是读大学一般。

  在这样一个特定的环境,缓慢的发展发育。

  很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一早杛栖迟带着江枫去看港口。

  他们弄了个港口,从港口进京城是直线距离,很快,比陆运快多了。

  不过一路关卡很多,反而拖慢了行程。

  杛栖迟建议要发展河运,要造船,要培养水手。

  这样前期投入非常大,两人还在商量中。

  杛栖迟很喜欢跟江兄做事,因为自主权很大。

  江枫这里也是,江枫虽然年少,但是很沉稳,有时候沉稳的可怕,都想象不到,少年郎,如何能那么稳,简直像是老僧入定,像是在一个地方坐了几十年一般。

  江村事情琐碎繁杂,但是他一点都不厌恶生气,很耐心。

  一件一件做的很认真,从不嫌烦。

  杛栖迟没有见过情绪如此稳定之人,必成大器。

  两人一块到了港口岸边。

  临江远眺。

  忽然见水上似乎有物件飘来,看着像是水鬼一般,长头发,大大的裙摆。

  杛栖迟吓的后退两三步。

  有点吓人。

  大清早的。

  江枫却跳下去捞上来了。

  捞上来的是个姑娘,还是个挺漂亮的姑娘,像是死了,不过不僵硬。

  看着冬日毫不犹豫跳下水救人的少年,杛栖迟忍不住道:“你心地太善良了,好人容易吃亏。”

  江枫头也没有抬,记得妹妹跟他说过人若溺水是可以急救的,还用溺水的兔子给演示过,后来兔子红烧了。

  “阿爹曾经溺水,就是被阿娘救起来的,阿娘的善举,有了我们,所以见到溺水的人,我觉得都要救起来。”

  他一边说一边做急救。

  当然实际并不是因为这个。

  江枫只是觉得这片江应该都该归属江家,那么飘过来的东西,都该捡回来。

  勤俭持家,他是像阿娘的,这一点。

  咔咔咔一顿操作。

  杛栖迟在一边闭着眼,看枫哥儿对着一个死去的姑娘,又拍又打的,想让对方活过来。

  内心更加感动。

  江家人嘴上却总说要做坏人,实际上一家子纯良。

  果然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大概是老天爷还不收这姑娘。

  被一阵拍打,吐了一口水,这姑娘居然活了过来了。

  董姑娘看着面前的男子,剑眉星目。

  眉毛上居然还有一朵彼岸花。

  自己这是见了鬼差了吗?

  鬼差还打人?

  “我死了吗?”

  “没,救活了。”

  董姑娘愣愣的。

  看着面前的男子,见他头发也是湿的,滴着水。

  天气寒冷,她身体瑟缩的抖了起来。

  太冷了,醒了一瞬,又几乎晕过去了。

  她感觉自己被提起来,刚刚觉得对方粗暴,可是一抖动,嘴里吐出了水。

  感觉自己像是只河豚,抖一抖就会漏水,还会漏气。

  董姑娘被带回去了,肚子里的水在一路颠簸中应该颠簸吐完了。

  换了身衣裳,全身暖暖和和,喝了热姜茶,终于再次见到救命恩人了。

  对方也换了衣裳,黑发如绸,剑眉星目,只是额头上的彼岸花痕迹盖住了,显得没有那么妖娆,而是有些憨厚的样子。

  她刚刚醒来环顾四周,这里应该是个农庄的样子。

  雅致和质朴并存。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敢问公子可有婚配?可有心仪之人”

  江枫摇头。

  “未曾,没有。”

  董婀注视着男子的目光,见他目光清澈,毫不躲闪,她开口道:“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愿以身相许,我父乃工部尚书,我嫁妆丰厚,无不良嗜好,自小身体康健,唯一的问题是曾有过婚约,不过男方毁约,所以已经退婚,不知道公子可愿意娶我?”

  江枫愣了愣。

  又打量了对方一眼。

  她头发浓密黑直,脸蛋圆,嘴唇有些苍白,但是应该是个爱笑的姑娘,说话嘴角微扬,脸颊有酒窝,左右都有。

  不是那种倾国倾城容貌艳丽的姑娘,但确实是那种极其讨喜长相模样的姑娘,看着就欢喜,肯定是阿娘会喜欢的类型。

  江枫点头:“你若不嫌弃我无官身,家贫,地位低,我就上门提亲。”

  董婀再次认真打量了对面的男子。

  好看。

  已经是她见过的男子当中最好看的。

  而且眼神清明,对自己有救命之恩,有缘有分有何不可。

  董婀点头:“麻烦你帮我寻一下我家仆役和丫鬟,他们以为我寻短见,实际只是意外落水了,我跟他们团聚先回京,我在家中等你。”

  董婀想了想,又掏出了自己随身戴的玉佩,是一条胖头鱼,很是可爱,温润。

  她把玉佩交给江枫。

  “你若没有反悔就拿着玉佩上门,若是反悔了,这玉佩当了也值不少钱,亦可以报答救命之恩。”

  董婀说完,礼貌的告退了。

  她走路姿态高傲端庄,配得上尚书姑娘的身份。

  回到房中,董婀双手握拳,把自己摆成一个火字,在屋子里左右摇摆,张大嘴想叫,没好意思叫出声,像是一只活泼的狸猫,在屋子转了几圈,又到床上打了几个滚。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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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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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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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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