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越之我全家都是反派>第234章 买马
  ……

  报信的人,又飞奔的往京城跑。

  都是孟家的老卒。

  作战受伤退下。

  得将军收留。

  能活的像个人。

  如今将军家有大喜事,一定要第一时间回去汇报。

  小孟夫人不仅仅生了,而且一胎二宝,还都是男宝。

  打破了孟家单传的魔咒。

  母子子均安。

  老卒骑着马,一路飞奔。

  人间的寒风这一刻都是暖和的。

  因为心中火热。

  老卒和现代的打工人不同,他们是和孟家共生死的人。

  孟家好,老卒全家也就好。

  孟家亡,老卒一定先死。

  马踏尘土扬,喜鹊先行。

  ……

  矮马镇。

  关于坐月子要吃什么,殷姑是专业的。

  但是耐不住有一个很作的产妇。

  因为生娃期间不让她吃兔子,担心孩子兔唇。

  生完了,她忽然很想吃兔子。

  麻辣兔兔。

  当然麻辣没有。

  兔兔。

  难抓一点,应该也有。

  不叫兔兔,叫兔鼠,草原上很多。

  殷姑这里建议母乳。

  主要是路上还没有准备奶娘,临时不好找。

  其次是姑婆的经验,皇宫里那些不受宠的主子,有担心奶妈有问题的,自己喂母乳,最后孩子都强壮许多。

  奶妈喂的孩子平均下来不如娘亲自己喂的,说不清为什么。

  反正这都是经验。

  江瑜是个发育很健康的姑娘,奶水也很充足。

  自己母乳应该也是够的,尤其是双胎。

  要多喝鲫鱼汤,猪脚汤,鸡汤。

  各种。

  阿姐开始漫长又幸福的坐月子时光,每天吃吃吃,吃吃吃,吃吃吃。

  还好她有两个娃要输出,否则按这个食量,棉棉很担心阿姐坐完月子会变成大胖子。

  好奇怪,姐夫一开始应该也是因为阿姐长的好看喜欢阿姐的,现在阿姐的样子很邋遢,但是姐夫好像更喜欢阿姐了,恨不得时时刻刻都粘着。

  那种爱溢出来的感觉,江棉棉都能感觉到。

  都不太好意思去给两个外甥读书了。

  算了,让他们先休息一个月,一个月后再开始学习。

  应该来得及。

  江棉棉今天准备带着小树,带着保镖和丫鬟出门溜达了。

  这里是整个西北最大的驴马交易中心,就因为交易马形成的城镇。

  棉棉也想先选一匹自己的马马。

  之前的小白,因为是姐夫送的,姐夫都上门了,当然又还给姐夫了。

  回想起郭靖,初见黄蓉就送她一匹汗血宝马,轻易都找不着的那种,类似纯手工劳斯莱斯限量版本,价值可能几千万。

  黄蓉对郭靖一见钟情,宝马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真诚……

  这样一想,姐夫也有那意思了。

  萍水相逢,就送宝马宝剑家传玉佩还有各种礼物。

  姐夫回来求娶阿姐,爹娘都没有反对。

  钱不钱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真诚……

  ……

  今日的马市很井然有序,人少了很多。

  马还很多。

  江棉棉不知道怎么选。

  据说相马是很难的。

  古代相马师是个很高级的职业。

  老板很积极推销。

  也不知道发生了啥事,镇上的人出不去了,莫名就封城了。

  本来这往来的客商肯定要进出了,不让进出,谁还买东西啊,买了回去也没地方养。

  这忽然来了客人,虽然是个小姑娘,但是如此不俗的容貌,做派,定然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大客户。

  老板是个瘦瘦的不高的男子,穿的倒是挺好,袖子不太干净,或许是因为经常要去拉扯马,袖子容易弄脏。

  他很健谈的样子。

  棉棉感觉自己在4S店选车一般。

  还是一家有很多牌子的车的4S店。

  感觉自己很阔绰,似乎只需要考虑喜好,不需要考虑多少钱。

  体验感也很先进。

  老板说如果有驾照(会骑),可以试驾。

  青天白日,棉棉坐在遮阳棚下,有桌椅,桌面有茶水小吃。

  茶水和小吃是胖丫准备的,老板也准备了,但是看着不太好吃的样子。

  棉棉在外面一般不吃拆开的食物,倒不是担心下毒,而是这时候条件有限,很多食物,可能卫生上不过关。

  也没有防腐剂,很容易坏掉。

  所以都是胖丫随身带着茶水点心。

  看的老板眉眼微抽,心里却激动起来了,大客户,大客户!

  老板亲自作陪,让手下去把马牵出来给观赏。

  一次五匹马。

  高矮胖瘦,白棕黑灰,各有不同。

  老板挨个拍着马介绍:“你摸摸这背,旷阔的,硬挺的,这腿,结实的,这屁股,圆润的……你就看壮不壮,有劲不有劲……”

  棉棉看着面前陈列的一匹一匹的马,莫名有一种进入了不正经的场所的感觉。

  老板介绍的词语也越发露骨了……

  “你看这腿,长不长!”

  “这胸肌……”

  棉棉喝了一口温茶,枸杞泡枣,养生从小开始。

  她实在难以抉择。

  看哪一匹马都挺好的。

  最后决定交给小树来选。

  江棉棉挑选了一群自己顺眼的马,然后让小树最后确定,小树爬到哪一匹马身上就选哪一匹。

  最后选了一匹白色的马,但是额头有一撮鬃毛感觉有点偏粉灰色,不那么强壮,但是看着很顺眼,老板说这还是一匹幼年马,还在成长期。

  江棉棉看着这马眼神湿漉漉的,小树爬到它头上,也乖乖的。

  棉棉自己选完,又让胖丫和隗彪也各选了一匹。

  如果她要骑马,肯定是需要有人陪着一起骑,若是没人陪,阿娘阿爹阿兄他们肯定也不会让她一个人骑。

  最后胖丫选了一匹棕色的马,隗彪选了一匹黑色的大马。

  马果然很贵。

  跟车一样贵。

  家里条件好了之后,每个月爹娘都会给他们固定的零花钱。

  棉棉是十两银子。

  一两银子折合人民币大约一千一百多块,好计算一点算一千块,十两就是一万块。

  所以棉棉一个月有一万块零花钱。

  纯零花,衣服吃饭饰品什么的都是家里提供的。

  但是她选的那一匹马居然要二百五十两,棉棉讲价到了二百四十两银子,相当于她两年的零花钱,二十四万块钱一匹马,差不多选了一辆小宝马的价格。

  而隗彪和胖丫选的马加起来一百两,就是十万块,相当于一人选了一辆五菱宏光。

  还好,出来逛街,阿爹给的钱很足够。

  选好马,然后就是试驾。

  胖丫在江家多年了,也平日主要工作就是照顾小主子,提升自己工作技能,驾照也早早的考了,早早学会骑马了。

  胖丫爹娘都是府里的下人,属于职业家仆,生活条件还可以。

  自己也是单独伺候小姐的一等丫鬟,这么多年凑的工资,也够买马了,当然小姐赏赐的马更好,不用她出钱。

  隗彪以前没有骑过马,他运动技能很发达。

  到了江家之后,稍微一学就上手了。

  没有想到,现在主子居然给他买马了。想不到他年纪轻轻,就能拥有自己的马,感觉这一辈子值了。

  隗彪牵着马,爱不释手,恨不得狠狠抱住马头亲。

  那大黑马打着响鼻,看着是个脾气比较暴躁的成年黑马。

  胖丫选的马也很大只,她身强体壮,也喜欢大马,棕色她觉得衬肤色。

  棉棉单纯觉得自己选的马好看,还有小树喜欢。

  三人一起在马场里试跑了几圈,都很满意。

  棉棉让胖丫付钱。

  然后开开心心骑着马,招摇过市。

  但是今天这个钱花的真的很多,几两几两银子的没有感觉,换算成现代的,就是几万几万的,一下子肉疼了。

  回家要找阿爹找补回来。

  江棉棉开着新车,哒哒哒的朝客栈去。

  有了新车,还要换内饰,换马鞍马鞭什么的,这个回去找姑婆,姑婆肯定可以给她弄一副好的。

  胖丫和隗彪也骑着马,一前一后跟着。

  棉棉感觉自己像是前头有车带路,后头有车压阵的超级富二代,她随便骑,她随便变道。

  阳光正好,路边也干干净净,比刚来的时干净许多,也没有那么拥挤。

  回到了客栈。

  江棉棉把马放到后院,就去找阿爹。

  江长天正在跟儿子商量事情,见小闺女一蹦一跳的跑进来。

  下意识的伸手要去接,伸到一半,又收回来了。

  小闺女不知不觉就长成标致的小姑娘了,果然她说的没错,小时候要多抱抱,再长大,哪怕喜欢,也不好意思抱了。

  江长天伸手,摸摸棉棉的头,又摸了一下她的耳朵,冰凉凉的。

  “阿爹,大哥。”棉棉打招呼,顺便躲开阿爹的手。

  “你来的正好,你生辰快到了,你喜欢什么,跟阿爹说说。”

  江棉棉想也不想的道:“马,我喜欢马。”

  江棉棉想多要点零花钱,报销一下。

  江棉棉觉得要是有人随手这样送她一匹马,她可能也会一见钟情,毕竟人怎么能为了尊严不要钱呢。

  江长天笑道:“正好,阿爹得了一个马场,有两百多匹马,都送给你,作为你今年的生辰礼好了。”

  江棉棉瞪大眼,张大嘴,有点激动的语无伦次……麻蛋,白花钱了!

  胖丫他们选马,选的很谨慎,是最便宜的马,五十两银子。

  就差不多五万块。

  两百多匹马,差不多一千万人民币了。

  这中间万一有一些爆种,出了什么汗血宝马之类的。

  马又能生小马,小马再生小马。

  江棉棉坐在那掰手指算的很仔细。

  一匹马怀孕周期是三百天,大约就是一年生一匹马,单胎为主,偶尔也会有双胞胎~~,一岁半的小马就可以开始配种,一直到十岁左右,能生八到十胎。

  一年翻一倍?

  别人的马不容易怀孕,她的马肯定容易。

  江棉棉忽然感觉自己富可敌国起来……

  好多马马马马马……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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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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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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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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