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中。
天色已黑。
吃了晚饭。
晚饭是姐夫煮的米饭,米饭好硬好硬,比平时要多嚼三下才能吞进去。
江瑜一边吃一边感叹:“现在家里条件真好,这米煮的这么干这么结实,要在以前,这一勺就能煮一锅了。”
江枫也在努力的嚼米饭,一边嚼一边道:“少侠是不想吃软饭了。”
江长天有他落霞妹子开小灶,给额外煮了面。
他一边吃一边道:“我这辈子就适合吃娘子煮的软软的饭,太硬的不行,硌牙。”
秦落霞就温柔的笑。
何御史晚上应酬去了。
江棉棉今天下午付出了劳动力,感觉还挺辛苦的,饭都多吃了半碗。
看的江长天夫妇欣慰不已。
做父母的总觉得闺女太瘦了,肯定是每天吃太少。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
江长天在床上悄悄和霞妹说今日见闻。
“她真的帮人把手指缝起来了,我看不是随便缝的,里面细细的管子,好像都勾起来,一对一的对上了,你还记得棉棉画的那人骨图吗?这孩子像是见过很多尸首一样,而且是剖开那种。”
秦落霞有点心虚。
会不会孩子是随了自己了。
她虽然没有宰人,但是宰杀动物,那可是切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小时候把囡囡背背上是不是也干过这种事,她好像很擅长这种事,她能把一只野猪宰的整整齐齐分类放好,一块一块的,可以把一只野猪切碎了拼成四只鸡……
心虚。
终于感觉闺女有像自己的地方。
特别像。
但是特别心虚。
秦落霞打着哈哈,绕过这个话题,开口道:“瑜姐儿好像慢慢显怀了,那肚子不尖也不圆,也不知道怀的是男娃还是女娃。”
“不管男娃女娃,孟家肯定都会稀罕,他们要不稀罕的话,正好,留在家里,家中人丁兴旺,人多就好。”
“枫哥儿还没有合适的对象,那个吴知州的闺女你觉得咋样?”
“不咋样,有点傻。”
“没事,府城还是太小,遇不到合适的,以后到京城看看,总能遇到合适的。”
两人脚挨着脚,说着闲话。
江长天睡着了。
打起了小呼噜。
……
江棉棉回到自己的闺房。
闺房很大。
是她特意要求的。
床很大。
还有书桌,书柜,有茶台,有画画的台面,有沙发,有地毯,有衣帽间。
反正就是要很大,要很舒适,要功能齐全。
卫生间也是要配备。
半夜出门拉屎太难。
半夜床前拉屎太臭。
晚上看书的话,油灯要亮。
蜡烛很贵,百姓是一般不会点的,百姓点的更多是油灯。
一盏油灯可以点很久。
江棉棉偶尔喜欢好多油灯加蜡烛摆着,窝在沙发上看书。
想尿尿了,趿拉着拖鞋去净房。
沙发边有小茶几,摆着零食茶水,还有胖丫会给她伺候。
若是她走路走多了,胖丫还会给她捏脚丫丫,捏小腿,这个是姑婆要求的。
姑婆说小姑娘的腿脚要经常揉捏,担心她小腿肚肉肉变硬变粗,不好看。
她的衣帽间很大,衣服超多,比较好的都是成套成套的,不用考虑怎么搭配,当然更不用她自己洗了。
她现在的衣服拿去洗的话都有讲究的,不能随便洗,像是那种一盆子放着拿棍子去河边洗的,一般一次就报废了。
这些色彩鲜艳的裙袍,洗起来也特别麻烦。
反正有专门的洗衣人。
她家现在是“三脱三换”阶级。
就是家中有很多衣服,可以每天至少换三套。
不仅仅衣服多,穿不同衣服去不同的地方,社交圈子也多。
反正就是已经比小康高一些的阶级吧。
江棉棉晚上吃多了,米饭确实好硬,还好她换过牙了,但是这些新牙牙也要保护好,那是用一辈子的,这时候牙医水平太低。
这会子不想睡,也不想躺着看书。
江棉棉从柜子里掏出一本黑皮壳的书的样子。
书封写着《棉棉日记》。
没错,这是江棉棉的日记本。
正经人都有一本日记本的。
她会自己做一下记录。
大概是因为迷茫。
有一些时候,否则某个时刻,她总是有点不在状态。
像是身体躺着,灵魂飘起来,第三视野全扫一般。
所以她会写日记。
记录日常。
然后也会在日记本上画一些奇怪的图画。
写一些特别的述求。
比如说:今天好热,好想穿一条又薄又多层又凉快又好看的裙子。
然后过几天,阿爹会给她送来一条裙子,说是恰好在外面看到,这个还行。
比如说:不开心,不想吃饭。
然后晚上就会有格外各种好吃的。
比如说,今天不想背书,真的不想,背不下来。
但是阿爹还是会让她背。
总有一两天,假装没有看过她的日记本。
江棉棉心知肚明。
但是还是会认真写。
比如今日。
也算是值得纪念的一天。
必须要写日记。
今日第一台手术,断指再殖。
手术难度8分。
手术完成度7.8分。
要提醒用正确的方式保存断肢。
不可耽搁太久。
江棉棉记录了今天给人做手术的过程,还有缺了什么,如何改进。
一笔一划写的很认真。
虽然都是她写,说不定将来会成为重要考古资料。
主打一个让考古人员怀疑历史,怀疑科学。
认真的写完一篇正经的日记。
江棉棉又带着江小树跟胖丫四处溜达了一下,看到后院大石头已经被阿爹让人搬走了,效率很高。
接下来,日子简洁,日记本的字少。
第二日。
不用上课。
施粥。
第三日。
不用上课。
施粥。
第四日。
不用上课。
施粥。
第五日。
不用上课。
施粥。
今日那个一直循环排队,脖子特别粗的壮汉来找我。
他见到我,就跪下,并且掏出了一把血淋淋的刀,对着他自己的脖子道:“这几日我都来领药粥,但是第二日开始就有一群人鬼鬼祟祟,我张隗彪吃了小姐您五日饱饭,无以为报,跟踪这群人,听闻他们准备把小姐您趁乱掳走,我于是先宰了他们。我杀人了,跟小姐说一声,感谢饱饭之恩,我张隗彪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人是我杀的,我一命偿之,不连累您。”
我伸手去阻,差点没有拦住,他力气太大了。
我还以为这些事只会发生在话本中,然而它真的发生在眼前。
我让人把他送进衙门了,如果他真有罪,阿爹会给他定罪的,如果他没有错,这算不算主动自卫?
总之,这真是一个仗义又杀伐果决的时代。
有点可惜,那几个被杀的人,都很新鲜,没有要接受器官移植的人。
也不知道怎么配型。
不过就算有,我现在也搞不定。
缺的很多,助手尤其缺,要开始培养。
希望明日能见到张隗彪。
希望能建一个医学科。
最后希望阿娘少做几顿面,想吃米饭。
日记本合上。
蓝色的皮封很漂亮。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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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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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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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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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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