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跟你说好了!”
白娇娇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沈衡催促她:“快吃。”
“……”
白娇娇只是吃了一顿沈衡抓的兔子,却在晚上成了沈衡要吃的兔子。
沈衡带点那没用的大男子主义,被窝里的事,他必须是主导,吃饭的时候不过是逗白娇娇罢了。
他喜欢看白娇娇在他身下乖顺的样子,一边心疼,一边又控制不住自己。
白娇娇只会在实在遭不住了的时候才咬沈衡的肩膀一口,沈衡通常会低头温柔地亲吻白娇娇安抚,但也有时候会坏心眼地更用力一些。
“衡哥,睡吧,明天还要上工呢。”
白娇娇轻声求着他,讨好地搂住沈衡的脖子。
“听话,就来一回。”
沈衡将白娇娇脸边的碎发拨开,粗粝的大掌抚摸在白娇娇脸颊上,温柔又燥热。
第二天白娇娇就赖床了。
沈衡神清气爽地给白娇娇请了假,他去跟郑旭说的时候,那眉飞色舞的样子,就跟得奖状了似的。
白娇娇最近表现不错,郑旭暂且对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且郑旭好歹也是成了家的人,看沈衡这架势,说不定白娇娇请假,也不是她自个儿的原因。
再说,沈衡说了,他能连带着白娇娇的工一块干,那他这个大队长,该装瞎的时候就装瞎。
挥挥手:“去去去!下不为例!”
沈衡扛着锄头洋洋得意走了。
什么下不为例。
只要郑旭能开这个头,他往后也好张口了。
沈衡以前还心疼白娇娇白天要干活,晚上拘着自个儿,现在可好了,他就把白娇娇养家里头,啥也不让她干,就让她给自个儿暖被窝!
沈衡心里想得美,一路上都带着笑。
碰见白世海,咧着大牙叫了声:“大哥。”
“哎,”白世海应了一句,看到沈衡春风得意的脸,心道这人是碰上什么好事了,“你嫂子说今天晚上请你和娇娇来家里头吃饭,你回头跟娇娇说一声,让她别做晚饭了。”
沈衡懒得客套,他想着白娇娇应该是想回娘家的,点头应了下来。
白娇娇睡到日上三竿,在心里骂了沈衡一句畜生。
沈衡这样式,要是投胎当个猪,保准是十里八乡最好的种猪。
白娇娇看着房梁,撇嘴。
她突然想到了什么,“噌”地坐了起来。
她跟沈衡这么多天晚上就没歇过,别怀上了吧!
白娇娇摸着小肚子,看着家徒四壁的处境,暗暗祈祷她千万别不要怀孕。
白娇娇的重生规划很清晰,赚钱,带沈衡考上大学,然后在城里定居,这之前,完全没有生孩子的计划。
就算等两年后他们考上大学,然后大学霸毕业,她和沈衡不过也就二十六七的年纪,那时候再要孩子也不迟。
就算她现在没怀,沈衡那个饿狼似的样,只要他们俩身体没问题,怀上估计也就个把月的事。
可她要是跟沈衡说,不想跟他要孩子,沈衡会不会当初气背过去啊!
白娇娇脑子更乱了,她还得提防着马上就要退伍的朱盛平,这脑子,真是不够用了。
揉了揉酸痛的腰肢,白娇娇扶着炕沿下了床。
白娇娇发现沈衡喜欢吃主食,每次吃饭的时候,沈衡更倾向于吃能填饱肚子的东西。
可能是小时候饿怕了,也可能是沈衡这么些年也不常吃菜,习惯了。
白娇娇为了帮沈衡改正这个坏习惯,每天都变着花样地做菜,顿顿不重样,就连院子里的萝卜,她也能做出个一二三四来。
沈衡中午回来,告诉了白娇娇白世海邀请他们去家里吃饭的事。
白娇娇立刻门儿清:“大哥应该是想谢咱们。”
沈衡听白娇娇这样说,才反应过来:“为着那一个小队长啊?至于吗?”
“衡哥,你说说你咋想的,为啥跟李洪涛打赌,这小队长你自己不当,要让我大哥当?”
沈衡笑了一声:“老子才不当这玩意儿呢,你真当什么好事了。有这功夫,回来抱媳妇多舒坦。”
“去你的,衡哥,以后白天不许说着话。”
“呦,这不是你往我怀里钻的时候了,”沈衡勾唇笑了一下,然后说出真相,“我要是说让李洪涛这个小队长给我当,不用他们姓李的,大队长头一个不答应,咱大哥人不错,这事儿才能成。”
沈衡心里有自己的盘算,他知道就他这样的名声,要是当了小队长,怕是十里村的人都要跳起来反对。
“衡哥……”白娇娇又心疼了。
沈衡亲亲白娇娇的发顶:“没事,那个小破队长,我本身也看不上。”说着,借机把脑袋埋在白娇娇怀里,闭着眼吸了一口气。
媳妇,香香,嘿嘿。
白娇娇下午想去上工,沈衡却说她今天的工已经被自己干完了,并且打算以后都这么干。
“你既然想卖点心,那地里的活就别管了。集体那边不能糊弄,但是有你男人在,不会让你吃苦。你也不用担心别人说什么,他们说,也只会羡慕你嫁了个好男人。”
沈衡毫不吝啬往自己脸上贴金,白娇娇不夸他,他自己夸自己,权当是白娇娇夸的。
“衡哥,我就是不踏实。”
白娇娇上辈子就是把自己地里的活全压在沈衡一个人身上,她再闲在家里,难免会胡思乱想。
“有什么不踏实的,”沈衡双手掐着白娇娇的腰,两只手的手指头能叠到一块,不可置信地啧了两声,不断换着位置量,“你这小身板,我也不求你别的,在家里头好好伺候你爷们就行了,知道不?”
白娇娇坐在沈衡腿上,跟他脑袋抵着脑袋:“话是这么说,不过我平时还是去一下地里吧。”
干的少和当甩手掌柜还是有区别的。
再者说,白娇娇昨天跟黄美娟聊的不错,她觉得跟十里村的人交往也没什么难的,多个朋友还多条路呢。
她总不能把自己就困在这个社交圈里头。
但沈衡巴不得白娇娇全世界只认识他一个人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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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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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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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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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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