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郑旭正埋怨李立德当时应该听他的,多收些麦子。
李立德却洋洋得意道:“今年麦子能收上来八成,已经算是大功一件了。刚才隔壁向阳村的人过来告诉我说,他们村才收了不到六成。”
郑旭比李立德小七岁,平时跟李立德一起搭伙成领导班子,对李立德多有忍让。
“大队长!”
白娇娇在外头叫了门,郑旭媳妇见是她,愣了愣,旋即道:“这大雨天的,赶紧进屋。”
郑旭和李立德扭头看见院子里的白娇娇,都不约而同地皱起了眉毛。
“她怎么来了?”李立德看到白娇娇就头疼。
怕不是来论计李洪涛小队长的事!
李立德的脸色变得不好看起来,在心里想着对策,看怎么能帮他那个不争气的堂侄儿搪塞过去。
“白娇娇,大雨天你来我家干什么?”
郑旭对白娇娇倒不是偏见,他这个大队长只是平等地讨厌所有不好好劳动的人。
“大队长,天气预报有没有说,这场雨得下多久?这麦子搁地里,还收得上来吗?”
上辈子,这场大雨像是不要钱一样哗哗下了两天两夜不停,第三天早上刚放了晴,大队正组织把剩下的麦子收上来,结果中午的时候又开始连绵下着小雨,再就是一个周的阴天,没见过太阳。
十里村旁边就是海,夏天的风都是打海上来的,也没有什么晾干一说。
遭了雨的麦子,在这一个周里,全都生了拇指长的麦芽,根本没法磨面,全成了猪食。
郑旭皱着眉,手掌一搓大腿,还是认真回答道:“这雨得下一个礼拜,在地里的没法收了。”
“大队长,趁现在雨刚下,挑个雨小的时候,出去把麦子收了吧!”白娇娇建议道。
郑旭还没说什么,李立德先拍了桌子:“白娇娇,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立了功,来我们这儿指手画脚来了?麦子收不收,什么时候收,难道你一个打城里来的黄毛丫头比我们还懂?”
郑旭也很同意李立德的看法:“就算冒雨收上来,湿麦子也不能磨面,还是要生芽或者烂掉的,没有必要让社员去做这种毫无意义还伤身体的事情。”
郑旭年纪在各个大队的大队长中算轻的,但他却在十里村社员当中很有威望,主要原因就是,他做事实在,也为社员考虑。
“大队长,如果我们把麦子抢收回来,就算下再大的雨,我们把麦子炒干……”
李立德打断白娇娇的话:“嗤,瞎指挥!麦子一炒不就熟了吗?哪有磨熟麦子的?你真当自己上了点学,就什么都懂了?”
“麦子炒干磨成粉,虽然不能蒸馒头了,但是也能吃啊!”
白娇娇这样说,但郑旭和李立德谁也没吃过。
炒麦子,谁知道那是个什么滋味。
不过郑旭也把这话听进了心里头。
甭管什么滋味,至少不会浪费。他们都是饿过肚子的人,好不好吃放一边,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
“你赶紧回去吧,这事儿我们再商量商量。”
冒雨上工,社员们不一定愿意。
郑旭把话说到这个份上,白娇娇知道已经是极限了。
她道:“大队长,您一定好好考虑考虑。”
便也不再多说,转头回了白家。
邓敏在厨房忙活,这抢收结束了,她就想着把白娇娇回门那顿给补上。
这算是沈衡结婚后第一次登门,娘家的态度也能决定夫家对媳妇的态度,所以白世海特意去码头买了不少好鱼好虾回来。
白世晴知道白志满的脾气现在怪得很,在炕上千叮咛万嘱咐,看在白娇娇的面子上,别跟沈衡起冲突。
“我还得伺候着他?谁是谁老丈人?”白志满哼了一声。
白世晴道:“爹,你对我们怎么发脾气都行,你是我们爹,我们活该的,但是人家沈衡可不是你生的,他要是生气,你这样的跑都没法跑。”
“白世晴,你怎么说话的?”
白志满成天都快被他这个大闺女给气死了。
“我说的都是实话,你要是给沈衡难看,你让小妹怎么在他面前做人。”
“你那个小妹又不是我养的,关我什么事?”白志满想起丁世芳来,“也不知道世芳怎么样了,她一个村丫头,去大城市能生活好吗?别人看不起她咋办?”
丁世芳没有离开之前,一直是她在照顾白志满,她性子要比白世晴软和多了,白志满日子过得肯定比现在舒心。
白世晴跟丁世芳感情深是一码事,但是对她心里有气是另一码事:“你就别惦记她了,人家过好日子,早把你忘脑后了!”
两年前丁世芳突然过来告诉他们,自己其实是被抱错了的孩子,理由就是她跟爹还有哥姐长得都不像。
本来全家人都以为这是丁世芳的无稽之谈,谁也没想到丁世芳会来真的,她上大队闹着开了个身份证明,说要去城里找亲生父母。
白世晴脾气急,见丁世芳任性,跟她大吵一架,但还是没有阻止得了丁世芳。
谁知道,还真让她给找着了!
自丁世芳家里来信,说是要和亲生父母一块儿生活之后,她就再也没有跟白家有过联系,白世晴都快气死了。
就算养条狗,也得念着养主吧?
白母死后,白志满一个人如果不用拉扯四个孩子,根本不用去上山推石头,也就不会被石头砸断腿瘫在炕上。
不管怎么说,白志满对他们兄妹几个,都是恩重如山,白世晴想着丁世芳那白眼狼模样,心里就来气。
“爹,我告诉你,现在人家不是白世芳了,咱们家往后只有白世娇,没有白世芳!”
白世晴已经把白娇娇混编进他们家里头,明明白白告诉白志满。
白志满被白世晴说的哑口无言,毕竟,白世晴说的就是实情,丁世娇走了之后就像把他们忘了似的,确实令人寒心。
白世海出来缓和局面:“爹,我这两天看娇娇其实性子不错,就是以前被惯坏了,嫁人之后懂事了,挺体面的。”
白志满不屑:“你俩是吃人家嘴短,就吃了她两天白面馍,就偏帮成这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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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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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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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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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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