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下,魈将原本正要自杀的都泽儿放在了树下。
“你是...”
看着眼前的少年,她回想起了小时候发生的一件事。
那年,她五岁,她的父母带着她赶路,却不幸被魔物围攻,陷入绝境。
关键时刻,一持枪少年现身,干净利落消灭了所有魔物,救下了他们一家。
那时,她的父母激动万分,向那少年叩首,称其为降魔大圣金鹏上仙。
那时,她尚且懵懂,不知道降魔大圣金鹏上仙这个称号的分量,只是,那少年仙人的身影,牢牢刻在了她的脑海中。
13岁的她,再看救自己的人。
依旧是持枪的少年模样,和当年别无二致。
这是她的英雄。
那时的她,仿佛找到了依靠。
她崩溃大哭,将自己的不幸一股脑地哭诉给仙人听。
仙人沉默,只是站在她身边,默默听她讲完。
“我不擅长安慰人。”
仙人伸手,轻抚她脏污的头发。
“但我希望你能好好活下去。”
仙人折下一枚树叶,折成了一只鹤。
“你的身上,邪气甚多。这个送你,里面蕴含了我的仙力,能驱邪避凶,它会为你带来好运的。”
话落,仙人便消失了。
仙人确实不擅长安慰人,但对那时的她而言,能获得来自他人的帮助,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虽然只是短暂的交流,但却给了她莫大的勇气。
自此,那位仙人便成了她的信仰。
回去之后,她翻阅家中古籍,找到了仙众夜叉的记载。
书中写着,夜叉忍受魔神残渣与业障的侵蚀所带来的痛苦,千年如一日的守护璃月,一位又一位夜叉因魔神残渣与业障的侵蚀而惨死。
如今,世间仅存一位降魔大圣仙众夜叉还在默默忍受痛苦,护佑世间。
“原来他是那么伟大的仙人吗?”
“他承受着那么大的痛苦,也依旧努力活着,努力保护世间平安。”
“我又怎能因为这点痛苦而寻死呢?”
她将降魔大圣当做了偶像,当做了精神图腾,努力的活着。
她自学起家中记载的各种驱魔法术,因为她十分努力,所以很快便学有所成。
如今的她,已经20岁了。
遇见降魔大圣,已是七年前的事。
特殊的成长环境,造就了她特殊的性格和观念。
她确实偷过很多东西,为了活下去。
她也盗过墓,至于盗墓的原因...
是因为在看到那些人死后还要穿金戴银风光下葬,不由得想起了自己裹着被子草草掩埋的父母。
也是因为从小艰苦的生存环境,让她对死亡没有任何敬畏。
在她的认知里,世界上还有很多和自己一样困苦不幸的人。
而这些人,死后甚至还要把无用的金银珠宝带入棺材里。
与其让这些金银珠宝埋在棺材里,不如挖出来,拿去换成钱,资助有需要的人。
只是她在挖开坟墓拿走财宝后,又会认真把坟埋好,所以明没有多少人发现自家的坟被挖了。
至于杀人,是的,她也杀了。
因为她看到过很多人因为拦路抢劫的盗贼和盗宝团而家破人亡。
深知无家可归之痛的她,对这些人极为痛恨,经常对这类人出手,搞黑吃黑的勾当。
不论盗墓还是黑吃黑得来的钱,她几乎全都捐给了孤儿院。
说回最初的话题。
她算是好人吗?
她觉得自己并不能算是好人吧...
她确实偷了很多东西,也盗过墓,更杀过人。
她的手,并不干净。
甚至就连捐钱给孤儿院,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心的。
她从小都是自己一个人生活,从来没有人关心她、照顾她、陪伴她。
她从未从他人那里得到过【爱】,所以自然也没办法学会去【爱】别人。
一个从未得到过关爱的人,又如何能学会关爱他人呢?
但她想知道什么是爱,想学会去爱他人。
之所以资助孤儿院,可能是因为她看到书里说的【帮助他人就是大爱的体现】。
所以她才想要去资助孤儿院。
当然这或许也是因为她从小孤苦,因而对这些孤儿有着特殊的同理心。
她不希望这些孩子跟她一样不幸,所以才愿意资助。
“我算是一个好人吗?应该不算吧...”
“书上说,君子论迹不论心。一个人是好是坏,看她做了什么,而不是在想什么,如果一个人虽然心怀恶念,但却依旧一辈子做好事,那她也是一个好人。”
“但连自己做好事的原因都不清楚,这也能算好吗?”
“如何去爱他人,我始终没有学会...”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自嘲地摇了摇头。
她是个很矛盾的人。
她不在意他人对她的辱骂和排挤。
因为她确实偷过东西,挖过坟,也杀过人。
既然做了这些事,那挨打挨骂都是应该的,甚至有一天被杀,那也是理所当然。
她走入璃月港,买了一些香烛和新鲜的水果当做贡品,这次黑吃黑得到的钱,就仅剩下她半个月的生活费了。
“回去吧!”
夜幕降临之际,她回到了村子。
照例净手焚香虔诚叩首礼拜。
她洗了个澡,便沉沉睡去。
......
离她家不远的高山上。
黑青头发的少年仙人双手抱胸,默默遥望她的家。
“这个叫做‘读者’的人类,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突然,粉发粉裙的女子来到了魈的身边。
“......”
魈一阵无语。
“我应该跟您说过,她叫都泽儿。”
“哦,我知道。”
诗桔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但我是南方人,不习惯读儿化音。”
此话一出,魈的眼皮跳了跳。
“您不是世界吗?怎么还有南北差异之分?”
这话一出,就连诗桔也愣住了,她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是啊,我即世界,为何我会有南北之分?”
诗桔很疑惑,这种行为就像是一个人指着自己的下半身,说自己是下半身人,不习惯上半身的生活方式和习俗一样,显得很怪异。
“可是,我的这个习惯是哪来的?”
诗桔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又看向魈。
“所以,这个【读者】,有什么特殊之处吗?”
魈:“.......”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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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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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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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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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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