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降临,在泗水不远处修建起来的一座临时行宫中,始皇帝脸色发黑,额头上青筋鼓胀。
他一想到白天的事情,就感觉心里堵得慌。
多少年了,自从他翦灭六国,并一宇内以来,一直被尊为天下最为尊贵的皇帝,从来没有人敢违抗他的命令,更没有人敢当面欺哄他。
无尽的歌功颂德,让始皇帝的心态一直在膨胀,特别是在封禅后,他更是真的将自己当成了上天在人间的代言人。
神化,圣化。
作为真正的上天之子存在。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始皇帝却像是一个傻子一般被泗水郡守张德用泗水周鼎的消息从芝罘岛骗到泗水郡来,现在想起来,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当然,气归气,始皇帝自己其实很清楚张德是不敢故意欺骗他的。
周王子卷鼎东逃,在泗水凿船沉鼎的事情始皇帝也听说过,隗状等人也都说这件事在三十多年前确实由秦国的间人传回了咸阳,并非是张德故意虚构。
这位郡守也是真的相信了这个故事,才生出献祥瑞以拍皇帝马屁的事情。张德这么做的目的还是想讨好皇帝,迎合圣心。
“还是赵佗说得对,齐桓公好紫衣,满国之人尽服紫。楚灵王好细腰,则满朝之人尽黧黑。朕在封禅后赏了几个献祥瑞的,便让这些人以为献祥瑞是讨好朕的方式,争相前来献纳,这才弄出了这等事情。长此以往,整個大秦还不知道要变成什么样子!
始皇帝想到当年赵佗在临淄城对他的建言,果真是事后应了验,不由暗暗感叹。
“幸好朝堂上,还有赵佗这样的忠直敢谏之人,要全是张德这般奉承之辈,我大秦又岂能长久。这一次朕当狠狠惩戒此辈,以儆效尤才是。”
始皇帝想到赵佗,心头的怒气才散了一些,但还是有些堵得慌,急需要排遣出去。
如果换成其他君主,在这种烦闷躁怒的情况下,或许会找来女子进行发泄。
但始皇帝不一样,他排遣郁气的方式只有一个。
工作!
进入疯狂工作的状态,自然就不会再想到这些烦心事了。
“给朕送一批奏疏来,朕要挑灯批阅。”
“唯。”
伺候的宦者立刻应声,出去传达皇帝的诏令。
不一会儿,屋外有脚步声传来。“陛下。”
一个身着黑衣的文吏在门口恭敬的问候了一声,端着木盘上前,盘上摆满了叠好的纸质文书。
始皇帝虽然一路巡行,但按照他的命令,全国各郡县汇总在咸阳的文书,都要挑出一部分比较重要的送过来,由骑兵携带,一路追赶皇帝的步伐,让他亲自过目和批阅才行。
当然,这件事之所以能够实现,还是多亏了赵佗发明了造纸术,一个骑兵携带的文书量,比之前一车所装的简牍还要多,十分的方便。
待看到盘中那一叠叠的纸张,始皇帝的心情已经好了不少。
“这几日尽想着赶到泗水来看九鼎,日夜驰行,倒是荒废了工作,积下不少未阅的奏疏,这两日当好好补上才是。”始皇帝自语一声,待到那文吏将奏疏端过来时,他才注意到此人是尚书仆射李由。
李由恭敬的将奏疏放到皇帝身前的案几上。
屋中灯火摇曳,晃动的光,将李由那张曾经历过荆楚和巴蜀风霜的脸映衬的棱角分明。
这本是一张武将的脸啊!
看着面前身着文吏袍服的李由,始皇帝的脑海里想起八年以前,李由身着甲胄,头戴鹖冠,在宫中任中郎户将,为他值夜宿卫的场面。
那时候的李由不到三十,身强体壮,意气风发,乃是他十分看重的一个年轻人,若非如此,他最开始也不会生出将自己宠爱的长女许给李由的想法。
哪怕后来有赵佗异军突起,吸引了始皇帝的目光。
但他并没有因此嫌弃李由,甚至因为李斯的关系,对于李由还多有优待,比如在李信伐楚之前,就专门为李由升了一级爵位,以避免他被赵佗超过爵位后的尴尬。
伐楚之战,是始皇帝给李由和赵佗的一个公平考验,就看谁能配得上他的女儿。
哪知道那场必胜的战争,因为李信的自大,熊启的背叛,成为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败仗。
但也只有在危机之中,方能凸显人真正的实力。
赵佗料敌先机,渡淮水而突袭楚都,又在敌后穿插上千里而回,创下泗水之战的大胜,成为了帝国的英雄。
李由则是狼狈归来,高下立分。
那时候,始皇帝就已经决定好了他女婿的人选,只是对于李由,他也并没有放弃,削爵之后依旧给了李由上沙场征战立功的机会。
结果······
诸将皆胜,唯有李由独败。
数奇之说曾让皇帝心中惊惧,但李由后来的南郡之胜又让他放下心来,最终便换来西南大败。
这让始皇帝彻底认可了“李由数奇”的结论,决定日后一定不能再让李由上战场。
这个男人,真的能败掉他战无不胜的秦军啊!
幸好西南战败后,李由也熄了再上战场立功的想法,李斯更是为其张罗,最终寻得尚书仆射一职。
这事,始皇帝是知道,也是默许的。
“李由在上战场之前,于宫中宿卫多年,随朕出行数次,从未出过问题,可见此数奇之说只应在战场上,于宫中做事反倒无碍。”
始皇帝对李由来做尚书仆射倒是放心,甚至还对其多有观察。
只是这段时间以来,始皇帝发现,李由虽然还是和以前一样做事认真,颇为勤恳忠实,但他的身上总是带着一股暮气,和当年那个满是英气的中郎户将相差甚远。
想想也是,八年之前,李由还不到三十岁,便爵为五大夫,任职中郎户将,还被暗示为秦王之婿,可谓是前程似锦,自然是意气风发了。
而现在,李由已经是三十好几了,婚事没有着落,事业一败涂地,名声也十分不好。还几经战败,被迫弃了武职,来做一个文吏,心气哪还能如同昔日那般高傲。
“陛下,这是咸阳御史大夫发来的文书,这是内史府的奏疏,这是上郡的奏疏
李由低着脑袋,将一叠叠文书按类分好。
始皇帝暗暗摇头,他能听出李由声音中的麻木。
李由做过中郎户将,做过战场上统率五千人的一曲军候,甚至是秩比二千石的郡尉。
换成是谁有着这样的经历,也不可能心甘情愿的来做一个六百石的尚书仆射,整日和这些文书作伴。
如果换成是其他人,始皇帝会不喜,甚至直接罢黜掉。
但这人是李由。
皇帝当年暗示将长女嫁给他李由,虽未正式承诺,但终归是有将他收为女婿的心思,对这个年轻人自然是看得上眼的。再加上李由作为中郎户将宿卫多年,做事勤恳,又常在他眼前晃,心中自是有些感情。
更别说,李由还有一个深受皇帝信任的老父。
“天生数奇,不适合战场厮杀,此乃命数,不是他的错啊。”
始皇帝心中叹了一声,看着眼前低眉顺眼的李由,忍不住生出怜惜之意。
他不想让一个原本看中的年轻人,变成这般满身垂暮之气的失败者。
李信都能从失败中崛起,李由未必不可能。
他要再给李由一个机会。当然,不是上战场的机会。“李卿。”
始皇帝开口呼唤。
正低着脑袋分类文书的李由听到皇帝的声音,忙放下手中文书,恭敬道:“臣在。”
始皇帝盯着他,说道:“你是郎卫出身,如今可愿再做一个中郎,伺候在朕身侧。”
李由愣住了。中郎。
秩六百石,和他现在所担任的尚书仆射秩禄相当,但重要性却远远不如。
更别说是和他曾经所任的中郎户将相比了。
但李由已经是不由自主的热泪盈眶。
经过了战场的毒打后,李由才发现在宫中宿卫的那几年岁月,才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候啊。
“臣愿意,臣谢陛下恩德。”
李由立刻跪在地上,向着始皇帝行礼叩拜。
他原本木然的眼睛,在泪水盈眶中有着光芒在闪烁。
中郎,那是他曾经初次入宫时的起点啊!
虽然兜兜转转,又重新要从起点开始。
但李由有信心,凭借他的资历和努力,早晚能爬回中郎户将的位置,甚至再往上的中郎将也不是不可能。
最关键的是,他愿意做一个中郎,侍卫在皇帝的身边。
这可比做一个什么管理文书的尚书仆射好上千百倍。
“这是陛下对我的宠爱啊!”
李由心中颤抖,感到了来自皇帝的无尽的恩宠。
但突然,他的脑袋里冒出“数奇”两个字,不由脸色一变。
李由趴在地上,颤巍巍说道:“陛下,可是世人皆言臣数奇啊,若是为武职,恐怕······”
“无事,你之前也曾在宫中为中郎,宿卫朕数年时间,也没出过事情。”
始皇帝摇了摇头,转而又自傲道:“而且朕乃天子,何惧什么数奇之语。”“朕,镇得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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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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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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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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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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