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佗留下一个屯的士卒在此守卫后,便率军踏上通往单父的道路。
按照秦军常用的制度,行军时一般会划分出兴军、踵军、分卒和大军等几个位置。
但此番进军,赵佗麾下兵力只有五千人,不算很多。
再加上从薄邑到单父的路上,并没有其他需要攻略的城邑,故此赵佗只在大军两侧各安排了一支百人队进行警戒守备,并未过多的分置兵力。
同时赵佗将兴军和踵军合并,统一由涉间所部的一千人来担任。
一来是涉间性格沉稳,担任前锋比较稳妥。二来则是他多次担任过赵佗的前锋兴军之职,相比众将更有经验。
如此,赵佗的军队便分成三个部分。
最前方的是涉间率领的一千人,承担探路和警戒的职责。
距离涉间部十里开外,是赵佗率领的接近四千人的大军。
在大军后方,则是负责押运辎重粮秣的数百秦卒和被征召的民夫。
三军之间,常有骑兵往来,负责传递消息。
在这样的行军阵列下,秦军连续行军数日,在离开菑县的第九天时,已经距离单父县城不到四十里了,最多两日,他们便可兵临单父城下。
“禀二五百主,我军又发现魏军骑兵,约十多人。”
听到属下禀报,涉间眉头一挑,随着离单父城越来越近,路上所遇到的魏军骑兵也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频繁。
这些应该是单父城中那位宁陵君,派出来查探军情的游骑。
这些魏军骑兵就像是泥鳅一样,滑不熘秋的,只在远处,远远观望涉间的部队。
一旦秦军骑兵上前,他们也不交战,转身就跑,十分的难捉。
涉间也拿这些家伙没办法,他派出骑兵去追这些魏军,若是派的人少了,那就打不过对方。
如果派出的骑兵多了,又怕对方是诱饵,后方有更多的人,将自己派出的骑兵一口吞下。而且那样一来,自身反倒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
“不管他们,以哨骑开路,保持行军阵列便可。前方遇到山林谷地,定要派人好好查探,以防埋伏。”
“唯。”
涉间下达命令,他决定不去管那些骑兵,这些人想看什么就看吧,他这支部队本就是探路的先锋,没什么紧要的东西。
他只需执行好自己的任务,将沿途所有可能埋藏伏兵的地方全部查探一遍,以保障后方大军和辎重部队的安全。
……
离单父城三十余里的一处密林中。
魏咎满脸焦急,看着一旁的谋士侯书和战将朱骠,问道:“那秦军先锋竟然如此仔细,将所过之处的密林山谷全部探查,等他到了此处,一查探山林,吾等行踪必然泄露,为之奈何?”
侯书面色尴尬,他在单父城时倒是智谋百出,脑子里妙计一个接一个的不停冒出来。
….但真的开始进入执行层面,侯书却发现这伏击之策真不是那么好用的,特别是遇到一个这么认真探路的秦军先锋。
可恶,为什么秦人不选个莽夫当先锋!
按照他和魏咎等人的商议,是准备先放这支探路的秦军东去。然后伏击后方的秦国中军,直接攻击秦军的主帅,若是能将秦国军候在乱军中阵斩,此番战斗就算胜利。
但照着眼前的情况,这支千人的秦军一路所过,必会探查山林谷地,等到了这里,魏军的行踪必定泄露,届时根本不可能伏击到秦国中军。
“既然伏击不了,不若回城,固城而守再寻机破敌?”
魏咎满脸纠结的说道,他在数次战斗中已被秦军吓到,眼见伏击之策可能失效,不由着急起来。
朱骠叫道:“公子勿怕,既然伏击不了秦国军候,那咱们就先吞下这支千人的秦军先锋!”
侯书一拍掌,笑着说:“没错,伏击不了秦国中军就伏击这支千人的秦军。呵呵,以吾等六千人的兵力伏击他一千人。突袭之下,秦人必定溃不成军,且以六打一,安能不胜?”
“吾等轻易便可将秦军先锋吞下。如此,可携大胜之威,再迎战后方的秦军。到时候就是六千打四千,用以逸待劳刚刚大胜的魏国战卒,对阵长途跋涉且刚刚遭遇大败的秦军,此战一定能赢!”
听到手下谋士和战将的策划,魏咎的信心又立起来了。
是啊,虽然情况有变,但依旧对己方有利,六千打一千,他们一定可以吃下这支秦军先锋!
“既如此,便依两位之谋。”
魏咎点头赞同起来。
……
“禀二五百主,前方有一处树林,林密地广。”
“嗯,派人进去查探。”
涉间颔首,倒是没有多想,一路过来,他们经过的密林山谷也有许多处了,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接到探查的命令,前方有一屯秦军入林,而后续的秦军继续走在道路上,并没有延迟。
“那些魏军的游骑兵还在不在?”
涉间随意向身侧的短兵百将问道。
那短兵百将连忙拍马前行,不一会儿就回来禀报道:“禀二五百主,前方尚没有发现魏军骑兵。”
涉间本是随意一问,听到答桉反倒惊讶起来。
因为一路过来,那些魏军骑兵皆是远远观望,一直探查着己方的行军,虽然常被己方骑兵赶走,但没一会儿又会像牛皮糖一样黏上来。如今却一个都没有发现,反倒让人觉得不寻常。
此时,负责探林的一屯秦军已经分散进入两侧林中,秦军大部也踏上了林间的道路。
涉间眉头越皱越紧。
那短兵百将不知自家二五百主在想什么,张望四周后叫道:“咦,这些林子上好多鸟啊。”
这句话,将涉间瞬间惊醒。
他抬头一看,果真见到两侧密林上有群鸟飞腾,盘旋不落。
“兵法所云,众树动者,来也;众草多障者,疑也;鸟起者,伏也!”
“不好,此处有伏兵!”
涉间双眼勐睁,对着周围士卒吼道:“速速结阵,举盾防御!”
与此同时,刚才探林的秦军所进的林子中,也传来阵阵惨叫声。
“魏军!”
“林子里有魏军!”
刹那间,密林中冒出无数魏国兵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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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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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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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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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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