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母亲施凤兰的培养下,原主从小就很优秀,精通各种乐器,会五国语言,当年还是以全科满分的成绩申请了国外名牌大学。
回到粤城后,她便一直给宋云谏当助手。
宋云谏年纪大了,他打算教会女儿后,就早点退下去。
谁知女儿原本好好的,突然有天就失踪了,然后再也没找到。
原主被于悦卖给了人贩子。
于悦比原主还要小四岁,刚成年没多久,杀人这种事到底不敢。
她打算把原主卖的远远的,以后永远都回不来。
只要原主回不来,那她就能搞定宋云谏,然后将宋家据为己有。
原主从小被保护的很好,哪见过这阵仗,发现自己被拐时,直接被吓晕了过去。
说来也巧,人贩子在转移原主的过程中,遇到特大暴雨,直接将人给冲散了。
原主迷迷糊糊间落水,然后又被一位大婶救起。
大婶背不动原主,便回家喊来儿子李大壮帮忙,这才将人弄回家。
大概是惊吓过度,再加上落水后撞到了脑袋,原主醒来后居然失忆了。
她不记得自己是谁,从哪来。
救下原主的大婶干脆骗她,说她是自己花了300块钱买回来的儿媳妇。
原主没了从前的记忆,又手无缚鸡之力,只能任由大婶一家欺负。
一年多以后,原主给李大壮生下个女儿。
生产时的剧痛,刺激了原主的记忆,让她想起一些事情。
但不多,只记得父母喊她礼礼。
原主一孕傻三年,不小心暴露自己记起名字的事。
李大壮担心原主彻底恢复记忆,一直小心翼翼地防着,打算但凡发现任何苗头,就把原主绑在家里。
之后的很多年,原主都没再怀上,也没再想起任何以前的事。
李大壮当年留下原主,就是为了让她给自己生孩子。
结果五年就生了一个,还是个赔钱货,害得他被同村人嘲笑没本事。
李大壮气不过,刚开始只是喝醉酒才会对原主家暴,后来被嘲笑的次数多了,几乎三天一小暴五天一大暴。
原主就是在这个时候恢复记忆的,但此时距离她被拐,已经过去了五年时间。
好在这次原主学聪明了,没再表现出任何端倪。
趁着李大壮一家出门走亲戚,原主抱着女儿偷偷跑去镇上打电话联系家人。
原主还记得父亲宋云谏的电话,但拨过去居然是于悦接的,吓得她连听筒都没拿稳。
她记得自己昏迷被拐之前,喝了一杯于悦给倒的茶,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再醒来时,发现被人贩子堵了嘴巴塞在蛇皮袋里。
原主没敢再给父亲打电话,而是联系了她的好闺蜜,也就是她名义上那位未婚夫的堂妹季青茉。
季青茉当天就赶来接原主,跟她一起来的,还有她亲哥季青云。
原主把自己当年被拐的事情跟两人一说,他们都不约而同断定,肯定是于悦在搞鬼。
因为于悦在原主父亲去世后,顺利霸占了宋家的一切。
季青云兄妹俩把原主带回家的同时,也报了公安。
但这个案子发生的时间有些久,很多线索都查不到了,最后只能不了了之,好在公安将李大柱一家定了罪。
可原主没能将于悦绳之以法,甚至连宋家都夺不回来。
当年她的失踪,对宋云谏来说几乎是致命打击,身体一下就垮了。
于悦母女俩就是在这时候闯入了宋云谏的生活,她们一个在生活上照顾宋云谏,一个帮宋云谏打理宋家的生意。
直到宋云谏闭眼的那一刻,他都没能找到女儿。
但于悦发誓,只要宋云谏把宋家给她,她就会一直找下去。如果她找不到,那就让她以后的孩子继续找。
宋云谏在弥留之际,将财产都转赠给于悦。
他本想给原主留一些,但又担心于悦会不尽全力寻找。
如果将宋家都赠送给了于悦,就算原主回来,也不会对于悦造成任何影响。
于是,宋云谏就将整个宋家都赠送给了于悦。
对他来说,钱财都是身外之物,只要女儿能回家,凭她的本事,赚大钱不是难事。
原主伤心过后,终于能重新振作起来。
她暗暗发誓要夺回宋家,要让于悦受到应有的惩罚。
但凭她原主一个人,根本不可能夺回宋家,如今的宋家,早就被于悦牢牢掌握在手里。
但就算没了宋家,原主还能找未婚夫一家帮忙。
原主的未婚夫叫季青临,他母亲蔚虹跟原主母亲施凤兰是闺蜜,打小就给两人定了娃娃亲。
两人小时候也见过面,但搬去香江后的整整十五年,两人再没见过。
粤城名门望族季家,除了季青临跟他父母错过了去香江的最后一班船,其他季家人都有惊无险的去了香江。
这次再见面,已经距离两人上一次见面整整二十年。
原主成了孩子妈,这些年又被李大壮一家折磨,再不复往日的风采。
而季青临从原来那个爱笑的少年,变成如今以心狠手辣著称的商界大佬。
当然,这还得从二十年前开始说起,季青临一家没能赶上去香江的末班车,本以为只要躲起来就行,但还是被人发现了。
季青临当年亲眼看着父母被一帮发了疯似的人打死,如果他不是被家里的佣人林妈提前藏起来,七岁的他也会死在乱棍之下。
自此,季青临变得沉默寡言,如果不是林妈的照顾,他就算没被打死,也会饿死在路边。
为了掩盖季青临的身份,林妈将他带回自己的老家,谎称是在路上捡的孩子。
她还给季青临取名为林安,希望他这辈子都能平安顺遂。
村里人都知道林妈从小被卖去地主家,现在地主都倒台了,她一个老姑娘,在路上捡个野孩子回老家养老,似乎也不是多大的事。
甚至还有阴谋论的村民怀疑,这孩子根本不是林妈捡的,而是她偷来的,就为了以后能有人给自己养老。
但这跟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反正不是偷的他们家的。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季青临只要一闭眼,就是父母惨死的画面,他吓得几乎不敢睡觉。
每当这时候,林妈都会耐心的抱着哄他入睡。
季青临从一出生起,就是林妈在照顾,几乎把他当成自己的亲儿子看待。
哪怕如今季青临已经不再是地主家的小少爷,林妈也舍不得他吃一丁点苦,什么都不让他干。
直到季青临十岁时,林妈生了场大病,才允许季青临干活。
从那以后,便一直是季青临在照顾林妈。
两人相依为命了很多年,林妈时常会自责,要不是她这个破身体,怎么能让小少爷干活。
季青临十七岁那年,林妈走了。
直到闭眼前,她都在说对不起。
对不起季良辰跟蔚虹,也就是季青临的父母。
对不起季老太爷,也就是季青临的爷爷。
当年要不是季老太爷把她买回家,她早就病死了,哪可能顿顿吃饱穿暖。
在季青临二十二岁那年,他终于被季老太爷找到,然后接回了季家。
但季青临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活泼开朗的小少爷,十五年的时间,让他变得冷心冷情。
即便回到季家五年,季青临也没有恢复从前的活泼开朗。
季老太爷见他迟迟不肯结婚,便想撮合他跟原主,反正这两人原本就有婚约在。
然而季青临却说:“爷爷凭什么认为,我会要一个生过孩子的女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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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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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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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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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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