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高中毕业后,没有参加高考,直接工作了。
也不是她不想参加,原主很聪明,可谁让渣爹宋福贵娶了个后妈姚春仙,她在家里就成了一棵孤苦无依的小草。
别说高考上大学了,原主能顺利完成高中学业,都是个奇迹。
原主高中毕业后,在隔壁永利村的文武服装厂当小文员,除了忙一些后勤的活,有时还要帮财务室整理各种材料。
这家文武服装厂,是村里一个叫路武人开的。
他弟弟叫路文。
所以厂子就叫文武服装厂,两人还确实一文一武,弟弟是省高考状元,考上了首都大学。
而原主悲惨的命运,是从她的继妹丁倩,跟路武的好兄弟夏军搞在一起后开始的。
路文跟路武的父母早逝,从小跟着爷爷生活,过得很艰苦。
小时候的路武受过夏军母亲一饭之恩,改开后他赶上好政策开了厂,便拉了夏军一把。
不仅给了夏军一份工作,还带着他一起跑业务,谁知却养出一个白眼狼来。
夏军嘴甜酒量大,确实很有能力,帮路武拉来很多生意。
当然,路武也没亏待他。
夏军的销售提成,是所有销售员中最高的。
但夏军不仅不感激路武,心里反倒还怨恨上了路武,甚至觉得路武如果识相的话,就该主动下台,然后双手奉上服装厂。
原主的继妹丁倩,也在服装厂工作,不过她没什么文化,只能在车间当女工。
夏军原本是看上了原主,但被丁倩半道截胡,直接勾走了夏军。
丁倩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小算盘打的贼好。
她跟夏军建议,撮合原主嫁给路武当填房,帮他照顾家里的两个小拖油瓶。
日后内有原主,外有夏军,他们随便使点小手段,都能在服装厂赚的盆满钵满。
甚至,如果路武有个三长两短什么的,那服装厂就是原主的了,四舍五入就是宋家的,再四舍五入就是夏军的。
夏军跟丁倩的想法一致,只是有些细节上的小出入。
路武之前结过一次婚,还有两个孩子。
他前妻路贝贝是路家老爷子捡来的孤儿,两人一起长大,算是青梅竹马知根知底。
本以为路武开厂赚到钱后,能让妻子跟孩子享福,结果路贝贝生老二时没坐好月子,落下了病根,在老二一岁时就去世了。
路武一蹶不振了段时间,但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要照顾,外面还有厂子要经营,他只能振作起来。
路贝贝是个很温柔顾家的女人,从前她还在时,把家里操持的井井有条。
服装厂刚开出来时,路贝贝就身兼数职,这才有了后来欣欣向荣的文武服装厂。
路武本打算这辈子都打光棍,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以及家里那个书呆子弟弟。
但两个孩子还小,需要一个母亲,也需要一个完整温馨的家庭。
夏军这边给路武做思想工作,丁倩那边让姚春仙给宋福贵吹枕边风,然后让宋福贵给原主压力,逼她去给人当后妈。
宋福贵一直怀疑原主不是亲生的,从小到大对她从来都是恶语相向。
但在原主结婚这件事上,他的威逼利诱让原主第一次感受到微乎其微的父爱,于是脑袋发昏就点头同意了。
而路武那边,每天回家看到越发孤僻的老大,以及哭啼不止的老二,他终于下定决心再婚。
第二天,路武就找到原主,告诉他自己想娶她。
他可以给她提供优渥的生活,但没法给她丈夫对妻子的感情。
路武说的很直接,一点都不虚伪,上来就打直球。
他告诉原主,路家现在缺一个照顾孩子的女主人,如果原主能好好照顾孩子,日后路家的荣华富贵也有她一份。
当然了,他们不会再有孩子。
只要原主肯真心对待两个孩子,日后也不愁没人给她养老。
原主最终决定嫁给路武,并不是被路武这番话给打动了,而是被宋福贵的话给打动了。
他说自己从前都忽视了她,以后宋家还得靠她,继妹丁倩只是个女工,同父异母的弟弟宋建还小……
原主第一次被宋家如此重视,自然是含泪应下,哪怕说白了是去路家当保姆。
路武跟原主的婚礼,并未大操大办,只简单的办了几桌酒席。
原主也不看中这些,她只想等嫁来路家后,能拉娘家一把。
结果,原主刚嫁进路家不到一星期,路武亲自开货车去送货时,不幸遇上暴雨,道路被冲垮,他连人带车一起摔下坡,最后抢救无效……
夏军跟原主一家激动的差点烧高香,这不是天助我也!
原主跟两个孩子没什么感情,在路家就跟外人一样,全程都是小叔子路文带着两个孩子忙完了路武的丧事。
路武跟原主结婚时,路文没有请假回家喝喜酒。
直到路武出事,路文才请假回家,只可惜没能见到大哥最后一面。
他帮自己大哥办完丧事后,看着扶不上墙的原主,只能跟学校请了一学期假,打算先把厂子跟家里扶上正轨后再回学校。
结果,路文刚去服装厂上班的第二天,就被车间的机器压到腿。
好在他就医及时,要不然下半辈子就只能坐轮椅了。
路武去世后,夏军直接架空了服装厂,但在明面上,他先是把原主捧上了厂长的位置。
原主虽然什么都不懂,但也知道重要文件不能随便乱签字。
夏军干脆给原主设局,两人一起去跟客户应酬时,他偷偷在原主的酒里下药。
还没走出酒店,原主的药效就开始发作,然后被夏军带去了酒店楼上的房间。
半夜原主醒来时,夏军还装出一副自己被她玷污了的样子,甚至嚷嚷着必须对他负责。
原主一个乡下丫头,哪见过这阵仗,吓得什么都同意了。
等原主凌晨回到家后,路文质问她去了哪。
原主支支吾吾的样子,路文虽没有秒懂,但也猜到了些什么。
叔嫂俩从这一刻开始,算是彻底离了心。
第二天,当路文一瘸一拐来到服装厂,想要罢免原主这个厂长,然后自己当厂长。
但夏军跟几名骨干力挺原主,还路文不要脸,竟然趁火打劫抢孤儿寡母的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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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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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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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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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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