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光是挑选酒肆的掌柜,樊管事就已经跑了邓牙人那里不下三次了。
有樊管事在,文瑶是一点都不担心,一门心思的扑在鸭绒厂上。
厂房盖的已经差不多,开始招工。
当时文修易和陈县令就已经说过,以后每个村会给发展一个产业,就是古桐村迟迟未动,不是他们不想,主要是觉得古桐村毕竟是他们根据地,总得好好商量一下才行。
这不,正好文瑶要弄鸭绒厂,这厂要是弄起来,几乎能解决村子里一半以上的妇女就业的机会,加上古桐村占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在那,生产队分到的地也是所有村子里最多的,再弄出点什么别的产业,那古桐村的村民恐怕是要分出三头六臂来了。
这姑且不说,其他村子只怕就要开始有意见了。
招工开始,除了那几家一开始就安排了名额的,其他人都正常报名,然后筛选。
主要是分三个工种,一个就是分拣鸭绒,屠宰场那边取下来的鸭毛,会统一送到鸭绒厂,然后分拣工人就负责将鸭毛上的鸭绒分拣出来,然后收集好。
第二个,就是鸭绒的处理部分,这一部分涉及到鸭绒的处理和去味,用文瑶的话说这一步就属于核心技术了,之前都是李氏在做,但是鸭绒厂盖起来之后,鸭绒产量肯定会增加,李氏一个人恐怕就忙不过来了。
一家人商量之后,还是决定从邓牙人那里买上十个人,至少手里拿着他们的卖身契,他们不敢把秘方说出去,毕竟这个时代,背主可是要被直接打死的。
谁也不会不惜命不是?
第三个工种,就是做衣服的人了。
现在的女人,谁都会点针线活,能做衣服,但是这衣服和衣服的区别还是有的,羽绒服更讲究的就是针脚的细密,不然就容易跑毛,所以在做衣服的人上,挑选是最为仔细的。
最后就是由蔡氏担任的质检队,选的都是人品比较好,做事细心的人,总共五个,专门负责跟蔡氏一起检查那些挑选出来的鸭绒合不合格,还有做好的衣服,如果有不合格的就得重做。
工钱是按照计件模式算,有一个底薪在,每月二两银子的底薪,挑选鸭绒的按斤来,每斤鸭绒五十文,衣服也一样,一件五十文,若是勤快一些,肯干一些,一个月下来赚个三四两银子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这对普通人家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
更何况每个月每个人还有四天的休息,提前跟小组的组长说一声,登记上就可以了。
这么好的差事,几乎抢破了脑袋。
这也就导致了,罗氏每次从作坊回家的时候,路上总是会碰上些‘路过’的村民,要么就是拎着只鸡,要么就是拎着点菜,要么就是拎着点点心,都是‘顺便’的给罗氏带回去给几个孩子打打牙祭。
这点小心思,罗氏还不懂吗?
麻溜的全部拒绝,反正她说了,鸭绒厂的事她不参和,找她也没用。
等到尘埃落定,将所有人都选好了,签了合同,便开始正式培训入职开工了,毕竟时间不等人,定下的那么多衣服必须在定好的时间内做出来可不是件简单的事。
全靠人工,就算她们的速度再快,四五十个人同时开工,也很难在几个月之内做完七千件羽绒衣。
但定金都收了啊,除了闷头干,找不到别的办法。
要是有缝纫机就好了,那咻咻咻的,可不就省大事了?
人呐,这脑子里一旦有什么想法冒出来,那就是刹都刹不住。
文修易在地里忙了一天回家就看见自家闺女垂头丧气的坐在院子里的石桌旁,撑着脑袋一脸心事。
李逸在她对面坐着,手里拿了本书在看,两人都没说话,一个发呆一个看书。
在两人后面不远的台阶上,明月和德顺并排坐着,德顺似乎小声的在说什么,逗得明月捂着嘴一个劲的偷笑。
这几天他忙着观察种下去的几种稻种的生长特性,都没怎么关心家里的两个孩子,在文修易的记忆里,下意识的已经将两个儿女当成了大人,能够独当一面的大人了。
此时见小闺女这么愁眉不展的,文修易好奇的问了一句:“咋了这是?什么事能让我们管家婆面露愁容?说出来给爹听听,让爹乐呵乐呵。”
噗呲……
李逸没忍住笑出了声。
文瑶眼睛一亮:“爹,快来快来。”她满脸兴奋的朝文修易招了招手。
文修易拍了拍自己身上从地里沾来的土,在旁边坐了下来,明月眼疾手快的也不跟德顺说笑了,赶紧起身跑去给文修易端茶倒水。
“干嘛?”文修易问到。
当着李逸的面,他觉得闺女也不会说什么太私密的话题,便大大咧咧的等着。
谁知文瑶下一句就是:“爹,我要弄个缝纫机。”
文修易差点把自己从凳子上摔下去,赶紧朝她挤眉弄眼,嘴里尴尬的哈哈笑了一声,道:“你这丫头,又做什么乱七八糟的梦了,又在胡说了,呵呵。”
文瑶毫不客气的小翻了一下白眼,道:“嗯,做梦了,梦到个很厉害的东西,叫缝纫机,做衣服不用像现在这样一针一线的缝,而是这样,咻的一下,脚踩几下,那针线就缝上了,可方便了。”
文修易忙不迭的继续使眼色,然后道:“哈,你这丫头的梦还真是乱七八糟的,这世上哪有这样的东西,李逸,你说是吧。”
本想糊弄过去,谁知李逸却放下了手里的书,文修易这才发现居然是一本有关工匠的书。
然后就听李逸道:“文叔,我觉得瑶瑶说的挺对的,如果真的有这样的工具,肯定就能节省很多的劳动力,虽说梦境虚幻,但万一是真的呢?而且瑶瑶也凭借梦中的记忆画下了一些简单的图纸,我就是在找工匠的书籍上有没有类似的东西的记载。”
文修易:“……”
这小子被瑶瑶灌迷魂汤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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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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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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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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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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