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弟,卖家来了。”邓牙人喊了两人一声,这才一起回到了路边。
马车上下来一个矮瘦的男人。
谈价格的过程还算顺利,邓牙人帮着他们又将价格压下去了五两,再多却也不能够了。
对方也是急着要出手这些地,儿子有了出息,要带着他们搬到别的地方去住了,这里的地就只能卖了,这一片是他家手上最后剩下的。
最后以一百零五两的价格,买下了这片地,现成的马车回了城里,文瑶钱也带在身上的,一行人直接就去衙门办了手续,交钱,拿地契,这几块地从今往后就姓文了。
文修易翻来覆去的把地契看了好几遍,最后让文瑶收好,就马不停蹄的赶往码头,文瑶重新回到医馆,给邱掌柜道谢。
文俊看了地契,嘱咐文瑶收好就继续去忙了,文瑶在医馆也帮不上忙,就去后厨拿了菜篮子出门了。
临近中午,菜市场已经没什么人了,文瑶转了几圈,实在是找不到什么买的。
这里不比前世,还有蔬菜大棚,所以到了冬天,能吃到的蔬菜少之又少,有的也只是能够方便储存的大白菜和萝卜之类的。
买了一个南瓜,一会做些南瓜饼,金大夫和金修宜都喜欢吃甜的。
两个萝卜炖排骨汤,再做个虎皮蛋和麻婆豆腐,又从郑屠户那买了一块上好的里脊,做个水煮肉片。
虽然没有辣椒,但有茱萸也不错,勉强能做出来那个味。
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机会把辣椒给拿出来,虽然现在他们每天都能吃到最新鲜的,但总不能一直这样偷偷摸摸的撒,美食嘛,就得大家同享。
不管了,等春天的时候无论如何她都要偷偷种一些辣椒。
将所有的东西全部买完,文瑶回到医馆就钻进了厨房开始忙活。
没过多久,一个小脑袋从厨房外探了进来。
“瑶瑶姐姐,你在做什么?好香啊。”
文瑶手里拿着锅,正在做虎皮鸡蛋,只见她晃动锅身,一个个煮熟被剥了皮的鸡蛋在锅里滚动,慢慢被炸出一层金黄的外衣。
金修宜趴在灶台上眼睛都看直了。
“这是什么?”金修宜好奇的问。
“这叫虎皮蛋,一会就能吃到了,你怎么来了?”文瑶问道。
金修宜到底还是被锅里溅出来的一滴油吓得往后退了几步,离灶台远远的回道:“爷爷让洪海哥哥回去跟我说的,说瑶瑶姐姐在做好吃的,让我中午来这边吃饭,瑶瑶姐姐,一会你回家吗?”
金修宜问的时候,眼里还带着期盼。
文瑶点点头,吃过饭她就要回去了,大头还在家里呢。
金修宜见她点头,整个人都兴奋了:“那我能跟你去你家找大头吗?”
文瑶看看他,想到原书里对这位的了解,他对女主的感情已经到了一种癫狂的地步,作为反派又是女主的追求者之一的大头,自然是被他当成死对头的。
没想到重来一回,这两人反倒成了好朋友。
面对小孩期盼的眼神,文瑶笑了笑:“金大夫同意就行。”
“好诶,那我去跟爷爷说。”金修宜说完就跑了出去,和她第一次见到时的老气横秋多了几分灵动。
这才是小孩子该有的样子嘛。
没过多久金修宜又回来了,高兴又兴奋的跟她说爷爷已经答应了,之后就一直在厨房守着文瑶做饭。
在金修宜一声声姐姐好棒,姐姐好厉害,姐姐做的饭好香中,文瑶一桌色香味俱全的饭菜就准备好了。
毫不意外,又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好评,就连金大夫都忍不住问她,真的不想去争一争这御厨的位置吗?
文瑶再次拒绝了他的好意,倒是邱掌柜在一旁笑了笑,说道:“你这话说的,瑶瑶要是真的进宫当了御厨,那以后我们再想吃她做的饭可就难了。”
金大夫一愣,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连声道:“对哦,我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对对对,咱不去,当什么御厨啊,成天跟他们钩心斗角的,不是你想超过我就是我想超过你的,累得慌,还不如在家自在。”
差点就忘了,他现在已经不是御医了,想要像以前一样让御厨开小灶的日子已经过去了。
吃过饭,金大夫叮嘱金修宜要好好听文瑶的话,才让阿旺架了马车送他们回了古桐村。
见文家的闺女又是坐马车回来的,村子里的人都已经见怪不怪了,当然,除了像李二虎家这样和文瑶他们有仇的会在背后说些闲话,其他人倒也不敢多说了。
毕竟罗氏威名在外,要是让她知道自己家在背后说他们坏话,不收他们家的鸡蛋和菜了可怎么办?
文瑶带着金修宜到了老宅。
“那小的就先回去了,晚上送文俊少爷回来再把小少爷接回去,文瑶小姐,那小少爷就麻烦您了。”阿旺对文瑶行礼道。
至于金修宜,早已经在见到大头的时候就已经被带跑了,这会跟大头凑在一起,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文瑶点点头:“放心,我会好好看着他的。”
阿旺这才又架着马车走了。
金修宜是一点也不怕生,懂礼的跟罗氏和文老汉问过好之后,也不嫌他们乡下的环境不好,融入的那叫一个快,恨不得看文家所有东西都好奇,就连文英喂鸡的时候都跟在后面跃跃欲试。
“想喂?”文英拿着簸箕看着这个穿着绫罗绸缎的城里小孩儿问道。
金修宜连连点头。
文英把簸箕往他手里一塞,抓了一把拌了糠的鸡食往旁边的食盆里一撒:“就这样。”
金修宜一边点头,一边学着文英把鸡食都撒在了食盆里,等到簸箕里的鸡食都撒完了,文英拿过簸箕放下,牵着他的手就进了养鸡的栅栏。
“走,我带你去捡鸡蛋。”
金修宜还是头一回被女孩子这么牵着手,虽然才六岁,但已经知道脸红了。
他挣脱了文英的手,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我自己走。”
文英看看他,一脸莫名,这城里的小孩什么毛病?她天天都这么牵大头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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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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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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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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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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