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雄英如愿以偿的坐在了钢铁战车的最高处,身穿大明帝国的崭新军服,腰悬金龙指挥刀,眼神之中尽是热烈之色。
应天的十里长街之上,全都挤满了观看大明军威的百姓!
百姓疯狂的往前涌,手里拿着一些自家的吃食,有白面馍馍,有煮鸡蛋,有刚烀熟的牛羊肉,甚至有人还端着一碗面,他们拼命的把这些东西往兵士们的手里塞。
这个时候就不存在是谁家的孩子,也不存在是哪村的孩子,此时在这些百姓的眼中,这些都是大明王师,大明帝国的子弟兵,这些兵士都是他们的后辈,这些兵士都是他们的孩子!
东宫六率足足三万,和当年朱标的东宫六率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也是经过了严苛的训练和选拔,不同的是朱标的东宫六帅,大多数都是勋贵子弟,而朱雄英的东宫六率,则大多数都是从民间选拔上来的身世清白之人。
这些人十几岁开始就跟着朱雄英,当时朱雄英才多大?八九岁小屁孩儿一样的年纪,现在朱雄英已经十五了,他们也是正值壮年,说他们是大明强军也并无不可,只不过这支大明强军需要血与火的历练!
看他们一个个紧抿的嘴角,就知道他们的心中憋着一股火,憋着一股急于想证明自己的火!
“大明必胜!!”
“帝国必胜!!”
百姓们惊天的怒吼,好像要震碎天上的云彩,百姓们的脸上也带着由衷的祝福,这支军队代表着他们的利益,这支军队只要打赢了,全天下的百姓都能捞到好处,这句话虽然说起来不好听,但是确实是如此。
拥护大明帝国,是相互的,你爱大明帝国,大明帝国也得爱你啊!
索幸,现在大明帝国很爱百姓,从来都没有亏待过他们,有了贪官污吏,该杀就杀,该办就办,盛世之时该分金就分金,从来都不吝啬,百姓们哪怕去看病,朝廷都得给补贴几个银钱,甚至小病小灾都不用花自己的钱,朝廷给的钱已经足够把病治好了!
虽然百姓们都明白,朝廷是为了增加人口,但是百姓又哪里会计较这些事情?实惠落在了自己的头上,你还想着朝廷的出发点?这是不是有点吹毛求疵了?
再说了,生下来的孩子,朝廷每年还给钱,给的钱已经足够养孩子了,还免费让孩子们上学堂,每个村都有朝廷办的公学,这样的朝廷哪怕有点瑕疵,百姓们也依然会拥护!
初春时节,城外刚刚盛开的野花被百姓们采摘一空,刚刚冒出新芽的绿草地,被百姓们重新踩成了泥泞的颜色!
一朵朵野花被扔到了大军的必经之路,整个军队的脚下也变成了一片花香的海洋,道路两旁的小楼紧闭的窗户也被打开,那都是应天女子的闺房。
未出阁的女子们一改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进的家风,挥舞着手绢,小脸通红的为大明军队鼓劲!丝丝缕缕带着芳香的手帕从高空中落下,挂在大明军队的军装之上!
此时的大明军队已经不仅是代表皇明朱氏了!它是代表大明犹如汪洋大海一般的百姓,是整个民族的意志凝成了这一支军队!
民族意志凝结而成的军队,这支军队一定就是战无不胜的,对于他们的结果只有两条!
大获全胜,或者是全军覆没!
城墙之上,老爷子和朱标看着这支军队,看着战车之上,那道英姿勃发的身影,眼神中有着几分自豪,也有着几分心疼。
屁大的孩子,如今就要出征了,这两位一辈子打了无数的仗,但是到了自家后辈这里,确实,无论如何也不怎么放心,心里也是忐忑的不行。
朱元璋摸了摸自己额头上的白发,带着几分苦笑的开口说道,“标儿,你看,这兔崽子大了就跟你一样不听话!”
老人家好像眼角有些干涩,伸手蘸着唾沫揉的揉,带着三分叹息的又继续说道,“好好在应天学如何做皇帝不好吗?非要出去刀山火海的打仗!”
旁边的朱标满脸微笑的看着自家老爹,他忽然感觉这个当年一统中原气吞万里如虎的老爹有些可爱,笑呵呵的指了指下方的大军队伍,语气之中带着几分凝噎的说道。
“其实咱爷俩都清楚,英儿这么做对,当初您老人家打应天的时候,就说此战一胜就能奠定百年基业,儿子当初把帝国的重心转向海军的时候,也是顶着满朝文武的压力!但是无论如何,这是咱们朱家人的宿命,逃不掉!也避不开……”
老爷子长叹一声,看了看,犹如过年一样的应天城,语气之中带着几分怅然的开口说道。
“哎呀,咱知道,大明太大了,大的咱都不敢想,咱以前以为中原神州就很大了,但是你个兔崽子在岸边架上两门大炮,就能占领好几个行省大小的地盘!这一点咱服你!”
“这大明啊,也不是一个文质彬彬的皇帝能坐得了的天下!”
最后一句话,老爷子好像在对自己说,也好像在对朱标说,更好像是对下方的朱雄英说!
看着大军慢慢消失在视野当中,老爷子的眼神也逐渐犀利,回头冷声开口说道。
“儿啊,这回大孙子出去打仗了,你朝廷里面的事儿就抓紧弄吧,赶着他回来之前,该杀的杀,该留的留,别弄得磨磨唧唧的!实在动不了手就跟爹说,爹虽然老了!但是捏他们……呵呵!”
老爷子这几句话里带着冲天杀气,现在谁要是敢耽误他大孙子在前面打仗,老爷子就敢跟谁动刀子,前方大军少吃一两米,老爷子都得雷霆大怒。
朱标也是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放心吧,爹,这事儿子肯定办得明明白白的,这几天那些武勋们打的差不多了,很多人都在暗自给儿子递奏章,估计过几天这账就得打到奉天殿来!”
朱元璋颇为无奈的摇了摇头。
“你小子,就喜欢玩那些阴的,这要是咱来干这事儿,直接就杀到他们腿软!看他们还敢不敢玩那些歪的邪的!”
朱标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
“爹,你这话就不对了,这帝王玩的是手腕,我也承认爹的手腕子最硬,但是如果只是杀到腿软,以后万一咱朱家人出了点内乱,这些武勋如果集体撂挑子,内乱的人再给他们点甜头,那这事儿不就……”
朱标这话说的可是极其有意思,原本时空当中的靖难之役不就是武臣勋贵对大明朝廷的集体背叛吗?
朱元璋听到这话也是诧异的回过头。
“呸呸呸!!你他娘的爱怎么弄就怎么弄!别跟老子说那些丧气话!小心老子揍你!”
朱标笑呵呵的跟老爹告别,步履轻快的往自己的奉天殿走,没走几步,就听老爹在身后喊。
“晚上带着徐家丫头来咱宫里吃饭!你娘今天晚上炖大鱼!”
朱标摆了摆手。
“知道了爹,那大鱼是我送的,我肯定得去吃啊……”
老爷子摇了摇头,笑骂一声,“兔崽子,猴精猴精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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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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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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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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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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