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家兄弟坐在钢铁战车上,满脸的不怒自威,身后跟着的则是新军精锐军团,整齐划一的军服,崭新的武器装备!
应天的百姓则是夹道欢送大军,百姓们手中提着各种的吃喝,拼命的往这些年轻后生的手里塞。
这些军队不是身经百战的京军大营,看他们一个个十八九岁的样子,分明就是那应天京基新军!大明的第一个职业军团,百里挑一的新军!
“儿啊,到了战场上万万不可怯战!咱家可丢不起那个人啊!!”
一个穿衣考究却只剩下一条腿的老汉,这两个白人侍女的搀扶下站在人群当中,看着身穿新式军服的自家长子,满脸骄傲之色。
那孩子回过头来朝自家亲爹的方向,用力的挥舞双手,“爹,放心吧,不会给您丢脸!”
老人家满意的点了点头,但不知道为什么,他这双眼之中一直都含着泪花,他被大炮炸断一条腿的时候都没有哭,但是今天却无论如何也忍不住。
整齐的军阵继续前行,百姓们则是跟在两边,一个胸口戴着大明开国勋章的老兵站在人群的最前方,中气十足的吼道。
“娃娃们!好好打仗,可得活着回来!咱们应天的女娃娃都等着嫁英雄呢!!”
此时应天的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们,也都没有了往日的矜持,手中的香帕纷纷朝这些新军们扔了过去!
新军们的脸上纷纷动容,这是他们第一次出征,他们头一次对英雄这两个字如此向往,新军们纷纷把那些手帕揣到了怀里,这手帕上都写着名字,还有一些祝福的语句。
此情此景,上了岁数的人忽然痛哭失声,想到了他们年轻的时候,那个时候元贼狰狞,他们拿着菜刀木棒出征,道路两旁站着的都是饿的双眼发红的乡亲们。
甚至为了吃上出征前的一顿饱饭,几个村庄都要交换一下饿死的人,回家拆了房梁烧一锅开水,这才能吃上一顿大肉!
如今好啊,如今多好啊,出征前还有女娃娃惦记着,手里拿着全天下最好的家伙,出去就是一顿秋风扫落叶,听说有好几次征讨土蛮,帝国军队连个受伤的都没有!
那个时候打一场仗下来,回来的没几个,回来的也都是缺胳膊少腿的,毕竟那个时候六个义军才能换一个鞑子骑兵!
“娃娃们!老子们打不动了,现在就得看你们的了,这么好的家伙,这么富裕的仗,你们可别给我们这些老家伙丢脸!!”
“对啊!!当时老子一把菜刀都能砍翻鞑子,你们现在又是火枪又是大炮的,可万万输不得啊!!”
“老子们当时一身铁甲都没有,就敢硬扛鞑子的铁骑,你们这些后生可不能犯怂啊!”
也许是看新军们岁数太小,也许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没见过太多的血,所以这应天城的老兵追着队伍嘱咐,一张张苍老的脸庞上,满满都是担心之色……
队伍最前方的常茂十分客气的下了钢铁战车,在这些老兵面前,他这个国公爷也不敢摆谱!
“诸位前辈,咱是常家的长子,都放心,这场仗一定能打赢!”
看到他下车了,老兵们这才理会常茂。
“哈哈,常大将军的儿子,那打仗肯定是没得说,老子当初就是常大将军的兵!”
“哎哟,下车了呀,老家伙们还以为你得摆个谱呢!”
“少将军,实在不行,别用这些娃娃兵了,给俺们这些老家伙发点枪炮,可别看我们老,杀人可比他们利索多了!”
说话的是一个满脸刀疤的老汉,此时他捏了捏粗壮的手臂,满脸狞笑的开口说道。
常茂无奈的笑了笑。
“各位前辈,咱们得给年轻人一些机会,这些小崽子如果没上过战场就永远都是新兵,这可是咱们永乐爷专门下旨训练的新军啊……”
看着大将军和那些老兵们寒暄,身后的新军们都憋着一口气儿,他们一定要把这一仗打漂亮,他们一定要把那杀俄公国杀成白地!他们要向父老乡亲们证明一下,可别看他们年龄小,但是这杀人也利索着呢!!
新军们的身上都挂满了吃食,常茂手里都提着一篮子煮熟的咸鸭蛋,这些老兵可不管你是不是大将军,在他们眼里就只有后辈,只要他们不犯大明律,那任谁看到都得尊重有加!
否则人家的血不是白流了吗?!
用着人家打下来的土地,享受着人家用命换来的成果,最后你还要看不起人家,凭什么?
一个朝廷如果不尊重这些老兵,那这个朝廷也就没啥太大意思了,哪怕你是一品大员,没有这些老兵当年拼命,你不也就是那万千奴隶当中的一员吗?!
人家拼命让你挺直腰杆,不是让你盛气凌人的!不是让你作威作福的!
一边吃水一边骂挖井的,一边享受着人家的血汗,一边骂人家是贱民,这种人就该杀,就该千刀万剐!!
常茂提着咸鸭蛋连连拱手。
“各位父老乡亲们放心,咱常家老大把话放在这儿,等这次大胜班师回朝,咱一定要上奏陛下,到时候各家各户都能分到点战利品,贵贱别计较,咱图个喜气!!”
百姓们欢呼雀跃,新军们也唱起了他们的军歌……
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
君不见,班定远,绝域轻骑催战云!
男儿应是重危行,岂让儒冠误此生?
况乃国危若累卵,羽檄争驰无少停!
弃我昔时笔,著我战时衿,
一呼同族逾十万,高唱战歌齐从军。
齐从军,净胡尘,誓扫蛮夷不顾身。
其实这首歌不单单是新军所有,这这首歌是朱标为所有大明百姓写的,当时还有人跟他抬杠,说现在大明并没有危若累卵,但是朱标却一句话怼了回去,他说大明帝国永远都在最危险的时刻,居安而不思危,那就是天下最大的昏官!
结果那个抬杠的文官被连降三级……
大军浩浩荡荡的出了城,但百姓们却久久不肯散去,大街之上的年轻人自然都去各司其职了,只剩下了很多满头白发的老人。
其中一个看了看四周,忽然咧开嘴喊道。
“走!老兄弟们,去两大工业城帮帮忙,抬抬铁矿,多造出一把枪,在前面打仗的娃娃们就轻松一些!!”
此话一出,所有的老者们都开口响应……
长街之上,一辆不起眼的马车缓慢的穿过了人群,赶车的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人熊一般的大汉却是满脸委屈,一个眼圈也好像有点乌青……
试想一下这满脸大胡子,还没出了正月就穿着一件单衣在大街上招摇过市的壮汉,这脸上委屈的表情,却像是个小媳妇儿似的……
这任谁看了都得是满心恶寒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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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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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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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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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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