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标已经把那六号卫城杀的是血流成河,新接任的那些个官吏,也都一直在广场之上观看行刑,一个个吓得两股战战,估计几年以内他们这些官都不敢扯淡了。
想到这里,朱标的脸上闪过了一丝苦笑,这可是血淋淋的威胁,他其实并不想这么做,他更想让人在心里往外认为这件事情就不应该做!
但是现在他的时间太少,很多事情都来不及,所以也就只能学一学他老爹了。
朱标坐在宽大的马车上,喝了一口新世界特产的美酒,品着酒液当中那一股淡淡的草木味儿,脸上闪过了一丝笑容。
他本想着现在去明城,在名城住几天,就起身前往三印之地,他当过皇帝,受过那种万人敬仰的感觉,但还没有当过神灵,看着无数人跪在地上对自己顶礼膜拜,说实话,他对这种感觉挺好奇。
而且三印之地的地理位置极其重要,发展军事可以从此地直扑西方,发展农业可以变成大明的粮仓银库,他是无论如何都得重视这片土地。
而且现在大明所有的占领区当中,唯独这三印之地是最消停的,一次造反的事件都没有发生,而且当地的百姓还自发的为他塑了一尊金身,这可是美坏了他……
可别看他在臣子面前是满脸的淡定,其实这心里也是挺高兴。
朱标淡淡的抿了一口酒,又吃了一口新世界特产的熏鸡,这种坤奇大无比,看那样子就是老鹰都没有它大,但索性肉质比较鲜美,朱标直取腿肉,烤得滋滋流油,这味道还真是不错。
看了一眼身边笨手笨脚的几个侍女,朱标忽然有些怀念春花秋月在身边的日子,心中不禁有些黯然。
心中忽然有些期待,也不知道自家老娘在家中给自己选秀选到一个什么程度了,选出多少美貌的女子,有没有可以在身边天天伺候的?
他这几天确实是闲的可以,之前他坐马车,那可都是春花秋月陪着,没事还可以玩一玩小尾巴什么的,现在可倒好,这几个侍女就好像是木头一样,虽然听话,但是总感觉缺少了那么几分鲜活气儿……
朱标挑开车帘,看了一眼外边的景色,忽然间有些感慨,心中暗道。
“这可是后世大漂亮的地界,如今却落到了我的手里,既然落到了我的手里,那我可就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吐出去!”
这么一大片地,而且还土地富饶,这片土地上有什么资源朱标可是非常清楚,毕竟他在这里可是生活过的,但是人家就不开采,就是抢别人的用!
你说这气不气人?现在可倒好,都他娘的是我的!
朱标有这个自信,有宗教的精神统治,又有来自于大明的铁血统治,这种蛮夷之地根本就不可能反抗,到后来最好的结果就是屈服,最好的结果就是全给朱标当劳工,修好铁路,等着大明百姓移民!
其实朱标也知道,他这么做搞不好得遗臭万年,但是那又如何呢?只要自己的子孙后代得到了实惠,自己就算是挨几句骂又如何?
想到这里,朱标的脸上闪过了几丝得意,这队伍沿着来时的路,慢悠悠的往明城方向走。
朱标也在马车上昏昏欲睡,这一走可就是大半天,突然前边的丛林之中传来了一阵枪响,正在充当朱标护卫的李景隆,像是被抽了一鞭子一样。
“太平,快派人去前边探路,大军原地不动,组装重机枪,配合火炮,组成三道防线,万万不可惊扰了陛下!”
此时沐英还在丛林之中远征,毕竟那贼窝那么多,一个一个的拔,也要拔一段时间,所以朱标身边的安保工作就交给了李景隆,这件事情可把邓太平乐坏了,他终于又见到了自家好姐夫!
当下乐乐呵呵的答应了一声,扭头屁颠屁颠的就往前方冲了过去。
龙武卫大军,锦衣卫大军轰然而动,围着朱标的马车,形成了三道防线,小型热气球也开始充气儿,十几挺黑洞洞的重机枪已经摆到了防线的各处。
从前边听到枪响,到朱标这里布置完防线,前后不足两盏茶的功夫,可见朱标身边军队的精锐程度,简直就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
邓太平气势汹汹的带着一队精锐前去探路,说实话,他是想打一仗的,毕竟只有打仗才有军功。
可就在这个时候,前边的丛林之中,忽然跑出了一些狼狈至极的土人,一边跑,还一边有很多土人扑倒在地,后背上都有血淋淋的弹孔。
邓太平一看就知道这是大明最新式的步枪才能打出来的窟窿,松了口气的同时,随手吩咐让其他士兵帮忙,看着在士兵手上毫无还手余地的土人。
邓太平朗声开口说道,“前面是哪个部分的,需要帮忙吗!”
丛林之中的枪声骤然停歇,不一会儿的功夫,一个须发全白的老将军从丛林之中走了出来,身后背着一杆短小的大口径步枪,客客气气的拱了拱手。
“我们是魏国公家的亲兵,受人之托,在这里帮忙处理一些土人叛逆!”
邓太平一下子就轻松了,这个人他认识,魏国公府的亲军统领,那可是妥妥的老资格,一路血战至今,可谓是响当当的老英雄。
邓太平拱了拱手,“老将军高义,圣驾在此,还需老将军回避……”
这皇帝出行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跟在屁股后的,除非有皇帝本人的恩准,否则的话,你带着一堆拿枪的就跟在了皇帝身后,万一你要有什么歹念怎么办?
这老人家也是个懂规矩的人,“那是自然可以,我们就在这林子边上修整,等圣驾过去以后我们在赶路……”
邓太平点了点头,“那有劳老将军,我们军中有一些吃食,都是从大明本土带来的罐头,如果老将军出门急没带,我们这可以提供一些……”
老人家自然是千恩万谢,派了几个人去取,这邓太平自然也是出手阔绰,这是和他姐夫学的,没事结个善缘,多交个朋友终归是好的。
这老将军一行人就在这丛林边上埋锅造饭,树上还绑着很多土人俘虏。
朱标也是听到了枪声,好奇的拉开车帘观看,看到道路两旁的俘虏以后,眼神之中顿时是多了几分笑意,在他看来,无论打谁打胜仗就是好事儿!
看着道路两旁,大明兵士的手里拿着龙武卫特供的罐头,朱标挥手叫来了邓太平,笑呵呵的夸奖道,“可以啊太平,现在终于不小家子气了,多和你姐夫学学,对你小子肯定有好处……”
邓太平挠头憨笑,笑呵呵的开口说道,“是,小的这几天在跟姐夫学土语,姐夫说了,学到手都是本事……”
朱标看了一眼旁边的李景隆,笑骂道,“就他,他的土语也就是个半吊子,他还教你,可别让他误人子弟了……”
一时间这气氛非常和谐,和李景隆在一起,朱标就永远都缺不了乐子事儿……
可就在这个时候,大树上绑的土人忽然开口大喊,声音凄厉无比,一双满是血丝的大眼睛,死死的盯着朱标的马车!
吓得李景隆一下子就挡在了窗户面前,朱标微微一愣,随即心中冒出了几丝怒火。
“娘的,小小土人还敢指着朕的车架骂?”
朱标一边说,一边随手拿起铁如意,在马车上敲了敲铜铃,这清脆的铃铛声一响起,整个车队顿时停了下来,朱标慢慢悠悠的下了车,看着依然吼叫不停的土人。
眼神之中闪过了一丝不屑,冷声冷气的开口说道,“曹国公,你不是会说土话吗,你翻译翻译,看看这土人喊的是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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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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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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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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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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