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永乐大帝:朱标朱标朱元璋>第143章 有道明君
  而此时此刻,正在军舰上享受的朱标,忽然感觉到一股心惊肉跳的感觉,抬头看向一整块玻璃打造的天窗,眼神之中闪过了一丝阴沉之色。

  其实在朱标的算计之中,这叛军的首领根本就没有那个胆量全力攻城,因为这明城的城楼子可不是一块软骨头,到时候他崩了大门牙,那可真就什么都不剩了。

  刚开始的情况和朱标设想的也差不多,天天用热气球给他投送一点东西,枪支弹药粮食什么的,这明城之中也算不上是揭不开锅,吃不太饱,但也肯定是饿不死。

  这种情况下在朱标看来就已经足够了,他这边必定会发力,到时候里外夹击,这叛军肯定就会全军覆没!

  但是他实在是没有想到会出现副官这个变数,非要拉着亚伯拉罕同归于尽,这亚伯拉罕知道天花的厉害,所以就想着鱼死网破!

  这只能是说计划没有变化快,人算不如天算啊!

  如果这叛军再用炮灰消耗几天,军中天花一起,他们根本就没有办法打仗,到时候他们唯一的一条退路就是往丛林里跑,带着天花往丛林里跑!

  笑话,消灭新世界土人的,原来是他们奉之为光明的叛军!

  到时候李景隆这些人肯定会趁机宣扬他们的教义,帮助这些土人治疗一下,种牛豆,这群土人肯定会把他们奉若神明。

  朱标也不想让新世界的土人都死光,他们毕竟是大明自洪武十年以来最畅销的物品,都死了多可惜,大明那么多的基础建设还没有做完!

  把他们好好洗洗脑,让他们对大明言听计从,就好像现在劳工的第一生产地三印之地那样,他们相信干苦工可以换来来世的解脱,这多好啊!

  免费的劳动力一抓一大把!修路,架桥,铁路,运河,黄河大堤,这些不都需要人去做吗?

  从三印之地这件事情上,朱标这才看出来,统治这些犹如一盘散沙一样的民族,就得用信仰和文化垄断,一味的残酷手段不行,得让他自己糟蹋自己,自己贬低自己,让他们奴性深重,这样才行……

  所以朱标想出了这么个算计,本来之前是天衣无缝的,孔希文已经顺利的当上了圣人,小状元也做上了新的圣人,天花已经顺利的弥漫开来。

  到时候只要一切顺利,就可以在新世界树立起一个犹如西方教庭一样的庞然大物!只不过这个庞然大物明面上可以自主独立,但是这暗地里一定要握在朱标的手中……

  其实朱标来到新世界,本来就没想打仗,他是来完成自己的两个政治目的。

  第一个目的就是在新世界建立一个耶路撒冷,让蛮荒无比的新世界出现异教徒这个词儿,让他们为了所谓的信仰而彼此攻伐,有了战争,大明才能趁机发财!

  没错,就是趁机发财!弘扬教义需要打仗,满足教廷高层的野心也需要打仗,或者是在大明帝国的威逼下不得不打仗!不得不传播信仰!

  那么好,打仗就需要铁制的武器,新世界土人的冶炼水平就是零,啥也不会,哪怕是一个铁片,也要在大明帝国那里买。

  大明帝国可以趁机发战争财,抢钱的速度原本没有这个快,新世界的执政官甚至可以用同等的钢铁换同等重量的金沙,就问你这个来钱快不快?!

  而且有了异教徒这个词儿,也可以大大节约海军的劳动成本,天天开着军舰,四处抓昆仑奴,哪有他们自己抓完了送到你家门口来的方便?

  到时候用一些库存的刀枪剑戟,就可以换来大批的劳动力,这种方式难道不轻松吗?

  朱标可是想的明明白白,异教徒的战争最起码要打个十几年,打完了以后,新世界就正式进入了西方现在的状态,唯一的区别就是新世界的上边凌驾着大明帝国。

  大明帝国可以远程操控新世界的态势,大明的百姓在那里都是人上人,到时候新世界就只剩下大明和一个庞大无比的教廷!

  教廷统一了整个新世界的信仰,再也没有异教徒可抓,再也没有横财可赚,他们就要想尽办法的欺压平民百姓,来保障自己奢靡的生活。

  这个时候大明帝国只需要点燃一根导火索,以一个悲天悯人的态势,从高大的城墙之中走出,说教廷的信仰已经歪了!

  说句不好听的,大明帝国说教廷歪了,他就是歪了,你信奉的是大明帝国的神,当初雷火之中奉献生命拯救所有人的是大明皇帝派来的神,说你的信仰歪,你的信仰就是歪,一点反驳的余地都没有!

  那么新世界必然会掀起轩然大波,所有备受压迫的新世界百姓都会紧紧的团结在大明帝国的旗帜之下!

  就这样,大明帝国就可以成功的把新世界从各个层面收到了自己手中,大明帝国不再是原来的强盗和野兽,而是遥远东方降临的神灵,来拯救他们的。

  而且打了这么多年的仗,土人基本上也就没剩多少了,到时候顶天就来个自生自灭,相信那个时候新世界的大明移民比土人还要多,只要朝廷的脸色稍稍一变,这些大明移民什么事儿都能替朝廷办了!

  这第二个政治目的,无非就是把徐达带在身边,现在朱雄英的事情还没有个定论,带在身边是最安全的,省得哪一天老爷子为了给太子铺路,直接动手,给徐达送个有毒的烧鹅!

  如果朱雄英有问题,朱标就需要徐达,他也不能这么早就死,如果朱雄英没问题,那就好说了。

  正好借这次战争给徐达安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或者直接就从徐妙锦那里入手,徐妙锦打入冷宫,他下了所有的官职,只留一个爵位,让他儿子出来接班,他就颐养天年去吧!

  天天种种菜弄弄孙,没事进宫和老朱喝喝酒吹吹牛皮,那不挺好的吗?

  朱标就是再狠也不能把自己的老丈人弄死,毕竟人家没有造反的心思,你就算是当皇帝,也不能把事干得太绝。

  所以从出征新世界到现在,朱标一直都是两手准备,想的也是很深远的!

  朱标从云榻上站起身来,随手拍了拍旁边的徐妙锦,笑眯眯的开口说道,“爱妃,如此深夜,朕却有些睡不着了,你去弄两个小菜,今晚你和朕小酌一杯……”

  徐妙锦的眼神之中闪过了一丝惊喜,连忙开口答应,随便披了一件衣服,就出去安排这件事儿了。

  朱标揉了揉有些酸痛的脑袋,抬头望向星空,巨大的天窗上,群星的光辉落在了朱标的脸上。

  如此美景,却没有让他心情舒畅,只是脸色黯然,心中暗道,“怎么感觉总有哪里不对,不行,得抓紧派人到外边巡视一番,这计划可容不得错!”

  朱标随手抓了抓墙壁上的绳子,门外顿时响起来一阵铜铃声,这声音很特殊,是之前就约定好的暗号。

  深夜之中,几个冲锋舟马上出发,岸边也停好了几个烈马,各种各样的信号弹都发了出去,毕竟这么长时间,朱标早已经在新世界构筑了一张情报网,现在正是能用得到的时候。

  做完这一切,朱标终于松了口气,披上了自己的衣服,“走,去甲板上喝,那里可以看到海景!”

  不得不说,朱标越来越像一个好皇帝,从刚开始冒冒失失的冲锋陷阵,差点没有把徐达吓死,到现在,在自己绝对强势的情况下,可以按耐住杀心,一点一点的经营算计,取得比战争更大的战果。

  这才是帝王之相,这才是明君之相,明君不一定要光明磊落,做得上皇帝的人,也不可能心思单纯,他们都是集中国数千年厚黑之大成者!

  (这句话是我一直想说的,很多人说朱标太黑暗了,但是我只能说我的笨笔描写不出来皇帝黑暗的万一,咱们可以去看一看竹书记年,咱们的老祖宗玩的花着呢……)

  但是只要权衡利弊,只要把这些力气往外用,那就一定是个好皇帝。

  否则的话,皇帝有千般能耐万般本事都冲自己人使,对外谄媚,对内重拳出击,那可就是和明君没啥关系了,估计也就有桀纣二字可以形容!

  甚至他都不如夏桀王商纣王,因为这二位虽然荒唐,但起码没有媚外,没有丢了神州数千年的体统!应该也就只有儿皇帝石敬堂才可以配得上这样的荒唐举动了……

  一群袅袅婷婷的宫女,把朱标的酒桌搬到了甲板上,一群太监早已经搭好了丝绸制成的凉亭,旁边还摆上了一些青铜冰鉴。

  可就在这个时候,明城!

  在这月朗星稀的时候,叛军竟然又发起了一次攻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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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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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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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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